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爸妈要离婚,孩子有权决定跟谁一起生活吗?

民法典小案

欣欣今年十三岁,正在上初中。自从欣欣进入初中以后,她的爸爸妈妈就经常吵架,甚至开始分居。欣欣知道他们可能不久以后就要离婚了,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接受这个现实。果然,没过多久,爸爸妈妈就将要离婚的事情正式告诉了她。但是,两人对欣欣的抚养权一直争执不下,无法决定让她跟着谁一起生活。妈妈觉得欣欣是由她带大的,和她的感情更为深厚,应当跟随她一起生活。而爸爸觉得欣欣随他的姓,就是他家的骨肉,不能让欣欣妈妈带走。两人为此吵得不可开交,谁都没有考虑过欣欣的感受,让她难过不已。

民法典讲堂

爸妈要离婚,欣欣可以决定自己跟谁一起生活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父母在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时,应当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来决定,减少因父母离婚而给子女带来的伤害。而年满八周岁的子女,也有权利提出自己更想要和谁一起生活,父母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

欣欣已经十三周岁了,具有表达自己意见的能力,有权利决定自己想要和爸爸还是妈妈一起生活。欣欣可以和爸爸妈妈进行沟通,将自己的想法传达给他们,并且对他们表示,即使离婚后她还是一样地爱他们,让他们放心。 5p5p4Ak+uQ+aUaf5YGj+wg8Le0cOy4ffO3WcGqBOxJqkqyvvR8SoP6zdonhqg7gc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