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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券交易基本原理

一、证券和证券交易的概念

证券,又称有价证券(securities),是指明确投资者在未来一定条件下获取收益的法律证书或契约①。比如股票证明了投资者的股东身份,赋予投资者未来从公司获得股利以及股票价值增值的权利②。

证券交易一般是指人们在二级市场买卖证券的行为。由于证券是一种财产要求权,故而证券交易本质上是财产权的交易和转让。证券买卖成交的难易程度被称作证券的流动性。高效运作的证券交易市场为初始创业者提供了退出通道。美国学者Black和Gilson(1998)认为,正是美国发达的股票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了快速退出机制,才促进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高度发达。政府的职责在于维护一个低成本的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市场。

小知识3-1:证券的特点

证券的物理形式经历了从实物证券到电子证券的过程。最早的金融契约出现在3000年前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和两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其物理形式有的黏土球、木板、羊皮纸等。现代证券的特征包括:

(1)收益性。证券是证明未来特定情形财产权利的契约,表现出投资性和收益性。

(2)风险性。有的证券未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表现出风险性。

(3)标准性。证券属于要式契约,具有标准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采用纸面形式的,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或者股票发行的时间;③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发行无面额股的,股票代表的股份数。股票采用纸面形式的,还应当载明股票的编号,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股票采用纸面形式的,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可见,格式的标准化为其流通提供了便利条件。

(4)流动性。标准性便于其流通转让。证券一般在交易所进行上市交易,因此具有较好的流动性。

二、投资银行在证券交易中的作用

1.交易市场的类型

交易市场可分为四种类型:直接交易市场、经纪人市场、交易商市场和拍卖市场(表3-1)。

表3-1 交易市场类型

资料来源:博迪,等.投资学[M].7版.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在直接交易市场中,买卖双方直接进行谈判、议价,由于存在搜寻成本,又无信用保障机制,因此交易效率较低。直接交易是交易的早期形式,适合非标准化、小范围内商品的交易。在经纪人市场,经纪人介入交易的主要目的在于减小买卖双方的搜寻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一级市场和大宗交易市场是经纪人市场的典型例子。在交易商市场,交易商专注于某类资产的买卖,市场参与者无需搜寻交易对象,直接与交易商进行交易,交易商从交易价差中获取利润。柜台市场是交易商市场的典型例子。在拍卖市场,若干买方和卖方聚集在同一地点进行双向拍卖交易。相比交易商市场,拍卖市场的优势在于交易者无需在交易商中寻找某种商品的最优价格。现代证券交易市场组织形式包括经纪人市场、交易商市场、拍卖市场等单一或多种形式。

2.投资银行在证券交易中的经济作用

证券交易面临着寻找交易对手的问题。此外,在纸质证券形式下,还面临着证券的真伪识别问题。在证券交易过程中,投资银行分别起到了经纪人、交易商或拍卖组织者的作用,发挥了降低搜寻成本和交易成本的经济功能,极大地增加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

3.投资银行在证券交易中的具体角色

(1)经纪人(broker或middleman)。根据《辞海》的说法,经纪人是指介绍买卖双方交易以获取佣金的中间商人。根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2004)的定义,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证券经纪业务中,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买卖指令,代理客户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进而获取佣金形式的报酬。

(2)做市商(market maker)或交易商(dealer)。做市商是指提供双向报价、既买又卖某种资产的金融机构。投资者通过做市商进行证券买卖交易,做市商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做市商通过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二者的价差(spread)成为其收入来源。作为一种证券交易制度,做市商最早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证券柜台交易市场。

通常一只股票存在多家做市商,它们之间的报价竞争促进了价格的公平性。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最少需要两家做市商为其股票报价,而一些规模较大、交易较为活跃的股票的做市商往往达到40多家。平均来看,NASDAQ市场每一种证券有12家做市商。

(3)特许经纪商(specialist)。特许经纪商市场(specialist market)制度是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独有的制度。在该交易机制中,每家上市公司必须聘请一名特许经纪商为其股票提供流动性,每名特许经纪商可以为多家上市公司服务。在证券交易过程中,投资人给经纪人(commission broker)下订单,然后经纪人将订单转移给特许经纪商。特许经纪商掌握着限价买入指令和限价卖出指令的订单,并按双方可以接受的价格撮合成交。同时,特许经纪商也用自己的股票账户按市价指令买入或卖出股票。由此可见,特许经纪商在交易所充当了经纪人的经纪人或做市商的双重角色,因而是证券交易的中心。

我国深沪证券交易所主板采取电子撮合竞价机制,因此不需要特许经纪商和做市商,投资银行仅仅担当经纪商的角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则采取做市商制度。全国股转系统、北京证券交易所在竞价交易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实行混合交易制度。 HOGV8X7tvg2JEas0bJf8S1Dkqvhcgt3mKI7IBaqs56rnXBRG+3qxq6ioFsvGyn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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