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工程标准委员会之前一直是土木工程师学会的一个委员会,于1918年分离出来,成为英国工程标准协会(BESA)。作为一个非政府性质的国家标准制定机构,它的运作相对独立,拥有自己的组织和流程,涉及广泛的工程学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个人。第一次世界大战刺激了其他国家的工程师效仿它建立民间通用国家标准化机构。勒·迈斯特和工程标准委员会(ESC)直接影响了美国工程标准委员会(American Engineering Standards Committee,缩写AESC)的形成和结构,但对德国工程标准委员会的影响较小。
美国工程标准委员会(AESC)成立于1918年,在庆祝其成立25周年时,AESC的第一任代理秘书克利福德·勒·佩奇(Clifford B. Le Page)在一份关于AESC起源的报告中指出,汽车工程师学会成员、工程师亨利·赫斯(Henry Hess)在1910年至1911年期间对英国的一次访问,推动了AESC的建立。
在英国,赫斯遇见了多位参与成立工程标准委员会(ESC)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工程师,包括克朗普顿上校和查尔斯·勒·迈斯特。他们鼓励赫斯返回美国,并敦促他成立一个像工程标准委员会这样的联合委员会,在美国开展自愿性国家标准化工作。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美国机械、电气、矿业和土木四个工程师组织[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美国电气工程师学会(AIEE)、美国矿业工程师协会(AIME)和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ASCE)]的代表多次会面,试图成立一个类似于工程标准委员会的联合标准化委员会。
1916年初,美国电气工程师学会(AIEE)的标准化委员会新任主席阿瑟·肯内利教授(来自哈佛和麻省理工学院)牵头邀请了其他三个工程协(学)会以及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由国际材料试验协会(IATM)发展而来的美国特定领域标准制定组织]的代表,作为组织委员会召开会议,商议成立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事宜,美国标准化组织的建立才取得了一些进展。
AIEE是一个合适的美国标准化领导机构。如第一章所述,它已经发展了自己的标准制定能力和委员会结构,并在1899年《美国电气工程师学会汇刊》中发布了电气设备特性术语和试验的初始标准,并在发布后至1916年间多次更新。美国技术协会也参与了国际电工委员会的组建,并决定了美国代表团的组成。它的标准化过程长期以来一直包括制造商、采购商和咨询工程师之间的平衡,就像IATM、英国ESC和IEC那样。1916年6月,在五个协(学)会(AIEE、ASCE、ASME、AIME和ASTM)的代表召开了几次预备会议之后,他们成立了一个委员会,为美国标准制定组织起草章程;该委员会于1916年12月下旬举办了第一次会议。
在这个阶段,再次感受到了勒·迈斯特的影响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战时国际旅行不安全,勒·迈斯特还是在1916年夏初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秘书长的身份来到美国,帮助美国电气工程师学会(AIEE)标准化委员会修订其规章制度。毫无疑问,他和肯内利还讨论了在美国同时组织一个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可行性,特别是在那一年,继莱斯利·罗伯逊之后,勒·迈斯特从ESC的助理秘书升职为秘书。莱斯利·罗伯逊在战时还担任军火部生产主管,在前往俄国的途中与英国战争大臣霍雷肖·赫伯特·基奇纳一同离世,他们的船“汉普郡号”(HMS Hampshire)在奥克尼群岛附近沉没。
经过两年的章程筹备工作,与ESC五个创始机构类似的五个协会于1918年正式成立了美国工程标准委员会(AESC)。
美国工程标准委员会(AESC)遵循了ESC中英国模式的几个方面。在第一次会议上,经过充分讨论,成员们决定邀请美国商务部、战争部和海军部派遣代表,正如ESC与英国政府部门所做的那样。
AESC章程还创建了一个流程,通过该流程,不同层级对提案标准进行审议和批准,并最终认定为美国标准,这一流程类似于ESC制定英国标准的过程。该流程依赖于与ESC相似的部门委员会,委员会“应由生产者、消费者和一般利益的代表组成,且这些利益团体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成为多数”,这是沃尔夫·巴里对平衡原则更精确的表述。在该机构的第二次会议上,来自哈佛大学的电气工程教授康福特·亚当斯(Comfort A. Adams)当选为主席;1919年初,拥有物理学博士学位并为国家标准局工作过的保罗·高夫·阿格纽(Paul Gough Agnew)当选为秘书,他一直担任这一职位到1946年。
此后不久,阿格纽和亚当斯都提到英国模式对形成美国协会的重要影响。阿格纽还断言,“所有其他国家的标准化机构都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英国工程标准协会(BESA)的经验和方法。英国人发明了一种合作方法,这种方法在技术上被称为‘部门委员会’”。
查尔斯·勒·迈斯特继续在美国工程标准委员会(AESC)的组织和运作方面发挥咨询作用。作为现已更名且独立出来的英国工程标准协会(BESA)的秘书,勒·迈斯特来到纽约参加AESC的第二次会议(于1919年8月举办),为新机构提供咨询服务。阿格纽秘书在三年后说,“AESC在组建期间有优势,获得了BESA秘书勒·迈斯特先生的帮助和建议”。他还指出,勒·迈斯特在此期间两次访问美国,“最后一次是在美国提出此类帮助的具体请求后”。
第一次访问显然是勒·迈斯特1916年与美国电气工程师学会(AIEE)的会谈,最后一次则是他1919年对AESC的访问。将近半个世纪之后,康福特·亚当斯谈到了勒·迈斯特和英国国家标准制定组织模式对美国组织创立所产生的“极其宝贵”的影响:
勒·迈斯特先生在标准制定工作方面的二十年经验对向他请教的美国国家标准机构组织者来说是非常宝贵的。我们技术委员会的结构与英国的结构非常相似;现在,这一结构在所有国家标准化组织中都很常见。
在勒·迈斯特第二次访问美国时,工程标准委员会(ESC)刚刚从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独立出来,成立了英国工程标准协会(BESA);这一变化无疑也对美国工程标准委员会(AESC)产生了影响。AESC在1919年已经在讨论扩大其结构和授权的可能性,从一个协调五个创始协会和其他一些机构进行标准制定活动的委员会,到“邀请所有对这些标准感兴趣的组织和政府部门加入成立美国标准协会”这一独立的标准制定组织。
第一次世界大战给敌对双方的国家都带来了标准化的压力。大约在美国工程标准委员会(AESC)形成的同时,其他国家也纷纷开始在国家层面组织行业标准制定活动。1917年底,德国工程师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标准制定机构,最初是通用机械行业标准委员会(Standards Committee for the General Machine Industry),然后是其继任者德国标准化研究所(German Institute for Standardization)[自1975年起,被称为德国标准化研究所(Deutsches Institut für Normung,缩写DIN)
]。与AESC不同的是,虽然在德语国家兴起的国际材料试验协会(IATM)可能对这两个组织都产生了影响,但DIN并没有得到勒·迈斯特和工程标准委员会(ESC)的积极塑造。
德国标准化研究所(DIN)的发展比美国工程标准委员会(AESC)快得多,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因为战争形成的政府压力说服德国工程师协会(VDI)接受了工业标准。VDI官员瓦尔德马·赫尔米奇(Waldemar Hellmich)被任命为国家机构的负责人,他遵循泰勒的科学管理原则,并支持工程师根据需要将标准化作为公共服务的观点(参见第一章)。在他的领导下,该机构不仅制定了安全标准,还为行业制定了包括螺纹在内的通用基本标准。
DIN一开始也遵循与工程标准委员会(ESC)类似的原则和流程。DIN的章程很复杂,但研究德国标准化的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布雷迪在20世纪30年代初指出:“DIN在其章程中建立的结构就其标准化实践而言毫无意义,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委员会是一个极其灵活的组织,没有固定的规则或程序、章程限制或正式的规章制度。”事实上,布雷迪将其称为“灵活的组织,主要是源自引领该机构的天才人物赫尔米奇博士的说法,他成功地将标准化引入了德国工业”。
布雷迪总结了赫尔米奇给标准制定组织委员会确立的五项原则:(1)只有在产品、零部件或流程的快速技术变革和改进结束后,才可以开始实施标准化;(2)允许更改和修订;(3)根据行业需求制定标准;(4)确保各项标准相互一致;所有这些都要求(5)“尽可能使标准制定过程科学化”。
根据布雷迪的说法,最后一项原则要求“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必须而不是选择性参与某个问题”。他接着解释道:
“这是德国标准化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赫尔米奇写道,“所有制定的规范都应是生产商、消费者和商业利益自由融合的结果,并在政府和科学的帮助及合作下进行。”前三项必须确保该标准在技术上可行且高效,(在资本主义工业中)有利可图,并且,一般来说,是有用的。政府的利益在于将标准应用于其拥有、经营和监管的工业过程,以及规范与整个社会普遍繁荣、安全和福祉的关系,因为它是整个社会的发言人。科学和工业的任务是防止一切可能阻碍未来技术发展的标准化活动,同时其必须确保所提出的标准尽可能科学,尽可能包括所有因素。
让所有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原则,不仅是使标准化尽可能科学化的问题,也是使标准最终具有合法性的原因。用赫尔米奇的话说,“一个供公众使用的可行标准必须是平衡了技术和经济可行性之后的结果。如果其中一个因素等于零,那么产品的价值也为零”。
让所有利益相关者聚到一起,并要求其朝着尽可能科学化的方向努力制定标准,这有助于限制任何一个经济利益集团的控制权力。尽管在德国的案例中,工程标准委员会(ESC)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或勒·迈斯特没有直接对其产生影响,但赫尔米奇所遵循的原则与沃尔夫·巴里为ESC阐述的原则有所重叠。由包辛格制定的国际材料试验协会(IATM)的平衡原则,可能对ESC和IEC都产生了影响。包括所有利益相关者、牢记行业问题(而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提供标准修订系统,以及所有工程师都对科学方法有一定忠诚度等关键问题,使标准制定在此后的发展过程与之前的有了许多相似之处。
由战时政府推动的德国标准化研究所(DIN)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服务特定的国家利益而产生的(事实上,ESC和AESC同样也是为了服务国家利益而出现的),但赫尔米奇及其同事认识到,标准制定需要在多个层面上进行。布雷迪认为,德国从一开始就相信需要国际标准(IATM在德国和其他德语国家的出现也表明了这一点):
如果拟议标准的应用领域完全是本地化的并且受到行业限制,那么只需要去咨询世界上的少数人。如果该领域是国际性的(如度量衡及其换算率、命名规则、配合和量规等),那么制定规则的机构也必须是国际性的。
然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并没有推动民间标准的国际化进程,又过了十年,才出现了超出国际电工委员会(IEC)领域范围的国际标准化努力。
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国家和国际两个层面都产生了民间行业标准制定组织和过程。工程标准委员会(ESC)以国际材料试验协会(IATM)和一些国家工程组织的工作为基础,确立了自愿性标准原则,以及生产者、购买者和独立工程师平衡参与的原则。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以及经由查尔斯·勒·迈斯特的作用而与其有直接关联的ESC)侧重于自愿性国际标准,并鼓励制造方、采购方,以及由电工协会选出国家代表团的独立工程师共同参与。它引入了国际规则制定中特有的原则,包括对国际主义积极有益一面的信念和一个国家一张选票的投票原则。下一章将进入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时期,探讨标准化活动在20世纪20年代国家和国际两个层面的后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