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研究目的在于认知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历史性任务完成后,乡村振兴中如何规避脱贫攻坚中农牧民主体性缺失的问题,以切实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为迈入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支撑。在民族乡村,农牧民占了人口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无论是从理论应然,还是实践使然,其主体都应该是农牧民。而分析研究农牧民主体性问题,有其逻辑框架。一是必须放在当前大的时代背景和民族地区的现实状况下。二是分析研究民族地区农牧民的主体性问题,不单单需要经济学分析框架,也需要社会学视野。正如汪丁丁所言,中国问题具有复杂性,尤其是转型期社会,面临着文化、政治、经济三重转型
。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中农牧民受民族文化的影响,其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具有独特性,那么乡村振兴中确立农牧民主体地位、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要具有独特性。
本书遵循“应然”→“实然”→“使然”,由“道”而“术”的研究逻辑,构建“明道→了势→取经→优术→建路”的框架,通过宏观的理论分析和微观的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情况调研,聚焦乡村振兴中坚持农牧民主体地位存在的现实困境,重构显化农牧民主体地位的机制,探寻农牧民主体作用发挥的有效路径。就机制而言,本书就动力机制、赋权机制、赋能机制进行设计;就路径而言,本书主要从内生路径、外源力量、环境支持等方面构建围合体系。在研究过程中,本课题组还根据调研情况,撰写决策咨询件,为四川省委省政府提供建议,以期为四川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