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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生下了孩子,后来一方不管了,能要求他支付抚养费吗?

民法典小案

晨晨的爸爸妈妈恋爱分手后,妈妈发现自己怀孕了。由于妈妈的身体不适合做流产手术,便将晨晨生了下来。此后,晨晨一直和妈妈一起生活,和爸爸很少联系。这些年,爸爸从来没有给过抚养费。为了能给晨晨更好的条件,妈妈每天早出晚归,工作十分辛苦。随着晨晨的成长,抚养他需要的费用越来越高,只靠妈妈一人已经无力承担。于是,晨晨和妈妈决定向爸爸要回这些年没给的抚养费,并要求他以后每月按时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然而,当妈妈提出要求后,爸爸却以晨晨出生时两人已经分手为由拒绝了。无奈之下,妈妈只好代替晨晨提起诉讼。

民法典讲堂

晨晨可以要求爸爸支付抚养费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父母对他们都负有抚养义务,必须保证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晨晨的父母在生育他时虽然没有结婚,但同样需要担负起做父母的责任,细心地抚养和教育晨晨,关照他的身心健康。晨晨的爸爸对他撒手不管,这是不负责任的。为了保证晨晨的生活,他可以要求爸爸支付抚养费。如果爸爸拒绝支付,晨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爸爸承担责任。

作为儿子,晨晨可以主动与爸爸联系,表达自己的需求,让爸爸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帮助他成为合格的爸爸。 Jwuvu1pgGXyoJkzOlkDFm0jhQ0n9XxIijkHazmkjfM67bbcAdX0hS9kCexNPAo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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