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案
在小海还很小的时候,爸爸就因病去世了。爸爸去世后,妈妈单独抚养着小海,这几年很是辛苦。没想到,上天并没有眷顾小海母子。一天,小海的妈妈在下班回家的途中,不慎被一辆汽车撞倒。随后,小海妈妈被送往医院。虽然医生全力救治,但小海妈妈还是不幸身亡了。年幼的小海一夜之间成了孤儿,亲人就只剩下了爷爷和奶奶。但是,爷爷和奶奶本来就不喜欢孩子,对小海没什么感情,拒绝继续抚养小海。小海一时间无人抚养,只能由居委会暂时照顾。
民法典讲堂
小海的父母去世后,爷爷奶奶有义务抚养他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去世后,如果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是对该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同样,当祖父母无儿女赡养时,已成年的有经济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该负担起赡养义务。
小海的父母双双去世,亲人就只剩下爷爷和奶奶。两位老人不想抚养小海的原因仅仅是不喜欢孩子,而不是没有抚养能力。也就是说,爷爷和奶奶有义务抚养小海,不能拒绝。亲人之间本就应当互帮互助、相互关爱,更何况爷爷奶奶是小海世界上仅剩的亲人,更应当担负起照顾小海的责任。而小海可以友好地对待爷爷奶奶,用自身行动赢得他们的喜爱,努力与他们成为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