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一直是环境哲学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二者关系中的道德问题成为环境伦理学的聚焦点。长久以来,自然虽与我们形影不离却一直被当作陌生的存在,更无人探讨自然的价值问题,至少很多领域的传统学派都不曾考虑这个问题。人类中心主义是很长一段历史的主基调,利益至上、控制自然、工具性价值等论调风行一时。人是目的,而自然是手段。康德说“无理性者只能是物”
,佩里(R.B.Perry)认为“寂静的沙漠和荒凉的瀑布是无价值的”
。后来出现了非人类中心主义理论,非人类中心主义有多种思潮,辛格的“动物解放论”、罗尔斯顿的“生态中心主义”
是典型代表。尤其罗尔斯顿的“荒野哲学”,是一种纯粹的自然中心论,认为自然的价值具有客观性,由此创立了环境伦理学。
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两极,主客二分的做法使相关理论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如欧洲学者史怀泽提出了生物平等主义,然而这些理论共同的问题是缺少实践性和现实性。人与自然的矛盾由来已久,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形态中矛盾较为缓和,因为手工劳动下的经济模式对自然的攫取和破坏较少。资本主义通过工业革命提高了生产力,用机器、电气设备、计算机等取代手工劳动形成三次工业革命浪潮,激化了人、自然与社会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