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2—1582年各国的皇室和“财政部”明争暗斗:大明帝国,皇帝、内阁和户部PK;奥斯曼帝国,苏丹和“书记官”PK;都铎王朝,国王和议会PK;瓦卢瓦王朝,国王和“财政官”PK;阿维什王朝,香料卖得正欢;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呢?快破产了。
如何赚钱和管钱历来是各国统治者面临的难题,这对于1522—1582年间的统治者们亦不例外。
我们先来看本章的章首图 [1] :它基本上展示了1522年左右欧洲各国所面对的经济概况。可以看出,由于还没有进入工业革命,当时的欧洲“经济业态”还处于相对原始的阶段。
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C.North)的观点,欧洲各个经济体在16世纪之所以会在经济绩效上出现很大的差异,主要原因就是在财政方面的:当时各个国家在应对持续的财政危机时所创建的财产权形式。比如,1500年前的英国议会已经从君主那里夺取了对征税的控制权,而在法国,15世纪的无政府状态导致三级会议将征税权拱手让给了查理七世,以换取君主对更好的秩序和保护的承诺 [2] 。从15世纪起,先是在意大利,然后在其他各国,各级各类的行政官员就已开始把自己想到的关于应该如何管理政府和经济,特别是如何管理财政的意见写出来 [3] 。
那么,16世纪的财政管理是否仍是如此呢?在1522—1582年间的欧洲,虽然行政管理的进步和城市的自由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但财政上的管理日趋严格。在16世纪前的几个世纪,欧洲的很多统治者持续放弃其自身拥有的管理权力,并以“特权”的形式授予贵族和教堂;为了使城市受益,他们也开始采取同样的行动。但逐渐地,经济权力的下放达到了极限。国王的立法权力不断扩大。与此同时,财政问题日益成为统治者面对的最迫切问题之一。这一时期对财政的重视,以及随之而来的统治者不断扩大收入的各种努力,可能是政府越来越多地干预经济事务的最重要的单一因素 [4] 。
而在1522—1582年间的亚洲,奥斯曼帝国在这一时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苏莱曼一世的领导下,尽力维持着财政收支的平衡,虽然其对外扩张的冲动经常让财政收入捉襟见肘;正处于战国时代的日本,幕府和各个大名都在拼命靠财政增强自身实力;这一时期的大明帝国财政收支也日益紧张,明廷正在寻求解决之道。我们就从这60年间的大明帝国财政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