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社会的演进中,传承与制度一直是构筑秩序与稳定的重要支柱,而标准作为一种制度化的手段,更是在各个领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标准的引入,既是对经验和智慧的传承,又是对社会运作的有效制度化体现。历史的长河中,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标准的观念逐渐融入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之中,为社会的有序运作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力。
在中国古代史上,标准与制度的运作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其中《考工记》与《营造法式》等文献为我们提供了珍贵的古代标准化实践的见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考工记》作为一部古代的技术手册,记录了丰富的制作工艺和标准规范,为工匠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促进了技艺的传承和提升。《营造法式》同样展现了古代建筑领域中标准的重要性。这部文献详细描述了古代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方方面面,明确了各个环节的标准操作程序。通过这些规范,古代中国的建筑工程能够在有序的框架内进行,确保了建筑质量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也对标准执行发挥了关键作用。官僚制度通过严格的等级和规范化的程序,推动了标准的贯彻执行。官员们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履行职责,确保社会各个领域的有序运作。这种官僚制度不仅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也是标准执行的有效推动者。
综合来看,古代中国的《考工记》《营造法式》和官僚制度共同构建了标准与制度的坚实基础。这些古代文献和制度为后来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成为中国古代标准化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1-7 《周礼·考工记》影印版书影
《考工记》是先秦一部重要的科学技术著作,是中国目前所见年代最早的手工业技术文献。它是春秋末年齐国人记录手工业技术的官书,是一部手工业技术规范的总汇。今天所见《考工记》,是《周礼》的一部分(见图1-7)。《考工记》篇幅不长,但科技信息含量却相当高。书中主要记述了有关百工之事。分攻木之工、攻金之工、攻皮之工、设色之工、刮摩之工、抟埴之工6部分及30个工种,分别对车舆、宫室、兵器及礼乐诸器的制作做了详细记载,是研究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重要文献
。
中国古代车辆起源较早,可以追溯至黄帝时期,夏代已有制车手工业及其管理部门。车轮承载着整个车辆本身和所载重物的全部重量,是车辆最重要的部件,结构复杂。因此轮、毂、辐、牙,从选材到制作和装配都必须严格,车轮检验按6道检验工序的方法进行,确保制作出的车轮的各方面性能都符合规定要求。其制作工匠和检验人员谓之国工。
在《考工记》中强调:
轮人为轮,斩三材必以其时。三材既具,巧者和之。毂也者,以为利转也。辐也者,以为直指也。牙也者,以为固抱也。轮敝,三材不失职,谓之完。
对制作车轮所需的毂、辐、牙3种原材料制定了特定的要求,并规定:
毂(轮轴中心部分)的安装必须确保其能够灵活转动,以保证车轮在运动中的灵活性和顺畅性;
辐(连接毂和车轮外缘的部分)的加工要使其能够稳固地打入卯眼,确保不发生偏斜,以保证整个车轮的结构牢固;
牙(车轮外缘的突起部分)要确保其坚固合抱,以增加车轮在行驶中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即使轮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磨损或损坏,这3种材料也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功能,以确保车轮的持久性和安全性。这一制作过程旨在保证车轮的质量和性能,适应不同的使用场景。
《考工记》还记载:
是故规之,以视其圜也;萭(矩)之,以视其匡也;县之,以视其辐之直也;水之,以视其平沈之均也;量其薮以黍,以视其同也;权之,以视其轻重之侔也。故可规、可萭、可水、可县、可量、可权也,谓之国工。
对车轮进行质量检验的6道检测工序是古代齐国官营手工业工厂中执行的标准,明确了分工与合作、统一的技术标准,并对产品质量提出了高要求。在这一体系中,检验检测人员被称为“国工”。
车轮质量检验的6道工序如下。
(1)把车轮放在预先制作好、与车轮大小一致且平整的圆盘上观察和比较,检测车轮与标准圆盘是否密合( 是故规之,以视其圜也 )。
(2)用矩(90°直角尺)检测牙、辐是否呈直角( 萭之,以视其匡也 )。
(3)用悬绳检测上下轮辐是否在一条直线上( 县之,以视其辐之直也 )。
(4)检测车轮各部位的重量是否均匀、平衡,在当时没有水平计量仪器的条件下,检测的方法是把车轮放在水中,观察车轮各部位的沉浮是否一致( 水之,以视其平沈之均也 )。
(5)检测毂的尺寸,将黍米倒入毂的中空部位,测量两毂的中间所容黍米之容积是否相等( 量其薮以黍,以视其同也 )。
(6)用秤称量两个车轮的重量是否相等( 权之,以视其轻重之侔也 )。
如果制作出来的车轮在这6道检测工序中能够达到圆中规、平中矩、直中悬、沉浮深浅相同、黍米容量相同、权衡轻重相同的标准,其制作工匠和检验检测人员的技艺就达到了国家级水准,可称之为“国工”
。
冶金标准方面,《考工记》中记载了6种器物的不同含锡量,称之为“六齐”,包括钟鼎之齐、斧斤之齐、戈散之齐、大刃之齐、削杀矢之齐、鉴燧之齐,表现出古代中国人在合金材料科学配比方面已具有很高的造诣。实践证明,含锡达到25%以上的器物脆弱且不耐用,如果达到50%则稍碰即碎
。在钟、鼓、磬等乐器的制作及发音机理的探索方面,《考工记》也进行了详细的记述。《考工记》不但记载了钟、鼓、磬等乐器的制作技术规范(内容包括尺寸、形制和结构等),而且对发音机理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得出了理论性结论:钟声源自钟体的振动,其频率的高低、音品与合金成分相关,也与钟体的厚薄、大小、形状相关
。
从《考工记》所反映的工业部门划分和生产制造中的分工情况来看,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一是手工业部门的划分以制造技术的类别为标准,其与不同材料处理技术直接相关。这种划分标准与今天主要以产品用途为基础划分各工业生产部门(例如机械、日用、纺织等)的做法明显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制造活动对制造技术的高度依赖性。
二是一方面由于手工业部门首先按照制造技术的类别进行划分,然后根据所制造物的不同类别进一步细分,导致在器物制造和生产中出现一些现象:某些器物的制造有时需要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协作完成,例如矢、戈等兵器,其头部由专门从事青铜冶炼工艺的工匠制作,尾部或柄部则由其他部门的工匠如专门从事刮磨或攻木工艺的工匠完成。而另一方面,同一种工艺可以应用于制造技术相近但用途不同的器物,例如“轮人为轮……轮人为盖”“梓人为笋虡
……梓人为饮器……梓人为侯
”,两者都表现为细致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的生产组织方式。这种组织方式对于保证制作质量和提高生产效率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基本前提是所谓的标准化设计,即在实际进行生产制造之前,对器物的制式和制作方法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
。
《营造法式》是一本古时研究建筑的书,宋朝李明仲(名诫)著,共三十六卷,三百五十七篇。内四十九篇系于经史等群书中检寻考究;其他三百零八篇,系历来工作相传,经久可用之法。书中附有各种彩色图样,极为精致
。
1937年5月1日,全国手工艺品展览会在北京举行,商务印书馆也选取精品参展,《营造法式》正是其中的名贵书籍代表。以上这段文字则来自当时刚创刊不久的“中国第一份少年画报”——《少年画报》。我们不知道有多少中学生看到这页商务印书馆朴实无华的“广告”,他们会感到新奇而多看两眼吗?还是会草草翻过呢?而我们同样不知道,当1919年朱启钤
在江南图书馆发现钱塘丁氏嘉惠堂所藏张芙川(镜蓉)影宋钞本《营造法式》时,他是何等的激动不已;当远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攻读建筑学的梁思成收到父亲梁启超赠送的一套陶本《营造法式》时,他又会是怎样的复杂心情。
李诫,字明仲,河南管城县(今河南省郑州市)人,北宋建筑学家。李诫从宋哲宗元祐七年(1092年)起在将作监供职,前后长达13年,历任监丞、少监和将作监。将作监是工部下属机构,主要负责国家的土建设计与施工,李诫任上便主持过大量王邸、宫殿的建造与修缮工作,而这也让他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建筑技术经验,为日后重编《营造法式》奠定了基础。
根据《营造法式》所附《镂版颁行劄子》记载,目前所复原的《营造法式》其实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成书过程,共分为3个阶段。第一次编写始于熙宁五年(1072年),至元祐六年(1091年)才编写完成。然而宋哲宗对当时首次成书的《营造法式》并不满意,故他于元祐八年(1093年)下令对此书进行覆验,工作从元祐八年进行到绍圣三年(1096年),这是成书的第二阶段。绍圣四年(1097年),将作监奉哲宗旨意,由李诫主持再次编修《营造法式》,直至元符三年(1100年)编修完成。哲宗去世后徽宗登基,两年后,即崇宁二年(1103年)《营造法式》方颁行全国。这是成书的第三阶段。由于元祐六年成书的初版《营造法式》很快就被哲宗打了回去,并没有实际颁行,故学界一般仅将其称作《元祐法式》,而把具有真正法式书籍地位的“李诫重编《营造法式》”惯称为“《营造法式》”,本章所提到的《营造法式》也即此版。
李诫重编的《营造法式》共三十四卷:第一、二卷为“总释”;第三卷为壕寨制度(土石方工程)和石作制度(台基、台阶、柱础、石栏杆等);第四、五卷为大木作制度(梁、柱、斗拱、椽等);第六至十一卷为小木作制度(门、窗、栏杆、龛、经卷书架等);第十二卷为雕作、旋作、锯作和竹作4种制度;第十三卷为瓦作和泥作制度;第十四卷为彩画作制度;第十五卷为砖作和窑作制度;第十六至二十五卷为诸作“功限”,即各工种的劳动定额;第二十六至二十八卷为诸作“料例”,即对各作按构件等第大小所需的材料的限量规定;第二十九至三十四卷为诸作图样。
崇宁二年(1103年),李诫上书劝“用下字镂版,依海行束令颁取进止”,于是《营造法式》最早的版本便刊刻颁行,行称“崇宁版”。但在北宋末年靖康之难时,金军入京将其付之一炬。绍兴十五年,平江军府事提举王唤将《营造法式》重新刊刻,行称“绍兴版”。这是宋代的两个版本。宋代就仅有崇宁和绍兴2个版本。《营造法式》在明清的流传钞本较多:明代有4种钞本,清代则共有9种钞本,不过其中大多数民间流传钞本都来自绍兴本的影印本。1907年江南图书馆成立时,收购了丁氏嘉惠堂藏书作为建馆基础,而1919年朱启钤在江南图书馆发现的《营造法式》便是清代丁丙八千卷(丁氏嘉惠堂)钞本,行称“丁本”。在朱启钤的努力下,此本不久就由商务印书馆影印出版。
然而朱启钤并不满足于此。1921年,当朱启钤因公赴欧,在游历中深感建筑传统和“营建专书”保护流传的重要性,回国后,他领导陶湘、傅增湘、罗振玉、郭世五、阚铎、吴世绶、吕寿生、章钰、陶珙、陶洙、陶毅等人,将四库文渊阁、文津阁、文溯阁三阁藏本及蒋氏密韵楼本和“丁本”互相勘校,又与老工匠核实对照,再校《营造法式》。这一版《营造法式》因陶湘等人做了大量工作,行称“陶本”。陶湘刻书素以装帧考究,校勘精良,且纸、墨、行款、装订务求尽善尽美而闻名。因此,“陶本”的《营造法式》刊行之后,在当时引起了国内外建筑学术界的极大关注。1926年,陶湘受聘于故宫图书馆,主持故宫殿本图书编订工作,并于1932年在故宫殿本书库发现钞本《营造法式》。故宫殿本发现之后,中国营造学社刘敦桢、梁思成、谢国桢、单士元等人,以“陶本”为基础,将《永乐大典》本、丁本、四库文津阁本、读谈本,与故宫殿本相校,又有所校正。后来中国营造学社梁思成、刘敦桢的研究工作,都是以这一次校勘的成果为依据。而开头,我们在《少年画报》上看到的《营造法式》即是陶本《营造法式》。
当1925年陶本《营造法式》刊行时,对国学动态始终十分关注的梁启超也第一时间感受到了自建筑史学界传来的冲击波。梁启超立刻将《营造法式》刊行的事告诉了尚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学习建筑的梁思成和林徽因,并寄发了样书及题记。当梁思成收到其父梁启超寄来的《营造法式》的时候,虽然也禁不住惊喜若狂,但面对精美但繁复的“天书”,他旋即陷入因看不懂而不知所措的困顿之中。
1930年可以说是中国自己开展的中国建筑史学研究元年,朱启钤在自撰年谱中写道:民国19年(1930年)“僦居北平,组建中国营造学社,得中华教育基金会之补助,纠集同志从事研究”。这个传奇般的组织——成员包括梁思成、刘敦桢、单士元、莫宗江等中国建筑史璀璨群星,就这么在北平宝珠子胡同7号诞生了。“中国营造学社”之名便来自《营造法式》,而营造学社成立后的工作也与《营造法式》研究密切相关
。
虽然书出版后不久,我就得到一部,但当时在一阵惊喜之后,随之就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失望和苦恼——因为这部漂亮精美的巨著,竟如天书一样,无法看得懂。——梁思成《〈营造法式〉注释》
梁思成真正开始较系统地研究《营造法式》,应始于他1931年参加中国营造学社之时。梁思成研究《营造法式》的目的和重点不像他的前辈们那样局限于版本考证与校勘上,而是具备一种“向下”且“实用”的眼光——他试图用一般技术人员读得懂的文法和看得清楚的、准确的、科学的图样进一步注释,把古代较原始的、有“时间壁垒”的工艺图样翻译成现代通用的、具有标准意义的工程图。因此,在具体研究过程中,梁思成使用了“以意逆志”的方法——要对《营造法式》这种技术性、科学性古代著作进行研究,必须反古人之道而行之。于是,他把了解、破解古代的关键点和切入口放在了现代和近代:要研究宋代《营造法式》,就应从清代的工程条例开始;要读懂有关古代建筑的典籍,就要先求教于行业中的老匠师,由此就近而取远、追本而溯源。1932年,梁思成经过考证、测绘、标注许多清式建筑实例后写就的《清式营造则例》就是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完成的,这为日后进一步研究《营造法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虽然有了《清式营造则例》作为基础,但如何着手研究《营造法式》呢?这对当时的梁思成来说还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
1932年春,梁思成找到了“窍门”。他在测绘辽代建筑独乐寺时,发现了独乐寺与明、清建筑的许多不同之处。自此以后,梁思成在中国营造学社的十余年时间里,调查了全国15个省的220多个县,测绘、调查、拍摄了约2000多个建筑,对唐、宋、辽、金代的建筑有了较全面的基础性了解。通过这些调查研究,梁思成“对中国建筑的知识逐渐积累起来,对于《营造法式》的理解也逐渐深入了”
。于是,从1940年开始,梁思成就正式着手对《营造法式》进行具体研究:他先是进行版本考证和文字校勘工作,然后用现代科学的摄影几何的画法,用准确的比例尺,附加等角投影或透视的画法将建筑的构造和构件表现出来,完成制图工作,最后进行文字注释工作。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梁思成协同助手莫宗江和罗哲文基本完成了“壕寨制度”“石作制度”“大木作制度”等部分的图样。后来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直到1961年,国家建设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保障科学家进行科学研究的措施,清华大学又给梁思成配备了楼庆西、徐伯安、郭黛妲三位年轻的得力助手,加之莫宗江鼎力相助,《营造法式注释》的工作才重新开始。
1963年,在梁思成的带领下,清华大学建筑系同仁们完成了《营造法式》中的“壕寨制度”“石作制度”“大木作制度”的图样,但“小木作制度”“彩画作制度”及其他诸作制度的图样,由于能见到的实物极少,一时难以搜集。于是,将“壕寨制度”“石作制度”“大木作制度”的图样,以及有关功限、料例部分、“大木作制度”的文字注释等,作为《营造法式注释》的上卷交给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至1983年9月才正式出版
。
梁思成读懂这本《营造法式》“天书”了吗?
站在今天对《营造法式注释》再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说梁思成不仅成功地读懂了这本天书,更通过他们团队的艰苦付出,让更多学者、技术人员以至一般民众都能读懂《营造法式》。毫无疑问,梁思成的研究使《营造法式》这部千年古籍得以被世人了解,对于学习、研究、保护至为珍贵的唐、辽、宋、金、元建筑提供了一把钥匙。那么,梁思成眼中的《营造法式》又是怎样的呢?
他在《营造法式注释》一书的序中是这样说的:
《营造法式》是北宋官订的建筑设计和施工的专书,它的性质略似于今天的设计手册加上建筑规范。它是中国古籍中最完善的一部建筑技术专书。
首先,“法式”一词的词源和词义就很值得琢磨。潘谷西教授对“法式”二字的解释为:“在宋代官方文件中用得相当普遍,有律令、条例、定式等含义,凡是有明文规定或成法的都可称之为法式”。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在一次关于政府机构职能的诏令中写道:“以事因贴奏诸称奏者,有法式上门下省,无法式上中书省;有别条者依本法”(《宋会要辑稿》第58册、职官一)。《营造法式》的编写方式其实就很类似我们现代的标准。第一部分规范了术语;第二部分是13个不同工种的任务和技术规范;第三部分是不同工种的劳动定额和施工质量;第四部分是各类型建筑图样。由此可见,《营造法式》是宋朝政府颁布的建筑技术律令,其性质相当于现代社会中政府发布的技术法规,其内容是建筑工程中必须执行的技术性条款,也就是技术标准和规范
。
接下来,我们将从材分模数制和斗拱结构,从细部进一步了解《营造法式》所代表的古代标准化成果。
《营造法式》的重要标准化贡献之一是建立了古代“材分模数制”。这种模数制把“材”作为尺寸基准,分为8个等级,相当于现代建筑标准化里面的模数。一个建筑的级别确定后,其模数级别也随之确定。
据《钦定四库全书——营造法式》卷四“大木作制度图样一”(见图18)中记载:“材: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又对每一等级都做了详细规定,例如“第一等广九寸,厚六寸;第二等广八寸二分五厘,厚五寸五分”,依此类推,第八等尺寸最小。
图1-8 “大木作制度图样一”中材分、材架示意图
现代建筑工程设计使用统一模数制是为实现设计的标准化而制定的一套基本规则。从20世纪70年代起,国际标准化组织房屋建筑技术委员会(ISO/TC59)陆续颁布了建筑“模数协调(modular coordination)”的一系列国际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1986)对模数制也做出了具体规定。标准的基本模数用M表示,1 M=100mm;导出模数包括6种扩大模数、3种分模数。建筑尺寸都应为模数的倍数。现代模数制的应用使不同的建筑物及各分部之间的尺寸统一协调,使之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以加快设计速度、提高施工效率、降低造价。令人赞叹的是,《营造法式》所确定的八级材分模数制和现代模数制相比有同样的功效。
中国古代建筑要体现严格的封建礼制,它的尺寸和规格形式一定要与主人的社会地位相适应。在古建筑群中,不同功效的建筑在封建礼制中也有不同的级别,主从分明,处于从属地位的建筑等级必须低于主要建筑。而《营造法式》的八级材分模数制就适应了这种封建礼制的需要。
材分模数制在古代建筑的实际应用中有很多优越性。对于领导设计与施工的负责人(都料匠)来说,可以根据用“材”的等级准确地把握建筑的尺度,所有尺寸都用“几材几”来确定。对于现场施工的工匠来说,只需要掌握一套用材标准,各种不同级别建筑中的构件,只需要用材分模数制所确定的各自材分尺寸去放线、施工即可,免去了对于繁多的尺寸的记忆,这在当时依靠口耳相传的条件下,是非常理想的
。
当然,八级材分模数制并不是李诫的创造,而是当时建筑技术和标准化成果的总结。李诫把这个成果很好地总结出来,撰写在《营造法式》中是他的一大功绩。八级材分模数制说明中国当时的古建筑标准化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斗拱结构”是《营造法式》提出的又一项重要的标准化成果。中国古代建筑史上,先人采用的斗拱结构把标准化的基本原理“通用性、互换性、模块化、系列化”,以及零部件标准化等做到了极其完美的程度。
古代建筑框架式木结构形成了过去宫殿、寺庙及其他高级建筑才有的一种独特构件,即屋檐下的一束束“斗拱”。它是由“斗”形木块和“弓”形横木组成,纵横交错,逐层向外挑出,形成上大下小的托座。这种构件用以减少立柱和横梁交接处的剪力,以减少梁折断的可能性,既有支承荷载梁架的作用,又有装饰作用。
《营造法式》按照斗拱结构的不同位置分为以下3类。
柱头科:在柱头之上的斗拱,称为柱头铺作。
平身科:在柱间额枋上的斗拱,称为补间铺作。
角科:在屋角柱头之上的斗拱,称为转角铺作。
斗拱结构由5种部件构成:拱、翘、昂、斗、升。同一种零部件又因位置的不同,会有不同的尺寸,名称也有变化。如“拱”按长短分为瓜拱、万拱、厢拱;按位置分为正心拱、外拽拱、里拽拱。这5种部件都做到了标准化和系列化,确保了相同部件的互换性。而且斗拱本身就是建筑物的标准模块,为古代建筑施工简化了制作工艺、降低了组装难度和施工难度,大大提高了建筑工程的效率。
图1-9 《营造法式》中的斗拱图——七辅作和八辅作
斗拱结构起源于汉代崖墓、石室、石阙和明器。到了宋代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但是历史上最开始有文字详细记载形成了标准并绘制成“工程图样”的斗拱结构应属李诫的《营造法式》(见图1-9)。他把斗拱称为“辅作”。斗拱结构是力学原理和建筑结构完美结合的典范,同时还肩负着体现封建礼制的重要功能,是中国古建筑最重要的元素符号,也是中国建筑史上重要的标准化成果之一,为各国学者所赞叹
。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皇帝至高无上,官僚体系等级森严,社会思想体系崇尚儒家,而哲学和科技思想则推崇复杂性思维的有机自然观,以整体、系统、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待世界。重关系、轻本体的思辨逻辑占据着统治地位。
然而,中国的应用科学和实践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发展中又有非常大的发展。其中除了民间能工巧匠的传承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发展脉络是,封建官僚政府为了自身的统治要建立庞大的职官系统,其中有一些直接或间接与科技有关的职务。有些官位负责组织各种为官府服务的生产活动,如兵器制造、建筑、官窑、冶炼等。这种科技官职的设立,不但对古代科技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也对古代标准化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秦统一中国后,在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这“三公”之下分设“九卿”,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官僚政府体制。其中的“少府”掌管皇室财产、物资供应和宗庙陵园营建等,与科技有一定关系。唐初确立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一直沿用到清末。隋唐以后的各朝代还设立一些与部同级的机构。例如,隋唐有“五监”: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其中“少府监”管手工业制作,“将作监”管宫庙工程修建,“军器监”管武器和军用品的生产,也与科技有一定关系。到明清时,与工程技术有关的归“工部”,与农学有关的归“户部”,与天文学有关的归“钦天监”。
在中国庞大的官僚体系中,科技官职造就了大批科技人才。这些科技官员负责组织生产、建立作业规范、编制工程预算,还肩负总结技术发展、编撰科技书籍等职责。他们在特殊的职位中长期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了科技专才,同时也为古代标准化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他们受朝廷委托编撰的“法式”或“则列”,再由朝廷颁布于天下,起到法规和标准的双重作用。编撰“法式”或“则列”的官员在编写过程中并不是自己闭门造车,他们除了凭借长期工程实践获得丰富的经验外,还向有经验的民间工匠求教,以确保撰写内容的合理性。
北宋年间,封建官僚政府需要建造宫殿、衙署、军营、庙宇、园囿等,急需制定各种设计标准、规范,以及有关材料、施工的定额、指标,明确等级制度,维护封建礼制;更重要的是制定严格的料例、功限,以防贪污盗窃。因此,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将作监第一次修成了《营造法式》,并由皇帝下诏颁行。至徽宗朝,又诏当时任将作监的李诫重新编修,于崇宁二年(1103年)刊行全国。可见,《营造法式》是封建官僚政府为了规范建筑行业,杜绝腐败而颁布的法律性质的文件。
历史上出现李诫和《营造法式》绝不是偶然的。中国的建筑技术和标准化原理的应用在宋朝已经发展到了非常高的水平。封建官僚体系中的科技官职(如将作监)必然造就李诚这样的科技和标准化人才。他的伟大在于通过他受命编修的《营造法式》,首次系统总结了中国在一千年之前的建筑科技和标准化的发展成果,形成了中国历代建筑技术领域中的重要标准和规范,对后世的建筑技术和标准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此外,宋代封建官僚政府为了政治的需要下诏制定的这样的“法式”所起的推动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