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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政策环境:金税四期倒逼企业财税合规化

功能强大的金税四期在全国各大省区市逐步落地试点,税务管理实现了从“以票控税”到“以数治税”的全新升级。金税四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了对企业的全面监控,能够及时发现企业的异常情况和违法行为,如零申报、虚开发票、虚列费用、隐瞒收入等。企业对应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如罚款、没收、追缴、纳入黑名单等。

税收领域已经迈入“强制规范”的新纪元,倒逼企业不得不进行合规经营、诚信纳税。

第一节 纳税政策:金税四期监管新动态

纳税政策,企业需要特别关注金税四期,金税工程是国家贯彻落实税收政策、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托及平台。

金税四期是我国金税工程的构成部分,是一个覆盖全国的庞大税收征管系统,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战略作用。金税工程已经经历了一期、二期和三期,当前,金税四期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

金税四期是国家税务总局用来监管企业的一项重要工具,是智慧税务,是金税三期的“打怪升级”版。举个例子,玩吃鸡游戏,如果一直吃不到鸡,该怎么办?花钱买装备,更新装备。税务机关也一样,为了“打怪”(打击不合规的企业),同样需要升级装备,这就是金税四期的由来。

一、金税工程发展简史

金税工程从一期到四期,一直致力于推动税收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税收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税收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表2-1)。

表2-1 金税工程发展简史

二、金税四期的主要功能

从金税一期到金税四期,可以看出国家在税收监管上是逐步在收紧,革新征收方式的技术手段也在发生质的变化。

发展到金税三期,功能已经非常强大,它是一项全面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将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社保、统计、银行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权限打通,实现了同其他部门的联网,金税三期致力于搭建“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

(1)一个平台。一个平台指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

(2)两级处理。两级处理是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

(3)三个覆盖。三个覆盖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并与相关部门联网。

(4)四个系统。四个系统指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以征管业务系统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个应用系统软件。

而金税四期是“以数治税、以数控税”,也就是用大数据来治税,属智慧税务。

金税四期,在延续金税三期系统强大功能的基础上,核心功能保持不变,新增加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图2-1)。

图2-1 金税三期与金税四期的功能

(1)非税业务管控,企业最关注的社保也将纳入税务机关管理,并通过金税四期工程进行征管。

(2)与人民银行的信息联网,进行严格的资金管控。

(3)企业相关人员身份信息及信用的管控。

(4)云化服务,全流程智能办税。

金税四期的特点可以用四个“全”来概括:全智能,全流程,全业务,全方位。金税四期将通过以数治税构建智慧税务。依托金税四期构建智慧税务的主要框架,可以总结为:“两化、三端、四融合。”

(1)两化。两化是指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两个方面。

(2)三端。三端是指纳税人、税务人、决策人。

(3)四融合。四融合是指将实现从“算量、算法、算力”到“技术功能、制度效能、组织机能”,从“税务、财务、业务”到“治税、治队、治理”的一体化深度融合。

三、金税四期的监管手段

在金税四期面前,无论是自然人还是企业,几乎都是透明的存在。每一个自然人的纳税数据和相关信息都会被全面覆盖。比如:在哪里上班?收入多少?有几个孩子需要抚养?有几个老人需要赡养?纳税多少?

在大数据技术加持下,能够打通企业、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网络链路,实现对企业业务的全面监控;实现对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的三大功能。金税四期可以做到:让违法者处处碰壁,让守法者处处绿灯。

后续,金税四期会更多利用人工智能手段,让智能系统进行自主分析,相对而言,覆盖的范围会更广,筛查出来的问题会更加全面和精准。金税四期的监管手段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全电发票推行

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成功推出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是金税四期的重要成果。目前,全电发票在我国大部分省区市已开展试点工作,对企业的税务合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智慧税务监管

智慧税务也是金税四期的重要监管手段。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发展,智慧税务通过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可以实现对同一企业或个人不同时期、不同税种、不同费种之间,以及同规模同类型企业或个人相互之间税费匹配等情况的自动分析监控,以此全面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全面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和税收治理水平。

(三)跨部门信息共享

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金融、海关、市场监管、公安、支付平台等其他涉税方数据共建、数据共享、数据协同、数据治理,彻底打破部门信息化“横向隔离”,实现多方信息共享。

第二节 金税工程:倒逼企业合规化经营

2024年,金税四期已全面启动,企业的所有业务,资金都会摆在明面上,个人的资金收入、流水、支出也会摆在明面上,以前的买票、虚开发票将彻底行不通。

金税四期依托算法,系统将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生成申报,实现从“报税”到“算税”。通过云计算,着力建设“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新体系,实现从“上网”到“上云”。

在这种背景下,任何财税违规的想法都要就此打住,否则将会面临税务稽查和税务处罚。甚至以往行得通的一些约定俗成的财税不规范操作,也将在金税四期面前失灵,借助几个小案例做一下警示。

【案例2-1】
购买发票,此路不通

A公司为了省税,向B公司购买了咨询费发票。

在金税三期时,只要A公司编制的业务需求合理、B公司确实有对应的资金流,而且B公司正常纳税,这笔交易很难被稽查。

金税四期上线后,这种交易会很容易被稽查出来。因为A公司给出去的资金,一定会通过其他途径返还。只要返还途径涉及A、B双方任意股东或员工的个人账户,都会被第一时间预警。

【案例2-2】
私户收付款风险大

李某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他经常用自己的私人账户来进行支付工程款、发工资等公务支出,目的是节省手续费、避免发票麻烦、减少纳税额。

这种看似很聪明的做法,在金税四期面前实则非常危险。金税四期启动后,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李某的私人账户与公司业务有关联,若有超额划款、不合规转账等可疑交易,李某就可能被税务机关查账、冻结账户、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刑责。同时,李某的信用记录也会受到影响,影响其今后的贷款、招投标等资格。

以上两个例子,只是金税四期对企业可能产生的一些影响,还有更多的影响等着大家去发现和应对。

一、对企业的影响

在金税工程监管下,企业更多的财税数据将被税务机关全方位、全业务、全流程、全智能地掌握,即从“以票控税”到“以数治税”。

(一)以票控税转变为以数控税

金税四期上线以后,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务机关掌控,金税三期是以票控税,而金税四期是以数控税,税务机关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对企业进行监管。

(二)全面监控企业非税业务

过去,税务检查之所以费时费力,在于纳税人的信息分别被不同的部门掌握,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登记信息、银行的转账流水信息、海关的通关信息等。

相对金税三期,金税四期最大的变化之一是纳入了非税业务,比如“银税互联”,私户收款(包括微信、支付宝)隐匿收入和私户发工资逃避个税都不再可行。

“非税”业务的监管,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是致命的。如“银行取现”“企业公户转款(非税业务)”都会纳入监管范围。企业管理者再想通过不开发票达到省税的目的,将会很难,因为“非税”行为将会通过银行系统、商品检测系统、物流系统三方面反映到税务系统,税务机关检测到“非税”行为后,会根据大数据进行分析,很容易就能稽查出来。除此之外,公款私用,也将会被轻易稽查。

(三)全面监控营业收入

过去,企业可以通过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隐瞒收入,但金税四期系统不仅会通过企业申报的数据来验证是否存在异常,还会对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台账等数据进行检查比较。无论是大额的公共转账还是私人转账,都将受到严格监督。如果主营业务成本长时间超过主营业务收入,则更容易被稽查,异常费用更可能引起税务问题。

(四)全方位监管纳税人个人卡交易

金税四期上线以后,对纳税人的监管也是全方位、全业务、全流程、全智能的,特别是个人卡交易,个人名下如果有一张银行卡涉案,5年内不能开新户、禁用手机支付(包括微信、支付宝),所有的业务都得去柜台办理,同时计入个人征信,基本告别信用卡和房贷。

(五)个人资产近乎透明

金税四期上线以后,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伴随着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的建立和新个税中首次引入的反避税条款,个人资产基本上是透明的,随着大数据的不断深入和渗透,隐藏在底层的“背后交易”事项将很快露出水面。

二、财税合规是唯一出路

以数治税时代,反馈到企业身上,税务机关将对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偷逃税、重点行业涉税违法、主要税种涉税违法等进行智能分析,同时联合其他部门稽核,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使企业的违法成本大幅增加,对企业财税合规的要求也会更高。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金税四期的数字化监管会倒逼企业经营更加合规合法,是趋势,也是必然,企业必须搭建好内在的合规管理体系,基于风险制订方案。

(一)风险自查

在令人闻之色变的金税四期面前,企业当如何自查存在的风险呢?其实,也不难,只要按照以下几个方面去做就可以了。

(1)检查企业开户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更新变更信息。

(2)检查企业收支情况是否合规、合理、透明,避免使用私人账户进行公务交易。

(3)检查企业纳税申报是否按时、按规、按额完成,避免逃避或少缴税款。

(4)检查企业信用记录是否良好,及时纠正不良行为,提高信用评级。

企业应该学会定期自查,了解自身各个业务环节是否存在财税不合规之处。如果有,应及时纠正,避免被金税四期监管预警。企业定期自查,是最能有效防范税务风险的合规手段,且经济实用。

(二)避免对抗和侥幸心理

面对监管,我听说有少数企业担心金税四期会发现其违法行为,就四处打听和学习如何规避或应对金税四期的全面监控。这种做法实在是不可取,即使违法行为一时未被金税四期监控系统发现,未来也会有更加完善的金税五期、金税六期出现。顺应政策要求对企业财税操作进行合规化改造才是根本之举,要避免对抗和侥幸心理。

(三)强化合规纳税意识

企业管理者应强化财税合规意识,在制定企业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时,应考虑涉税风险,从企业内部管理上树立合规纳税意识、建立纳税合规流程管理体系,杜绝涉税风险。当然,合规必然产生成本,企业可从自身规模、人员素质、业务流程、业务的复杂程度、业务涉税类型、业务牵涉的税收优惠政策等角度进行综合考量,找到合规成本与风险之间的平衡。

(四)财务合规与税务合规并重

财务合规是税务合规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做好财务合规,才能为税务合规和筹划提供操作空间。目前,许多中小企业仍然存在“外账”和“内账”并行的问题,在实际经营中还存在虚开发票、跨年收入不结转、乱用会计科目、长期挂账结转坏账、关联交易不规范等问题。在金税四期全税费数据云化打通的情况下,企业两账合一是必然趋势。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规范财务报表数据,做到财务合规,这样既能降低财务风险,又能确保税务合规。

(五)精确解读税务政策

在“减税降负”的背景下,国家和地方政府会不断推出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而合理运用这些政策是合规税筹的基础。企业可以通过外聘税筹团队或培养内部税务管理团队或专员,及时关注并解读国家或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掌握监管动态,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对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预警,减少信息不对称。为管理层提供分析意见,降低决策失误带来的税收政策利用不合理或税务不合规的风险。同时,加强与主管税务部门的沟通,缩小税企信息差距,进一步降低涉税风险。

第三节 财税风险:企业应规避的六种行为

一、虚开发票

2023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经检查发现,南宁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8份,金额6 248.39万元,税额812.29万元。

处罚结果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该商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该案例最值得关注之处在于,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在对违法企业的检查中,使用了金税四期中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其操作要点有以下几方面。

(1)从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管理系统中调出该企业申领的发票数量及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结合发票号码提取该企业开具的销项专/普票票面信息,着重对“购方名称”、数量及“货物品名”进行分析和归类,并将销项金额与当期的纳税申报表申报的销售收入金额进行比对,看是否一致。

(2)对该企业相同期间的进项发票信息进行提取,着重对“销方名称”、数量及“货物品名”进行分析和归类,并将当期抵扣的发票金额与当期的纳税申报表申报的进项税金额进行比对。

(3)将上述开具发票的货物品名与取得发票的品名进行比对,对比分析同名称货物,有无进销项数量不匹配或无相应购进货物品名的情况,统计进销货物品名相符且取得发票反映的货物数量大于开具发票所反映的货物数量的发票受票方,并查询其是否为非正常户。

(4)对该企业向税务机关报备的银行账户资金往来信息进行检查核实,包括:针对上下游企业,区分对公户、私户资金往来,结合转账时间、频率、历史记录进行分析,总结规律,分析异常。除此之外,结合人员工资、物流费用等各项费用的银行流水记录,进行分析对比。

上述案件的数据信息主要涉及企业的基本情况、发票核定信息、发票领购信息、增值税纳税申报情况、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可从企业的申报资料和税务发票系统中查询和获取这些内容,涉及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资料,税务机关也可通过银行来提取。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到税务机关已经在利用金税四期大数据分析手段,结合企业的资金账户流水,采集资金往来单位名称,通过与发票中的购销方企业名称进行比对,来验证和判断上下游关系,再根据资金流、业务流和发票流是否一致来分析判断企业是否存在涉税问题和异常。

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中非常重视发票的“三查”问题,即“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这就要求企业在开票问题上格外注意“三流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相统一,并尽可能做到货物流的统一(形成“四流一致”)。

金税四期的实施将推动“电子发票”向“数字发票”的转变,监管也将进入云化新阶段。通过企业内外部、上下游、财务数据等多方面对比,核实发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由于“数字发票”的特点,不再只是上传发票抬头和金额信息,而是全部票面信息都将受到税务系统的监管。对于企业中存在的虚开发票行为(如无真实交易开票、开票金额与交易金额不符、他人代开发票等),大数据分析将使税务系统更快地识别异常。税务系统对发票信息的掌握可能超过企业本身,因此,发票使用管理的合规化将是必然趋势。

除虚开发票外,下列行为也是金税四期监控的重点,要予以规避,以免给企业带来财税风险。

二、隐瞒收入

实操中,许多公司因为客户端允许对方不提供发票,股东们会采用个人账户、微信等第三方收付款平台收款的方式隐瞒收入。这属于典型的账外经营,而账外经营的风险是巨大的,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电商企业,但是伴随着金税四期的实施,与公司相关的股东、法人等高管的个人卡流水将会成为监管的重点。目前也有电商企业因为隐匿收入被处以巨额处罚。

【案例2-3】
电商企业隐瞒收入被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信息,杭州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经查,该公司在2014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21 237.93万元。这次倒查7年,突破了过去倒查3年的惯例。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1 390.99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4 866.55万元的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加上补缴和罚款金额,该公司被罚总金额达到3.6亿元。

税务部门这一严惩偷税行为的举措,给电商行业商家敲响了警钟。税务不合规的商家,势必被重罚。

还有部分企业交易会采取“阴阳合同”“关联交易”模式进行恶意筹划逃避个税。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因而需要承担较高的税负,采用“阴阳合同”掩饰真实交易金额,可以将部分收入隐藏,从而逃避缴纳税款。

金税四期系统能够通过公司收入和成本费用等财务经营指标,与同行业企业的财务指标进行对比分析,预警异常情况,同时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来稽查核对。因此,股东们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要试图借助不合规手段隐瞒收入,一定要通过合理的业务规划,将实际税负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公账转私账

有些公司股东以“备用金”名义将公司公账转入个人账户,逾期归还甚至不归还。或者企业通过成立多个公司,分散发放高管及股东奖金,或直接用账外收入发放奖金,以此达到避税的目的。虽然公司的所有权归属股东,但是公司的利润必须在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或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再分配到企业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手中。

金税四期上线后,分析监控功能与信息共享系统加入对股东银行账户及保险账户的监控,股东们再试图通过分散发奖金避税,或者利用股东个人卡收钱来避税,将会带来巨大风险。金税四期更是强化了对个人账户交易的监管,特别是以下三种情况将被重点监控。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元。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元。

(3)私户转账超20万元(境外)或50万元(境内)。

企业需谨慎对待公转私操作,确保所有资金流转符合税法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公私账一定要区分开来,公账只能用于企业经营,通过正常申报纳税才能使法律风险相对可控。如果公账与私账收付款确实无法避免,企业应当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咨询评估有关风险,以期作出有效的应对处理。如果是税务风险,也可聘请税务专业团队来进行架构调整及筹划,做出合法合规的节税方案。

四、虚增成本

虚增成本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取得合规票据的情况下,虚列成本的行为。有很多企业股东因为支出款项无法取得合规票据或者企业利润本身较高,便直接虚增成本以求降低“账面利润”,从而降低相应比例的所得税,违规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金税四期的监管下,这些企业的发票数据在税务机关的监管系统中会一览无余,特别是即将全面普及的“全电发票”,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合理规划自身业务领域,取得合规的发票,在税前列支,让企业的利润以及税负率符合预期。

而过去那种简单地通过虚开无实际交易内容的发票、虚列工资薪金支出等形式来虚增成本的行为,将很容易触发金税四期系统警示,从而引起税务机关的核查。

五、滥用优惠政策

国家在不同时期往往会给“相对弱势”的企业留出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以及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等。而很多收入较高的企业股东,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成立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把收入、利润转向税收洼地,但其真正业务还是由总公司负责。

自《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生效以来,对权益性投资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的审查越发严格。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来计征个人所得税。

金税四期上线后,以大数据为背景支撑的信息核查系统与部委共享系统,能够分析出“洼地”是否具有真实业绩、是否与其他洼地外公司有隶属关联关系。一旦系统投入使用,税收优惠将再也不是避税天堂。因此,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业务来合理规划,以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使企业的税负控制在合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六、偷逃个税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 000元,一些企业为了增加管理成本,找很多人头来充数,通过个税系统申报工资,且没有缴纳相应社保,工资全部为现金发放,没有有效工资发放凭证。甚至也不乏采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列人员、分解工资等方式逃避代扣代缴个税义务的企业。

【案例2-4】
金税系统发现企业违规破绽

广东省鹤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举报信息对某制造企业实施税收检查,通过核查“账实”差异、细审工资费用数据,查实该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采取虚列人员、分解工资的方式逃避代扣代缴义务,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

面对稽查人员出示的证据,企业承认违法事实。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处罚,罚款共计40多万元。

案例2-4中,虽然是由于举报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但是举报信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税务机关是依靠金税四期系统中的同行业信息和征管数据发现了企业的破绽。

另外,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再通过账外发工资的形式降低社保缴纳基数,会导致账外发的工资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增加企业纳税成本,倒逼企业隐瞒收入,引发更大的税务风险。

第四节 金税四期对财务人员工作的影响

正如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所说:“税收是文明社会的重要基石。”而金税四期正是我国在这一基石上的又一重要举措。它不仅影响着每一位纳税人,也影响着企业纳税链条上的每一名工作人员,尤其是企业的财务人员。在每一家企业中,财务都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岗位,这里的财务人员包含会计、出纳、财务主管等。

金税四期和金税三期工程相比,最大的变化在于,税收征管方式从“报税”到“算税”,征管流程从“上网”到“上云”,征管效能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金税四期的税务系统将纳入其他政府部门的“非税”业务数据,通过企业非税业务数据来推算企业应纳税金额,企业所有流水都在税务监控范围内,原来企业惯用的逃税伎俩将会失效。

对于合规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个人和企业而言,金税四期是利好;而对于不法违规企业,金税四期则是极大的利空;对于财务人员而言,则是利好、利空参半,风险与机遇并存。

一、风险:财务人员违规做账将带来巨大危险

财会从业人员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调侃之言是:“会计是拿着卖白菜的钱,干着卖白粉的活。”非常形象地表达了企业基层财会人员的现状:地位低、收入低、不受重视,却要承担非常大的风险,主要是企业违规的风险,尤其是以违反税法规定最普遍。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财会持证人员多达2 100万之众,其中大部分都任职于中小微企业。在先前的大环境影响下,大多中小微企业的财税操作本身就不规范,让众多的财会人员处于非常煎熬的工作状态中。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他们想违规操作,而是形势所迫,不得不随波逐流,否则就会丢掉饭碗。

金税四期来临后,财务人员的上述两难处境,或将“被迫”结束,因为金税四期不仅在倒逼企业实现财税合规,同时也在倒逼财务人员实现合规操作。

面对金税四期的上线,财务人员做账必须建立在真实业务的基础之上,一定要反映业务的来龙去脉,回归业务真实的商业本质,触碰“红线”、不合规、无中生有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必将给自己带来巨大风险。

那么,财务人员的“红线”在哪里?如果踩到“红线”,将面临哪些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至二百零九条就是企业和财务人员的“红线”。当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制度,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情节严重时便有可能构成犯罪,其中最常见的有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的最高量刑为7年有期徒刑,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最高量刑均为无期徒刑。一旦触犯这些罪名,将带来灾难性后果。因此,正常经营的企业没必要为小利做假账或者虚开发票,拿工资办事的财务人员更没必要去以身试险。

【案例2-5】
兼职会计因虚开发票被判刑8年

在(2019)豫刑终83号案中,李某为3家公司的兼职会计,经税务部门核查发现,2016年2月至2016年10月,李某任职的3家公司向客户先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8份,截止到案发,其中有273份发票已经被认证抵扣,涉及票面金额2.58亿元,税款3 760.15万元。

李某作为涉案人员被提起公诉,一审后,李某认为量刑过重,于是提起了上诉,在李某看来,自己只是上述几家公司的兼职会计,获得的只是工资报酬,充其量算是虚开发票的共犯,认为对自己的量刑过重。

法院经过二审认定:李某的犯罪行为是在涉事公司老板的指使下做的,具有一定的被动性,在犯罪活动中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但因其虚开金额巨大,最终判决李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10万元。

【案例2-6】
会计做两套账逃税被判刑

根据(2015)普刑初字第138号信息,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某水泥厂会计人员危某犯逃税罪。

检察机关认为,危某是该水泥厂会计,通过做两套账的违规操作方式,隐瞒收入5 919 593.7元,少申报增值税金额860 111.9元,逃税金额占应缴纳税额比例为58.59%。通过虚开运输发票金额1 078 179.95元,认证抵扣增值税75 510.39元,两项合计,认定危某涉嫌逃税935 622.29元。

危某辩解称:“向税务申报多少收入,不是我这个会计决定的,都是单位领导定的。”

法院审理则认为,危某身为该水泥厂的会计人员,负责该厂的税务申报工作,是直接责任人员,应以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危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3万元。

在实务中,很多财务人员都面临类似的处境,有人会对案例中的责任人报以同情,有类似操作的则会认为自己很委屈,因为都是按照老板的要求做的,为何处罚那么重?

其实,《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注意,从犯也是犯罪,从轻、减轻处罚,并不意味着零处罚。

因此,财务人员规避风险的根本之道在于向严重财税违规操作坚决说“不”,这不仅是对企业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二、机遇:全面职能转型

金税四期带给财务人员的风险不只是财税违规风险,还有职业风险。

曾有一名企业管理者这样向我抱怨:“毛老师,我前段时间要求公司会计做一份节税筹划方案,结果她给我的方案根本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像这种只会记账又不能给公司创造价值的财务,我留着干吗,还不如辞退算了!”

该老板的用人心理不是个例,足以给财务从业人员敲响警钟。

大浪淘沙,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一切取决于如何选择。财务人员要善于从以下方向持续精进,才能化风险为机遇。

(一)合规做账

面对金税四期的严监管,财务人员需将不做假账、不敢做假账作为实际行动指南。今后,企业财务不敢再做内、外两套账,原来意义上的内账会计大概率会消失,千万不要把自己再定位为内账会计。

(二)进行职能转型

在原来的核算职能上增加业务流程管控、财务信息化建设等职能。财务部门将需要更多复合型人才,传统意义上的账房先生将失去大多数市场,不主动改变会面临失业风险。

(三)关注公司业务业绩情况

财务人员要多关注公司业务情况,为寻找业务增长点提供财务支持。原来不少企业将财务通过不正当手段逃税金额作为财务人员存在的价值,这样是极其危险的,未来是完全行不通的。偷逃税款变成基本不可实现的事情,各公司税收趋于相对公平,公司将把更多精力放在提升效率、降低成本、获取更多销量上去,整体会趋于良性发展,财务人员也应往这一方向努力。

(四)精通税务筹划

金税四期的推广和实施,可能使企业在税务系统面前成为无所遁形的“透明人”,过往的财税违规操作没有了市场。然而,合规的税务筹划和降低税务风险仍然是企业的必要需求,这种工作终归要落到企业财务人员身上。企业需要的不是只会算账的会计师,而是精通税务筹划的财务人。一个财务人员的价值不仅在于对数字的把握,还在于可否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金税四期的上线必定会对现有市场上工作的财务人员造成一波不小的冲击,而那些真正精通税务筹划的人会在大环境下变成更加抢手的“香饽饽”,企业对于这样的人才开始求贤若渴,整个税收市场将会正规化、规范化,走向更高的一层楼。 sbAsPj3ESB3hybWPS+8mbS47vC7VtjIxp8CcXWTESYjrK0fBqXduBORlMsVXmp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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