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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西方人通常认为人的全部责任是促进绝大多数人的幸福,而幸福仅仅指物质上的幸福和经济上的繁荣。如果人们在追求这种幸福的过程中,违背了道德法则,也没有多大关系。再说,西方人寻求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幸福,牺牲少数人的利益,他们觉得没有什么害处。我们从欧洲人的脸上,可以明显地看到这种思考方式的结果。

不顾道德廉耻,一门心思地追求物质和经济利益,这种做法与神圣的法则背道而驰,西方一些智者已经向我们指出了这一点。约翰·拉斯金就是这些智者中的一位,他在《给那后来的》一书中坚决主张,只有遵守道德法则,人们才会享有幸福。

当今我们印度人十分热衷于模仿西方。学习西方人的美德理所当然,但毋庸置疑,西方的标准经常是错误的,每个人都会赞同我们应该拒斥一切邪恶的事情。

在南非的印度人沦落到悲惨的境地。我们出国是为了挣钱,在快速脱贫致富的过程中,我们丧失了道德观,忘记了神灵将会审判我们的所有行为。我们全神贯注于自身的利益,失去了辨别善恶的能力。结果是我们在国外不但没有得到应得的一切,反而失去了许多,或至少没有充分得到留在国外的好处。道德是世上一切信仰的基础,除了宗教外,常识也会告诉我们必须遵守道德法则。正像拉斯金在书中说的那样,只有遵守道德法则,我们才有希望享有幸福。

在柏拉图的《辩护》 中,苏格拉底给予我们某些关于做人的责任的观念。他言行如一,文如其人。我觉得拉斯金《给那后来的》是苏格拉底观念的扩展,他告诉我们,如果各行各业的人想把这些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应该怎么做。接下来的内容不是《给那后来的》一书的译文,而是对原书的释义,因为本书的翻译对《印度舆论》的读者并不是特别有用。连书的标题我也没有翻译,而是释义为“萨沃达亚”,这正是拉斯金写作这本书的目的。 pjV1LdJVfla1UCgNDhzRJjWh/T7+kwEaixtNCJFTJVj9jP3zCz/nr/bNSv2Mho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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