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上面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蔗糖的熬制开始的时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正在写一本关于制糖术在世界上一些国家传布的历史的书,其中涉及蔗糖制造在中国起于何时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吉敦谕同志和吴德铎同志有针锋相对的意见,展开了一些讨论。我仔细拜读了他们的文章,查阅了一些资料,现在提出一个同他们两位都不相同的意见,请吉、吴两位同志,以及其他对糖史有兴趣的同志们批评指正。
吉敦谕同志在《江汉学报》1962年9月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糖和蔗糖的制造在中国起于何时》。他主张蔗糖的制造开始于汉代。他引用杨孚《异物志》说,杨孚讲的“笮取汁如飴餳,名之曰糖”,就是沙糖。他又引用“汉晋之际”宋膺所撰《凉州异物志》,证明石蜜出于甘柘,“王灼所说的‘糖霜’实际上在汉代已经有了”。晋永兴元年(304年),嵇含著《南方草木状》讲到用甘蔗汁晒糖。5世纪末,陶弘景编修的《神农本草经集注》则说:“蔗
出江东为胜,庐陵亦有好者,广州一
种数年生,皆大如竹
,长丈余,取汁
为沙糖,甚益人。”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三三甘蔗条集解也引了这一条,只说是“弘景曰”。所有这些著作都证明蔗糖的制造不始于唐贞观年间。
对于吉敦谕同志的这个看法,吴德铎同志提出了不同意见。他在《江汉学报》1962年第11期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关于“蔗糖的制造在中国起于何时”》,副标题是:《与吉敦谕先生商榷》。他说:“吉先生所提供的这四方面的证据,全不可靠。”他首先指出,陶弘景的原书早已失传。吉文中引的那一段,根据唐本《新修本草》,是夹注,而非正文。也就是说,“今”指的是唐代,不是梁代。“这则材料反而成了只有唐朝时才有‘沙糖’这个名称的有力的反证。”(第43页第一栏)至于嵇含的《南方草木状》,余嘉锡在《四库提要辨证》中提出大量事实,证明此书非嵇含原作。所谓汉杨孚的《异物志》,只是吉敦谕同志认为是这样。以《异物志》命名的书多得很,实在无法证明此书是汉杨孚所撰。清曾钊辑佚本认为是杨孚所作,是很有问题的。书中有关糖的一条,曾钊辑自《齐民要术》卷一〇,但《齐民要术》中根本没有注明这是杨孚的著作,只有《异物志》三个字。而且《齐民要术》卷一〇全是“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因此吴德铎同志说“吉先生提出的这一证据,似乎只能说明当时的‘中国’(指‘黄河流域’),不但不能制蔗糖,甚至连甘蔗都没有”。至于吉敦谕同志所引的《凉州异物志》,是根据清张澍的辑佚本,张澍并没有肯定说,这确实是宋膺所撰。吴德铎同志最后的结论是:“我国开始炼取蔗糖的时间是唐朝,并不是像吉先生所说的‘始于汉代’。”
十八年以后,吉敦谕同志在《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4期发表了一篇《糖辨》。吴德铎同志在同一个刊物上,1981年第2期,发表了《答〈糖辨〉》。这两篇文章实际上是上一次论战的继续,各人仍坚持自己的观点,但新提出来的资料不多。我上面根据十八年前的文章所作的介绍基本上能概括后两篇文章的内容,我在这里不再详细加以叙述。
我仔细拜读了两位同志的论文,我觉得,两位同志的意见都有合理的部分,但又似乎都有点走了极端。根据现有的资料,经过力所能及的去伪存真的剔抉,我只能采取一个中间的态度,做一个折衷派。吉敦谕同志的推理方式有合理的成分,比如他说:“甘蔗既是我国土生土长并已广有种植之物,何能迟迟至数百年后,我国人民还不懂制造蔗糖,而从印度学得了此种技术呢?”(《糖辨》第182页)甘蔗在中国是否是“土生土长”,我在另外一个地方再详谈这个问题。但是对于他整个的想法,我是觉得合情合理的。中国这个民族是既善于创造又善于学习的民族。从汉朝就接触到“西极(国)石蜜”(是什么东西,另文讨论),中间经过魏晋南北朝,在许多《异物志》里都有记载,却一直到了唐初才从印度学习熬糖法,在五六百年漫长的时期中竟对此事无所作为,这使人不大容易理解。
根据现有的材料来看,制蔗糖的程序不外两种,一种是曝晒,一种是熬炼。按道理讲,前者似乎比较简单,只要有甘蔗汁,在太阳下一晒,就可以凝稠。此时恐怕还只是稠糖,而不是沙糖。这种曝晒的办法许多书中都有记载。比如《吴录·地理志》、宋王灼和洪迈《糖霜谱》引《南中八郡志》:“曝成飴,谓之石蜜。”嵇含《南方草木状》“曝数时成飴”等等。但是很多书却曝煎并提。比如杨孚(?)《异物志》说“又煎曝之,凝而(如)冰”;《凉州异物志》说“煮而曝之”。因此,我们很难说,曝煎二者,哪个在先,哪个在后。用曝煎的办法制造蔗糖可能在南北朝时期已经有了。到了唐太宗时,《新唐书》明确说,向摩揭陀学习的是“熬糖法”,是专门用煎熬的办法,根本不用曝晒的办法。
至于记载曝晒的办法和曝煎并举办法的那一些《异物志》,吴德铎同志的两篇论文都作了比较细致的分析,基本上是可信的,有说服力的。但也有不足之处。我很久以前就有一个想法,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异物志》,吴德铎同志文中引了一些。在当时好像形成了一种《异物志》热,在中国历史上这是空前的也是绝后的。原因大概是,当时中国地理知识逐渐扩大、增多,接触到了许多外国的以及本国边远地区的动植物等等,同日常习见者不同,遂一律名之曰“异物”。这些《异物志》的作者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自己创新,而是互相抄袭,比如《齐民要术》引的、吉敦谕同志认为是汉杨孚《异物志》中的那一段话:
(甘蔗)围数寸,长丈余,颇似竹,斩而食之既甘,笮取汁如飴餳,名之曰糖。益复珍也。又煎曝之,凝而(如)冰,破如砖,食之,入口消释,时人谓之石蜜。
这一条,张澍辑本《凉州异物志》全部收入。李时珍引用此条(《本草纲目》卷三二)则作万震《凉州异物志》。互相抄袭的情况可见一斑。不管这些《异物志》是否抄袭,是否某人所作,产生的时期总是在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不能晚至唐代。所以蔗糖的出现,不能早至汉代,也不能晚至唐代。
所谓“异物”,我的理解是不常见之物,是产生在凉州、南州、扶南、临海、南方、岭南、巴蜀、荆南、庐陵等地的东西。这些地方都有自己的《异物志》,当时这些地方有的是在国内,有的在国外。那里的东西有的稀有少见,故名之曰“异物”。我们恐怕不能笼统地说,都不是中国东西。《齐民要术》卷一〇里面记述的东西,贾思勰说:“非中国物者。聊以存其名目,记其怪异。”贾思勰确实记了一些怪异。但也有的没有什么怪异的,比如他在这卷中所记的麦、稻、豆、梨、桃、橘、甘(柑)、李、枣、柰、橙、椰、槟榔等等,难道都不是“中国物”吗?在另一方面,这些东西,包括蔗糖在内,内地很少生产,并不是广大人民都能享受的东西。这也是国际通例。糖这种东西,今天在全世界各国都是家家必备,最常见而不可缺少的食品,但在古代开始熬制时,则是异常珍贵。比如在印度、伊朗,最初只作药用,还不是食物的调味品。当时在中国也不会例外。我想只是在以上这几种情况下糖才被认为是“异物”。
此外,吴德铎同志在论证吉敦谕同志引用的那些书的时候,过分强调这些书不是原作,不能代表汉代的情况,这些论证绝大部分我是同意的。但即使不是原作,不能代表汉代的情况,如果六朝时期的著作中已经加以引用的话,难道也不能代表六朝时期的情况吗?如果能代表的话,不也起码比唐代要早吗?我举一个例子。我上面抄的吉敦谕同志认为是汉杨孚《异物志》中的那一段话,吴德铎同志认为非杨孚原话,但是既然后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中引了它,它起码也代表后魏的情况。既然《凉州异物志》也收入这一段话,那么,贾思勰所说的“非中国物产者”,就不能适用。又如《凉州异物志》:
石蜜之滋,甜于浮萍,非石之类,假石之名,突出甘柘,变而凝轻。甘柘似竹,味甘,煮而曝之。则凝如石而甚轻。
吴德铎同志用了“即使”“果真”之后,下结论说:“这种东西,在当时中国人民中,还是传说中的‘异物’。我们无法根据这样的材料得出‘我国蔗糖的制造始于汉代’的结论。”我们要问一下:即使不能证明汉代已有蔗糖,难道还不能证明在汉唐之间某一个时代某一个地区已经有了蔗糖吗?
关于上面引用的吉敦谕同志引陶弘景的那一段话,吴德铎同志认为是唐本《新修本草》的夹注,不是陶弘景的原话。仅就《新修本草》这一部书来看,他这意见可能是正确的。但是,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三三,果木部,甘蔗条《集解》也引了陶弘景这几句话。这可能是引自陶弘景的《名医别录》。对于这个问题,我缺少研究,特向中国医药专家耿鉴庭同志请教。承耿老热心解答。他认为,这几句话是陶弘景说的。他说,最近有人在对《名医别录》作辑佚的工作,不久即可完成。他为这个辑佚本写了一篇文章:《〈名医别录〉札记》。他送了我一份油印稿,我从中学习了很多有益的知识。谨记于此,以志心感。我对于这个问题不敢赞一词,只有接受耿老的意见。既然这几句话是生于齐梁时代的陶弘景(456—536年)说的,那么至晚在齐梁时代已经有了沙糖,当然就是不成问题的了。李治寰同志在《历史研究》1981年第2期中发表了一篇文章:《从制糖史谈石蜜和冰糖》,他在这里也引用了陶弘景这几句话。他直截了当地说是引自《名医别录》,但对《名医别录》这一部书没有作什么说明。请参看。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证明我的这个意见。在南北朝时期的一些翻译的佛典中,很多地方讲到甘蔗和石蜜,间或也讲到糖。其中以石蜜为最多,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汉代典籍中,“石蜜”这个词儿多次出现,但是,都与“西极”或“西国”相连,说明这东西还不是中国产品,至于“糖”字则为数极少。我举几个例子。
宋罽宾三藏佛陀什共竺道生译《五分律》卷八:
彼守僧药比丘,应以新器盛呵梨勒阿摩勒、鞞醯勒、毕跋罗、干姜、苷蔗、糖、石蜜。(《大正新修大藏经》22,62b)
宋元嘉年间(424—454年)僧伽跋摩译《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二:
甘蔗时药,汁作非时药,作糖七日药,烧作灰终身药。(《大正新修大藏经》23,574b)
若屏处食酥、油、蜜、糖食、虫水,波夜提。(同上书卷,577a)
同上书卷六:
糖佉陀尼,根佉陀尼,石蜜佉陀尼。(同上书卷,599a)
同上书卷九:
比丘言:“我食糖。”(同上书卷,617b)
我们怎么来解释这个“糖”字呢?在汉代书籍中出现过“糖”字。焦延寿《易林》卷七:“饭多沙糖。”注说:“糖当作糠。”桓宽《盐铁论》有“糖
”字样,据周祖谟先生的意见是“后来抄改”,我觉得他的意见很正确。是不是也有可能是“糠”字之误呢?梁顾野王《玉篇》:“糖,
饵也。”隋陆法言《广韵》:“糖,飴也,又蜜食。”这两个“餹”字都出自唐本。总之,汉代大概还没有“糖”字,而只有“餹”字,指的是麦芽糖之类的东西。因此六朝佛典中的“糖”字就值得我们特别注意。
我在上面谈到“糖”同“石蜜”比起来,出现的次数要少得多。这说明,就是在印度梵文或巴利文佛经中,糖也是比较稀见的。但是中译佛典中既然已经用了“糖”字,难道糖这种东西中国就没有而是通过佛典才把这个字传入中国的吗?汉代没有“糖”字上面已经讲到。六朝则确实有了“糖”字。有一个地方同“餹”字混用。“糖”字在六朝时期的出现说明了什么问题呢?有可能只是“有名无实”吗?因此我推测,在六朝时期我们不只是有了这个字,而且有了这种东西。否则就无法解释“糖”这个字是怎样产生的。糖与石蜜,在印度只表示精炼的程度不同,搀杂的东西不同,本质是一样的。这同上面讲的一些《异物志》中的记载,可以互相补充,互相证明。
到了唐初,玄奘《大唐西域记》提到沙糖和石蜜。义净翻译的佛典中也有糖字,比如唐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四:持钵执锡,盛满稣、油、沙糖、石蜜。(同上书卷,646c)
根据以上的论述,我的意见是:中国蔗糖的制造始于三国魏晋南北朝到唐代之间的某一个时代,至少在后魏以前。我在篇首讲的“同他们两位都不相同的意见”,简单说起来,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