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对象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原位复制,另一种是移动复制。
原位复制
执行“编辑”>“克隆”命令(快捷键为Ctrl+V),弹出“克隆选项”对话框,单击“确定”按钮
,如图1-161所示,可将选中的对象原位复制,接着使用“选择并移动”工具
移动复制出的对象到合适的位置即可。
图1-161
移动复制
选中对象的同时按住Shift键,然后使用“选择并移动”工具
将其移动到合适的位置,在弹出的“克隆选项”对话框中选择需要的克隆方式即可,效果如图1-162所示。除了使用“选择并移动”工具
,也可以使用“选择并旋转”工具
和“选择并均匀缩放”工具
进行移动复制,效果如图1-163和图1-164所示。
图1-162
图1-163
图1-164
疑难问答:“克隆选项”对话框中复制对象的方法有什么区别?
复制 :复制出与原对象完全一致的新对象。
实例 :复制出与原对象相关联的新对象,且修改其中任意一个对象的属性,其他关联对象的属性也会随之改变。
参考 :复制出原对象的参考对象,修改复制的参考对象时不会影响原对象,但修改原对象时参考对象也会随之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