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望地离开了孟买,回到拉杰果德建立了自己的事务所。如此一来,收入倒也够我维持生计。只是给人写写呈文状子,平均每月也有三百卢比的收入。能做这工作,与其说是我自己的本领,倒不如说是得益于人情,因为那时我哥哥的合作伙伴的业务已有一定基础,我也就能通过他谋得一份差事。所有真正重要或在他看来重要的呈文,都会送到大律师那里去。而他那些贫苦当事人的呈文,就会送到我这里来。
据我细心观察,孟买有不给辩护士回扣的原则,而我也必须承认,对于这一点,我是妥协了的。据说这两个地方的情况是不同的,这里的回扣会付给分办案子的辩护士,而孟买的回扣是给中间人的;与孟买相同的是,这里所有律师都拿一定比例的收入付回扣,无一例外。我哥哥的理论在我看来不可辩驳,他说:“你要知道,我是和另一个辩护士合伙的。总想着哪些我们受理的案件是你能做的,就拿给你去办,如果你不拿回扣给我的合伙人,会让我在他那儿难堪。你和我一起建立了这个事务所,你有收入自然有我的一份。但是我的合伙人呢?试想他要是把案子交给别的律师,一定也能从那个律师那里拿到一笔回扣。”他说得很在理,我也就顺着他说的,想想如果自己要做律师,也不应该在回扣原则上固执己见。我是这样同自己理论的,或者说穿了,我就是这样欺骗自己的。不过我要补充一句:我不记得我在别的任何方面给过人回扣。
那时我靠这份工作能勉强维持生计,但也是在那时候,我遭遇了生平第一次打击。我早听别人说过英国官员是怎样的人,只是从来没有面对面接触过。
博尔本德尔的兰纳萨希布王公(已故)即位以前,我哥哥曾经当过他的秘书和顾问。这时有人控告他,说他在职时出过错误的主意,这件事被一个对我哥哥有成见的政治监督官知道了。这个官员我在英国就认识,大家都说他对我相当友好。我哥哥认为我应当凭借这一点儿交情去为他说几句好话,试着帮他纠正那位政治监督官对他的成见。我并不乐意这么做,觉得不应该利用留英时很浅薄的一点儿交情去为人说情。如果我哥哥确实有错,我去说情又有什么用处呢?如果他没有犯什么错,就应当按程序上一个呈文,证明他的无辜,结果是怎样就怎样。可我哥哥并不赞成我的想法,他说:“你还不了解卡提亚华,也不懂世道。这里什么都靠人情,你认识那位官员,作为我弟弟,去他那儿替我说情是责任使然,也是理所应当的。”
我想这是无可推诿了,便很不情愿地去见了这位官员。我知道要见他我还不够格,也充分意识到这样做是在贬低自尊。但我还是跑去求见他,最后还得到了许可。我和他提到往日的那点交情,但立刻就发现卡提亚华和英国的情况是不同的,一个官员在职时和不在职时简直判若两人。这位政治监督官承认我们是相识的,但是攀起这点交情,他的态度就强硬起来。“我想你绝不是到这里来套近乎的吧?”他说着,眉宇间也透露出些许强硬的神情。尽管如此,我还是说明了来意。这位大人
便开始不耐烦了,他说:“你哥哥计谋可多了,你也不必再说什么,我没有时间听,如果你哥哥真想替自己辩解,请你转告他让他遵循正当的途径。”他说得够明白,也的确该是这样。然而人都是自私的,我继续自顾自地说着。这位大人站起来便说:“你该走了。”
“但是请您听我说完。”我说道,这使他更生气。他让他的侍从请我出去。那侍从进来了,把手放在我的肩上想把我推出去,可我还在犹豫要不要走。
最后,直到那位大人和他的侍从走后我才离开,心里烦躁而焦急。事后我立即就这件事写了纸条送去给那官员,我对他说:“你侮辱了我,还让你的听差伤害了我的自尊。如果你不道歉,我就去告你。”
很快他的侍从送来了回复,纸上写道:“是你不尊重我。我叫你走,你却不走。我别无他法,只好命令我的侍从送你出去。他叫你离开我的办公室,你还是不肯走。所以他不得不动手赶你出去。如果你因此要告我,那就尽管去吧。”
我把他的回信揣入衣袋,垂头丧气地回到家,把这事从头到尾告诉了我的哥哥。他听后很难过,却不知如何安慰我。因为我不知道怎样控告这位大人,他就把这情形告诉了他的同行朋友。碰巧这时费罗泽夏·梅赫达爵士为了处理一个案子从孟买来到拉杰果德。不过像我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律师怎么敢去见他呢?于是,我只好转托聘请他的那位辩护士把有关此案的文件呈给他,请他指教。他说:“告诉甘地吧,这对许多辩护士和律师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他刚从英国回来,血气方刚,还不了解英国官员。如果他打算挣一点钱,过安稳日子,让他撕掉那封信,忍受这个耻辱吧。他要是控告这位大人,不但没什么好处,反而会毁了自己。告诉他,他还不懂世故呢。”
这个忠告像毒药一样令我痛苦,但是我不得不吞下去。我忍受了这个耻辱,却也得到了教训。我对自己发誓:“再也不把自己置于如此境地,再也不试图攀交情走后门。”从那之后,我都没有违背过这个誓言。这次打击着实影响了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