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不仅代表两个思想体系,还体现了人类性情的两种不同的类型。自远古以来,这两种类型无论在哪个时期或哪个地区都或多或少互有敌意而彼此对立。这种冲突持续至今,不过,以整个中世纪时期最为激烈,当时的冲突还成为基督教会史最重要的内容。人们经常谈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虽然这些谈论主要聚焦在其他的人物上。属于热情的、神秘的、柏拉图式性情的人从情感的深处揭示了基督教的观念与相关的象征。属于务实的、条理分明的、亚里士多德式性情的人则从基督教的观念与象征中,建立了一个稳固的思想体系、一种教义学以及一套敬拜仪式。基督教会终究包含了这两种性情的人,其中一种性情的人大多在教会里任职,而另一种性情的人则隐身于修道院,不过,他们仍持续不断地相互攻击。
——德国诗人海涅(Heinrich Heine)《德意志论》
(
Deutschland
)第一卷
身为精神科医师,我在诊治精神病患的临床工作中早已发现,人类的心理除了个体的差异之外,还存在着类型的区分。首先,我注意到两种心理类型,我把它们称为“内倾型”(Introversionstypus)和“外倾型”(Extraversionstypus)。
当我们在观察人们的生命历程时,我们会看到,某些人的命运比较受到他们所关注的客体的支配,而另一些人的命运则比较受制于他们自己的内在和他们的主体。因为我们所有的人都或多或少偏向这一方或那一方,所以,我们会自然而然习惯于站在自己所属类型的角度来理解一切。
为了避免造成读者的误解,我想先在这里讨论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当然会严重困扰我尝试对这两种类型所进行的一般性描述,所以,我如果期待自己的论述能获得正确的理解,就必须先假设,读者已经对我怀有高度的肯定。如果每位读者都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类型,情况就比较简单,毕竟要确定人们属于哪个类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对那些本身已经出现问题的人而言。人们对于自身的人格(Persönlichkeit)的判断往往相当模糊,这是因为每一种显著的类型都同时具有补偿(Kompensation)自身类型的片面性的特殊倾向,因此,主观的判断往往含糊不清。不过,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这种补偿的倾向却是合理的,因为,人类需要维持心灵(Seele)的平衡。因为经由补偿作用所形成的次要性格(sekundärer Charakter)或次要类型(sekundärer Typ)会模糊化个体的心理类型,所以人们会倾向于否定类型的存在,而只相信个体的差异。
为了替我在后面所表述的内容的某种特性进行辩解,我必须先强调我在研究心理类型时所碰到的困难:呈现这两种类型最简单的方法似乎就是描述并同时剖析它们的具体情况。由于每个人都拥有两种机制,即外倾与内倾的机制,只有当某一机制比另一机制占有相对的优势时,才足以形成一个类型。但为了让类型浮现出必要的图像,人们必须进行高度修饰,而修饰过的类型图像便或多或少变成一种无伤大雅的欺骗。此外,人类的心理反应是如此复杂,我的叙述能力几乎无法完全正确地反映它的面貌,这又是另一个困难。因此,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必须把论述局限于对一些已经从大量观察到的个别事实抽象而出的原则的阐明。这些论述与“先验演绎”(deductio a priori)无关——尽管从表面看来似乎是如此——而是对于有经验依据的洞察所进行的演绎推理的说明。我希望,这些关于心理类型的洞察有助于处理分析心理学和其他学术领域的困境,尤其是那些在人际关系里已经出现,而且不断出现的误解和冲突。这些洞察还告诉我们,为什么两种不同类型的存在早已是人们所熟知的事实,它们以这种形式或那种形式显现出来,不仅人情练达的人,就连搔首苦思的思想家也会注意到它们的存在。或如大文豪歌德的例子:他曾经借由直觉而发现两种普遍的原则,即“心脏的收缩”和“心脏的舒张”
。
人们通过名称和概念来理解内倾和外倾的机制,这些名称和概念尽管极其不同,却能各自适应各个观察者的各种观点。外倾机制就是对于外在客体的关注,而内倾机制则是外倾的反向翻转,也就是对于主体和主体的心理过程的关注。在前一种情况里,客体宛如磁铁般地影响着主体的倾向,它会强力地吸引和制约主体,让主体出现自我疏离,而且大幅改变主体的性质,好让主体主动地迎合它。这么一来,人们就会认为,客体对主体而言具有更重要的,甚至是关键性的意义,因为客体是绝对的支配者,是生命和命运的特殊意义,所以,主体会毫无保留地把自己交给客体。后一种情况则相反:主体是,而且仍然是一切关注的中心,所有的生命能量最终似乎都流向主体,因此往往阻碍了客体取得强势的影响力。此时,能量似乎从客体流出,而主体就好比一块想吸住客体的磁铁一般。
以易于理解和清晰的方式来描述这种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关系的特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这样的尝试会面临高度的危险,所提出的论述也会充满矛盾,最终只会带来更多的困惑,而不是清晰的理解。极为普遍的情况是,人们会把内倾的观点说成自我和主观的心理过程无论如何都凌驾于客体和客观的心理过程之上,或至少在面对客体时,总是力图维护自身。因此,内倾的态度(Einstellung)赋予主体的价值会高于客体,换句话说,客体所得到的价值总是比较低,它只具有次要意义,有时甚至只作为主观内容的外在和客观的表征。比方说,客体会作为某种思想的体现,但主角却还是思想本身;或者,客体会成为情感的对象,但重要的却是情感的经历,而不是拥有实在个体性的客体。反之,外倾的观点会使主体从属于客体,客体便因此而获得了高度的价值。此时,主体只具有次要意义,主观的心理过程有时只表现为客观事件的多余的附属物和带来干扰的附属物。显然,由这两种对立的观点共同衍生出的心理势必会裂解为两种完全不同的心理定向(Orientierung);其中一种定向会根据自己的看法来看待一切的人、事、物,而另一种定向则是根据客观发生的种种。
外倾和内倾这两种相反的态度主要代表着两种相反的机制:外倾机制往外捕捉客体,就类似心脏向外的舒张,内倾机制收回倾注于外在客体的能量,就类似心脏向内的收缩,而且每个人都以这两种机制来呈现本身自然的生命节奏。歌德不仅使用心脏跳动的收缩与舒张这两个生理学概念表达了这种生命的节奏,同时还认为,两种与心脏的收缩和舒张相仿的、彼此交替出现的心理活动方式也符合人类正常的生命发展。不过,这种有规律的心理活动却难以不受那些构成生活的复杂的外在条件,以及可能更复杂的个人心理气质(Disposition)的条件的干扰。外在的状况和内在的气质往往有利于某一种机制,但同时也限制或阻碍了另一种机制,因此,某一种机制便自然而然地取得优势地位。如果这种状态长期如此,就会形成固定的心理类型,也就是一种持续受到某一机制支配的习惯性态度。这种强势的机制当然无法完全压制弱势的机制,毕竟弱势机制也属于必要的心理活动。因此,我们可以从这一点知道,纯粹的心理类型——单单拥有一种机制,而另一种机制已经完全萎缩的类型——绝对不可能存在。一种类型的态度充其量只意味着某一机制占相对的优势。
随着心理的内倾和外倾的发现,人们才有机会在心理层面上把个体区别为两个庞大的群组。不过,这种分类的本质却是肤浅而笼统的,因此,我们只能粗略地进行区分。我们如果更详细地研究这两种心理类型,就会发现,属于同一类型的个体之间,也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因此,我们必须继续探索属于相同类型的个体之间存在哪些差异。根据我的诊疗经验,若要大致划分个体的类型,其实不应该只依据内倾与外倾这两种普遍性差异,还应该参考人类的各种基本心理功能。因为,外在的状况和个人的心理气质不仅可以让外倾机制取得优势,也可以让某种基本心理功能占有支配地位。依照我的经验,人类的基本心理功能从实际和本质来说,可以被区分为思考(Denken)、情感(Fühlen)、感知(Empfinden)和直觉(Intuieren)这四种。如果其中某种心理功能持续居于主导地位,个体便属于以该功能作为优势功能(mehrwertige Funktion)的心理类型。因此,除了这四种基本心理功能以外,还存在着与其相应的四种心理类型,即思考型、情感型、感知型
和直觉型,而且诚如我在前面所叙述的,个体对于客体会采取不同的态度,所以,这四种类型都会出现内倾化或外倾化。
我以前曾写过两份关于心理类型的未定稿的报告,因为我当时的想法尚未成熟,所以没有论述这里所提到的心理类型的划分,而是错误地把思考型等同于内倾型,把情感型等同于外倾型 [1] 。其实,人们只要深入探究心理类型的问题,就会发觉,这种等同根本站不住脚。为了避免再次引起误解,我在此要恳切地请求读者,务必切记我在本书里所区分的心理类型。此外,为了保证如此复杂的论述可以达到绝对必要的清晰度,我还特地在本书的最后一章逐一定义了我所使用的心理学概念。
[1] Zur Frage der psychologischen Typen (Paragr. 858—882 dieses Bandes). Die Psychologie der unbewußten Prozesse , p. 58 [Neuausgabe: Uber die Psychologie des Unbewußten (GW VII)].——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