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案
月月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这天,班级开展了普法讲座,让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同学们都受益匪浅。老师告诉大家,虽然他们年纪还小,但是和成年人一样享有民事权利,都是民事主体的一部分。同时,老师又讲到,人们参与到民事法律关系中,用自己的行为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的行为叫作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未成年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吗?月月对此有一点好奇。
民法典讲堂
未成年人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呢?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以上法律条文为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
一般来说,年满十八周岁的人(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大部分都是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只有少部分年满十六周岁已经工作的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关于未成年人,根据年龄阶段的不同,具有的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有民事行为都需要法定代理人(一般为父母)代劳。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只能独立实施和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或者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例如纯接受赠与、购买文具等。同时,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比较特殊,他们已经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自实施所有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