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什么是公序良俗?为什么要遵守它?

民法典小案

某公园向社会公众开放,从来不收取门票。王某在该公园中散步时,发现园中种植的供观赏用的红叶李结果了。他心想,这树种在公园里,又不是私人的,应该谁都能摘。于是,王某出于贪小便宜的心理,爬上树想要摘些果子回家吃。但由于他并不擅长爬树,在爬树的过程中从树上摔下,摔伤了腿。事后,王某为了治伤,花费了一大笔医疗费。他认为,这是公园管理不严,未设立安全提示标志导致的,于是将该公园的管理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

民法典讲堂

什么是公序良俗?

所谓公序良俗,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在发展中所形成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家庭关系和谐、市场竞争公平有序,这都属于公序良俗,相应地,破坏他人家庭、不正当参与市场竞争,就是破坏公序良俗的表现。一般地,公序良俗并没有被明确具体地规定在法律之中,但却贯穿于一些法律规定当中。例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我们国家历来主张“家和万事兴”,这一“善良风俗”可以很好地与这一条法律规定相印证。

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序良俗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贯穿了整部法典,发挥着引领作用。我们除了要遵守《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外,还需要遵守公序良俗。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公园并不是果园,虽然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但是并没有收费,也没有组织任何采摘活动,其种植的红叶李完全是观赏性质的植物,按照公序良俗,游客不可采摘。此外,在一般社会公德的要求下,游客私自攀爬树木、采摘果实的行为是极其偶然的,因此不能苛求公园在树木旁边设立安全防护设施。而王某的行为并不符合对游客文明出行的要求,可以说为大众所不齿。他摔伤是因为贪心去摘本不应该摘的果子,是他自己导致的。王某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不能要求公园赔偿他的医疗费。 1llJ9xmR/8R+uADbwqraUyseM4SHxqkLCbhUnsKOezdoa009XLrSz8WaQwgOUFw9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