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的出现是人类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是一个国家安全的基石,可以说军队是和国家一起出现的,而我国是历史上出现军队最早的国家之一。
最早的夏代军队,主要以氏族武装为主,而至商周时期,军队则主要以领土财产为基础的国家军队、贵族武装以及诸侯国军队组成,是特殊时期的产物。
夏商周时期的兵俑
夏代是我国史书记载的第一个世袭王朝,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是一个部落联盟形式的国家。直属夏王的军队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卫队式常备武装和兵民合一的民军。
夏代前,各部落和部落联盟之间的征战由部落内部的青壮年男子负担。夏建立后,中原形成了统一的部落共同体,并出现了国家机构,因此专职战斗的队伍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夏代的军队,是为了维护统治而发明的专职征战的工具。
夏代兵俑
禹征三苗,称他所统领的军队为“济济有众”,启征有扈氏,严厉告诫所属的军队要严格听从他的指挥。足见当时已有强大的军队,而这些军队则有他们特有的兵勇征发制度。
三苗 我国传说中黄帝至尧舜禹时期的古族名。又叫“苗民”“有苗”。主要分布在洞庭湖和鄱阳湖之间,当今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一带。在禹的夏部落联盟跨入奴隶社会时,三苗已有“君子”“小人”之分,开始有了阶级分化。
夏代的国家军队是平民兵,平民兵是征发平民而组成的军队,这是当时军事力量的主干。
这种平民兵制度,是由军事民主制时期氏族成员战时从戎的惯例发展而来的。平民有自己的土地,平时耕种,战时出征。
在氏族制社会晚期,人们为了固定居民组织,往往取一整数作为居民编制的进制单位。各民族大多以十作为进制单位,夏代承袭氏族制而来,无疑仍保留着这种十进制的氏族组织,而五进制是春秋以来才出现的。
由于实行兵民合一的兵役制度,因而,这种编组方式也影响到军队的编制。
据《左传·哀公元年》中记载,姒太康失国后,他的孙子姒少康在有虞氏避难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古时以方圆500米为一成,以兵士500人为一旅。“旅”是当时的一个军事编制单位。
夏商周时期陶俑
“有田一成”自当是分配给一旅之众的,表明这些“众”即平民,是以耕种土地为生的,但又以旅的形式组织起来,则表明具有军队的职能。
由于血缘纽带的关系,当时的“族”的规模很大。这些族的族长同时又是夏王朝由天子所任命的诸侯之卿,他们往往凭借自己雄厚的人力、物力,自行组织军队,这就是族军。
如姒太康失国后,其孙姒少康正是在有虞氏等宗族国的帮助下,才组织宗族武装得以复国的。这些宗族的武力就是由宗族兵组成的。
有虞氏 我国古代五帝之一的舜帝部落名称,活动在今山西省南、河南省西北一带。部落的始祖是虞幕,舜为虞幕的后裔,后来成为有虞氏部落首领,受尧帝禅让,登帝位。周武王灭殷后,因有虞氏的虞阏父做周室的陶正有功,封他在陈国,是为胡公。
此外,夏代还有夏王的护卫军。护卫军的来源,主要是贵族子弟,还有少数夏王的亲信。如在《左传·哀公元年》中记载,曾经取代夏政权的东夷族首领后羿被其家众杀死,这些家众就是后羿的护卫兵。
夏代军队组织“寓兵于农”的特点,表现在军队的各级将领身上,就是“寓将于卿”,文武不分职。贵族官僚在平时管理庶务,战时即兴兵典戎。
商代是我国历史上第二个重要朝代。商代处于奴隶制鼎盛时期,奴隶主贵族掌握着国家政权,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军队。商代军队的兵勇多是临时征集的。
武丁 (?—约前1192年),姓子,名昭,我国商朝的第二十三位国王,庙号为高宗。商朝著名的军事统帅。武丁在位时期,曾攻打鬼方,并任用贤臣傅说为相,妻子妇好为将军,商朝再度强盛,史称“武丁中兴”。
根据古代文献和甲骨文记载,商代军队的编制,约在武丁及其以后时期有了师、旅、行等几级编制。军队由步兵和车兵组成,分别编组,协同作战。
随着社会发展和战争形态的演变,商王开始将部分贵族与平民集中起来,编制为常备军队,但是主力仍然是亦民亦兵的百姓。
由此可见,商代的兵勇是临时征集的,与夏代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征集方便以及参军人数的多寡而已。
商代的这种临时的征兵制度,当时被称为“登人”,金文与甲骨卜辞中常有“登人三千”“登人五百”的记载。最多曾经一次征集了1万人,对象当然都是平民。
夏商周时期陶俑
有时兵力不足,也会将奴隶编入军阵,但由奴隶组成的军队,其忠诚度无法掌握。如决定天下大势的商周牧野之战,就是因为编入军队的奴隶在阵前倒戈,才导致了商纣王的失败。
牧野之战 又称“武王伐纣”,是周武王联军与商军在牧野进行的决战。其年代说法不一,从公元前1130年至公元前1018年都有。此战中商军兵败,商纣王自焚,商亡。牧野之战是我国历史上以少胜多的著名战例,也是我国古代车战初期的著名战例。
西周的集兵方式继承商代制度,但也有所发展,是先秦集兵制度的典型。
西周仍然采用征兵制,但是鲜明的等级色彩仍然存在。周天子与诸侯的亲卫队是在王族或公族中征集,属于贵胄子弟兵。
属于车兵的甲士,是从当时的“国人”阶层中征集来的,步卒是从庶人中征集的,厮徒则是从奴隶中征集的。其中,国人为西周兵员的主力,其主要任务就是服兵役。服役年龄一般是20岁至60岁,现役者称正卒,预备役则为羡卒。
西周武士俑
在西周时期,国、野之间的界限非常清楚。据《玉海》记载:“王国百里为郊。乡在郊内,遂在郊外,六乡谓之郊,六遂谓之野。”
也就是说,国都近郊叫乡,郊外之野称遂,而居住在郊内的就叫国人,居住在郊外之野的就叫野人。按照规定,西周的“野人”不能服兵役。
周民族征服商民族后,商人仍保留其氏族部落组织,被一族一族地分配给周的贵族,共同去建立新的诸侯国。这样,周朝贵族与其宗族、家族,便群居于商人之间,也就是郊内,而被打败的商人则与负责监视他们的周人散居于野上。
所以,国人和野人具有不同的政治身份。就本质而论,国人是自由民,野人是奴隶。
西周时期玉制兵俑
国野有别并不许野人当兵的制度,随着诸侯将精力大部分集中在吞并斗争中,国、野之间已有融合,不再受到完全不平等的待遇。这时,野人与国人一样也可以参军成为兵勇了。
大禹与三苗的战争,古史多有记载。《战国策·魏策一》记载:“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恃其险也,为政不善,而禹放逐之。”三苗与中原华夏族有过长期的激烈的冲突。这种战争大约自尧、舜直至禹。大禹时曾与三苗发生过长期的战争,而且以大禹取胜告终。
大禹在征伐三苗以后,曾获得一个相对安定的时期。由于在战争中势力大大增加,取得了大量的财富,为部落的兴盛打下了雄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