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希冀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研究价值:
一是将追踪考察发现和效能评价作为夯实农牧民主体地位的重要依据,突破已有研究范式,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研究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中的农牧民主体性问题,不仅在于要不要确立农牧民主体地位,更在于要如何基于民族特性和发展阶段特性来确立和体现农牧民主体地位,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本书将追踪考察发现和效能评价纳入分析框架,可提供一种新的解释视角,丰富构建农牧民主体地位的理论依据。
二是将民族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理论融合,明晰实现民族地区农牧民主体地位的逻辑框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本书主要运用民族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理论,围绕“为什么”“是什么”论题来构建民族地区农牧民主体地位理论逻辑框架,揭示激发农牧民内生动力、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的内在规律。
三是将机制嵌入性作为构建农牧民主体地位路径的前置条件,从农牧民发展视角探讨农牧民主体地位路径选择,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本书从民族社群文化、经济理性、情感环境等层面出发,将农牧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设定为“意愿表达+权益保障+决策参与+行动创造”,搭建了一个“动力源泉+组织模式+外推力量+制度载体”的实现框架,或可为激发农牧民主体性、能动性、参与性提供一条可行路径,同时为解决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中“缺人”的现实难题提供工具性框架,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