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一方面,世界经济快速复苏,人口数量急速增长,生产与生活需要大量劳动力,未成年人作为潜在劳动力和国家发展重要动力被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人们在战争中备受苦难,对人道和正义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对人权的保护和重视逐渐成为世界主流趋势,刑法理念趋向平和。此时,人们希望未成年人在司法上能够得到更多保障和宽容对待,也期待刑事司法政策能够更加理性,未成年人司法理念趋向教育感化。教育感化模式源于犯罪学的实证主义研究,又被芝加哥学派基于现代社会学的研究所推崇,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影响深远。实证主义犯罪学派最典型的理论代表者是被称为“近代犯罪学之父”的意大利学者龙勃罗梭,其所著《犯罪人论》和《犯罪及其原因和矫治》等书,综合分析了导致一个人犯罪的社会学因素,其中包括教育、贫困、新闻媒体、文化程度等,他认为社会应当特别关注可能犯罪的未成年人并制定针对性预防措施。芝加哥学派以福德·肖和亨利·麦凯等学者为代表,他们认为犯罪的产生多半肇因于不良的社会环境,而未成年人犯罪高发是社会疾病的象征
。反之,如果能够消除种族歧视、阶级分化、战争对立等社会文化结构性问题,从未成年人的家庭、社区和环境切入,未成年人犯罪将会大大减少。那么,对未成年人的刑罚刚性便不再是必要的,教育和感化更能达到司法目的。1932年,福德·肖发起了著名的芝加哥区域计划,在芝加哥的6个区域建立了22个邻里中心,管理儿童,协调社会资源,主办益童活动,扩建基础设施,并为青少年犯罪人员回归社区做准备。该计划有力地推动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多元协同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等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成为世界范围内犯罪预防的典范。
在教育感化理念指引下,未成年人司法政策强调:一是对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处理,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家庭、学校和生存环境等因素;二是反对针对未成年人施行死刑,反对长期监禁未成年人;三是强调通过改善未成年人的生存环境来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