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周时期,周武王克商以后,对全部国土进行了行政区划。天子或诸侯国王所居的都城及其近郊称为国,郊以外称为野。居住在国中的是国人,其余则是野人。国与野的组织形式及教育情况均有定制,开创了周王朝人才培养与选拔的新局面。
周朝分封各诸侯
周天子将都城及其近郊划分为乡。周有6个乡,诸侯国大的有3个乡。据《周礼·大司徒》记载,其组织形式为:“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西周的野一部分分划为遂,其余封予卿大夫作为采邑。周有6个遂,诸侯国大的有3个遂。据《周礼·遂人》,其组织形式为:“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古代乐手吹箫浮雕
西周的学校设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学,也就是后来所说的大学;另一类是乡学。设在天子或诸侯国王都内的学校称国学;设在王都郊外六乡行政区内的学校总称乡学。由此可见,西周已具备了较为完备的学校教育制度,有了不同类型和级别的学校。
西周天子或诸侯国王的子女教育大致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6岁至9岁在家中学习,学习简单的数字、东南西北中等方位名、天干地支等。第二阶段,10岁入小学,学习以书写、计数、音乐、舞蹈为主。这是沿袭氏族公社训练孩童要住宿在外的风俗。第三阶段,13岁为成童,这时该入大学。
西周时期的国学,当时称为“辟雍”“泮宫”,是贵族举行隆重的“冠礼”的地方,也是贵族进行重要政治军事活动的地方,他们常在这里举行祭祀和宴会,比赛射箭,选拔和考核武士。
西周观伎画像砖
西周国学要求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六艺”,包含6门课程,即:礼、乐、射、御、书、数。
“礼”是政治伦理课,其考核的内容很广泛,包括奴隶社会的宗法等级世袭制度、道德规范和仪节等。《周礼·大宗伯》把礼分为5类: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等。吉礼讲祭祀,敬事邦国鬼神;凶礼讲丧葬凶荒,救患分灾,哀悼死亡;宾礼讲朝会过从,使诸侯亲附;军礼讲兴师动众,征讨不服;嘉礼讲宴饮婚冠等喜庆活动。
“乐”是综合艺术课,其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六代乐舞等。所谓六代乐舞,包括黄帝时期的《云门》、尧时期的《大章》、舜时期的《大韶》、夏时代的《大夏》、殷商的《大濩》,加上西周新创的《大武》,简称为“六乐”。
其中《云门》《大章》《大韶》《大夏》属文舞,要求手执乐器龠和鸟羽翟,《大濩》《大武》属武舞,要求手执武器。武舞之中还有一种《象舞》,要求舞者持竿而舞。
据《周礼·春官·乐师》载,周代还有6种小舞:《帗舞》,为祭祀社稷时的舞蹈,要求舞者手执五色缯帛,持之而舞;《羽舞》,为祭祀四方时的舞蹈,要求舞者持白鸟羽而舞;《皇舞》,为祈雨时的舞蹈,要求舞者头插鸟羽,上衣饰翡翠的羽毛,手执五彩鸟羽而舞;《旄舞》,为祀辟雍时的舞蹈,要求舞者执牦牛尾而舞;《干舞》,为祭祀山川时的舞蹈,要求舞者持盾牌而舞;《人舞》,为祭祀星辰时的舞蹈,徒手舞,要求舞者挥袖而舞。
“射”与“御”是军事训练课。当时作战以战车为主力。每辆战车由甲士和徒兵各若干组成。甲士包括御者、射手、盾牌手,身穿盔甲,在车上;徒兵步随。战车士兵进攻的武器主要是弓箭,所以射箭与驾车是最基本的军事技术训练。
据《周礼·地官·保氏》载,射箭的考核标准有5条:“白矢”,要求射者的箭穿透箭靶,露出箭头,重在考核射者开弓的臂力;“参连”,要求射者第一箭射出之后,接着三箭连发,重在考核射者发射的速度;“剡注”,要求射者矢入箭靶,羽颈高,箭头低,重在考核射者箭头锋利易入;“襄尺”,要求射者礼让,如君臣同射,臣不得与君并立,须后退一尺,以别上下尊卑,重在考核射者礼让水平;“井仪”,要求射者四箭射中箭靶,如“井”字形状,重在考核射者箭法准确。
古代乐手弹琴浮雕
据《周礼·天官·保氏》载,驾车的考核标准也有5条:“鸣和鸾”,“和”与“鸾”是车上装饰的铃,要求御者驾车时,铃声共鸣而有节奏;“逐水曲”,要求御者驾车时,沿着曲折的江河驰驱而不颠坠;“过君表”,“君表”指在险阻处插着旌旗的辕门,辕门中间放置石磴为障碍物,要求御者驾车驰入辕门时不碰撞石磴;“舞交衢”,要求御者驾车在交叉道上,往来驰骋,像舞蹈一般轻盈而有旋律;“逐禽左”,要求御者驾车追赶禽兽,使其向左边逃奔,以便君主射之。总之,考核时要求御者沉着、敏捷、熟练,并能随时密切配合射手。
“书”与“数”是基础文化课。“书”指书写常用字,如天干、地支、地名等。“数”指计算加减及乘除等。《周礼》还提出有“六书”、“九数”等考核标准,但无细目。后人曾就“书”与“数”的考核标准作过种种猜测。
周代驾车图
按照《礼记·学记》所载,西周的国学已建立起一套分年考试的制度。学生到了规定的年龄入大学,大学每隔一年考查学生学业及操行一次。
“一年视离经辨志”,即入学第一年考查学生阅读经书的能力,能否分章析句,能否辨明学习的志趣。
古代学生雕塑
“三年视敬业乐群”,即入学第三年考查学生对学业是否专心,与学友相处是否和睦。
“五年视博习亲师”,即入学第五年考查学生学识是否广博,对教师是否尊敬。
“七年视论学取友”,即入学第七年考查学生在学问上的见解和对交友的选择是否得当。七年结束,考试合格者,谓之“小成”,即达到“小有成就”的标准。
“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即入学第九年考查学生在学识上能否触类旁通,在志趣上能否坚定不移。九年结束,考试合格者,谓之“大成”,即达到“大有成就”的标准。
这个九年制国学的考试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明确了学习的要求和顺序,并且逐年加深、提高;强调入学之初,即对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志趣进行考查了解,以便更好地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强调德育和智育的密切结合,在德育上注重意志与信念的培养,在智育上注重读书、推理与判断能力的进步;重视群体的教育影响,把建立亲密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古代儿童学习雕塑
西周除了在天子的王城和各诸侯的国都设立了国学之外,还依照地方行政区域组织而设立了乡学。
乡学规模比较小,仅设一级,都是小学程度。不过,因为地方区域组织的大小不一样,乡学的名称也各不相同,如州设序,党设庠,闾里设塾或校等等,皆属于西周的地方学校。
按《礼记·王制》载,西周规定,乡学可以经过考试选拔少数俊秀者进入国学深造。其过程与步骤是这样的:先由地方官“乡大夫”主持考试,选拔出乡学中非常优秀的学生,报告于西周王室的“司徒”官,这些被选中的学生称之为“选士”。“司徒”官主持考试,“选士”中的优秀者升入“国学”,称之为“俊士”。
凡已提名于“司徒”官的选士,可免其一乡的劳役;凡有升入国学的“俊士”,可免其一国的劳役。这些“选士”与“俊士”,皆称之为“造士”,意思为进入国学“深造之士”。
“造士”入国学九年学成后,“大乐正”官再主持考试,就“造士”中的优秀者提名于“司马”官,称之曰“进士”。又经“司马”官主持考试,就“进士”中选拔其贤能者报告于周天子,视其才能的高下而任之以官职,予之以爵禄。
这就是从“乡学”中选拔优秀人才的四步考试制度。当然这种经过严格考试选拔的“国之俊秀”,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学生仍在地方的序、庠、塾、校里学习。
按《周礼·地官·乡大夫》载,西周还存在一种贡士荐举人才的制度,不过这仅限于较低级的官职,其途径有二:
一是“乡里选举”,或称之“宾兴”之制,是在王畿之内施行的。西周设民政官员“司徒”官,负有各乡教化之责,并命令各乡大夫考察荐举乡里有德行道艺的优秀人才。乡里选举每三年一次,称之为“三年则大比”,即3年一考试。考试主要内容是“德行与道艺”,其中的“乡射之礼”是考试大比的关键环节。
二是“诸侯贡士”。王畿之外的诸侯国也有贡士之制。天子对诸侯贡士的时间和人数都有规定,并且天子对诸侯能否及时贡献及贡士的质量如何,还有相应的奖惩之制。天子对诸侯贡士非常重视,还要亲自考核诸侯所贡之士,先令其试射于选士之处泽宫,然后在大射典礼上再行比试,射宫是举行大射典礼的地方。
古代乐手奏乐浮雕
天子在射宫考校士子的箭术,如果射箭时仪容、动作合于礼,节度合于乐,而且射中靶子的次数多,就可以参与天子的祭祀。如果仪容、动作不合于礼,节度不合于乐,而且射中靶子的次数少,则不得参与天子的祭祀。多次参与祭祀的诸侯就能得到褒奖,多次未能参与祭祀的诸侯就要受到斥责。多次得到褒奖的就可以增加封地,多次受到斥责的就要削减封地。
试射时要合乎一定的礼乐标准。不论是乡里选士还是诸侯贡士,都十分重视试射。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则以试射的成绩作为最后的裁决。但是对考核成绩好坏,各有赏罚之制,反映了西周王朝对贡士的重视,对贡士试射的重视。
古代儿童学习雕塑
西周射礼所用之乐,严格标明了等级差别。射箭时的节度是:天子以赞颂百官齐备的《驺虞》之诗为节度;诸侯以赞颂诸侯按时朝见天子的《狸首》之诗为节度;卿大夫以赞颂卿大夫依循法度的《采苹》之诗为节度;士以赞颂士尽职尽责的《采蘩》之诗为节度。
周代战争中的射箭场景
射礼与射乐含有多方面的人伦道德内容,就连射箭的技能之中,也包含人的道德修养。射箭的人,内心意志坚定,外表身体挺直,然后张弓搭箭对准箭靶,手臂稳固,这样才能射中目标。从这些动作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德行了。所以说,射礼可以用来观察盛德,这就是西周重视试射的原因,坚持德行与道艺相结合的选士原则,并由此而推广其社会教化,促进社会安定。
育才与选士相衔接,选士与选官为一途,这是西周考试制度的一个鲜明特点。
西周的学校教育颇为发达,中央有国学,地方有乡学,学校内还有一套比较系统、比较严密的教学、考核、奖惩、视学制度。学生学成以后是否被推举,与其在学校的学习成绩、考试成绩及奖惩情况密切相关,这便能激励学生,尤其是庶民学生勤奋读书,努力上进,这给了庶民学生以希望和鼓舞。
选士与选官为一途,选士即为选官,士有所举则必有所官。《文献通考·选举九》说:
古人之取士,盖将以官之,然则举士与举官非二途也。三代之时,法制虽简,而考核本明;毁誉既公,而贤愚自判。往往当时之士被举,未有不入官者也。
这里说的“三代之时”,主要指的是西周初期,西周时代选士制度“举士”与“举官”为一途,必然大大刺激了士人读书学习的积极性,给广大士人指出了读书进学努力的方向,这也就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大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士的培养规模的扩大。
西周考试制度不但有利于西周时期文化教育的发展,有利于西周社会的政治稳定,也奠定了我国古代考试制度的基础。纵观我国古代考试制度的发展,无论是两汉时期的学校制度和察举制,还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抑或隋唐以后的科举制,都在不同程度和不同层面继承和发展了西周考试制度的特点。
“六艺”中的“数”在西周并不单指算法,还包括历法等与数字计算有关的知识。我国很早就采用了十进制的计数方法,当时除了学习用十进制计数之外,还学习一些日常计算。
根据研究,西周已经能进行四则运算,进行田亩面积的计算,发现了勾股定律等,这在当时世界上都是处在先进水平的。我国古代的计算方法先是采用筹算,后来在此基础上发展了珠算。筹算在西周末年或春秋时期就已经出现,也可能是西周学校的教学内容。数还包括历法,用十天干和十二地支按序排列成六十甲子,用以计年。这些知识都属于数的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