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南公营子公社七间房大队后坟村村民将村南一座清代墓葬掘毁,省文物部门得到消息后对这起事件进行了处理,收缴文物43件,移交辽宁省博物馆保存。1982年5月31日,辽宁省博物馆又会同朝阳地区博物馆和喀左县文管所对墓地进行了调查,由墓碑碎块残存的部分文字得知该墓墓主即清嘉庆八年陈德行刺事件中,为救驾而立功的乾清门侍卫喀喇沁公丹巴多尔济及其妻属。这次调查结果,曾整理成简报发表
。但简报内容简略,对丹巴多尔济的身世及其墓葬的有关问题未多作说明。
清代蒙古王爷的墓葬发现不多,丹巴多尔济墓的发现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资料。丹巴多尔济及其父祖都是清代有影响的蒙古王爷,长期供职于宫廷,与皇帝关系十分密切。本文根据简报和文献记载,对丹巴多尔济其人其墓再作补稽如次。
丹巴多尔济属喀喇沁部蒙古。关于喀喇沁部蒙古的起源,据《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卷二十三记载:“元时有扎尔楚泰者,生济拉玛,佐元太祖有功,七传至和通,有众六千户,游牧额沁河,号所部曰喀喇沁。”
后喀喇沁部分为左翼、右翼、中翼三旗,另有一部徙居土默特,别为土默特左翼旗。丹巴多尔济属喀喇沁左翼旗。
和通八世孙僧衮扎布为丹巴多尔济祖父。康熙五十六年,袭扎萨克固山贝子,五十八年,尚郡主,授多罗额驸。雍正元年,晋和硕额驸,命御前行走,赐三眼孔雀翎。九年正月,从征准噶尔,晋多罗贝勒。乾隆六年,擢理藩院额外侍郎,七年卒。子二:长瑚图灵阿,次扎拉丰阿。瑚图灵阿袭扎萨克固山贝子,四十四年卒,子济克济特扎布袭扎萨克镇国公。四十五年,以罪削爵,命其叔父扎拉丰阿袭。
扎拉丰阿为丹巴多尔济之父,初名色布腾多尔济,乾隆四年赐今名,教养内廷,赐双眼孔雀翎。乾隆七年,封辅国公,十年,尚郡主,授多罗额驸,命御前行走,十二年,兼管上驷院。十三年,授满洲正红旗副都统,寻调蒙古镶黄旗都统。十四年,晋固山贝子,赐三眼孔雀翎。十八年,授领侍卫内大臣,兼理藩院额外侍郎。二十年正月,赐贝勒品级,诏授参赞大臣,偕定边右副将军萨喇勒由西路进剿达瓦齐。五月,擒达瓦齐,诏晋封多罗郡王。八月,遵旨率新降绰啰斯台吉噶勒藏多尔济入觐避暑山庄,赐金黄辔,谕归西路,仍参赞军务。寻授定西将军。十一月,改授定边右副将军,参与平定阿睦尔撒纳叛乱,代理军务。以贻误军机,二十一年四月,削郡王爵,降授贝子品级。五月,复命削贝子品级。七月,进军哈萨克有功,仍封贝子,旋因“尚未改观望之习”,不得仍为贝子,著降授辅国公。二十二年,赐紫辔。二十四年正月,署蒙古正红旗都统。十一月,诏复贝子。二十六年,授汉军正黄旗都统。二十七年,仍授领侍卫内大臣。三十年,调蒙古镶白旗都统。三十八年,授御前大臣。四十四年,晋多罗贝勒。四十五年,兼袭扎萨克镇国公。四十八年四月疾,上追念前功,仍封多罗郡王,赐三眼孔雀翎,遣归牧调养。四月初四日,行抵要亭子地方病故。
对于扎拉丰阿的突然病逝,乾隆帝甚为轸悼,特下谕旨:“扎拉丰阿在内廷行走多年,甚属出力。近因患病,朕令伊回游牧处调养,以冀速痊。讵意因病溘逝,朕心深为轸悼。若使伊柩由彼即回游牧,朕心实所不忍。著加恩仍准进京,俟治丧事毕,再著伊子丹巴多尔济从容送回游牧。丹巴多尔济年幼未谙事务,著赏银四千两,派内务府大臣金简料理丧事。著丹巴多尔济即扶伊父柩缓行进东直门,俟将近城门时,派十七阿哥迎至城外,同至伊家,赏奠茶酒。从前已赏有陀罗被,此时先派御前侍卫丰伸济伦前往迎奠,并照料伊柩回京。其应得恤典,著该部查例具奏。”
由乾隆帝对扎拉丰阿丧事这种破格、周密的安排,可以看出他们之间非同寻常的君臣关系。在扎拉丰阿丧事结束后,七月辛卯,乾隆帝又在承德避暑山庄给丹巴多尔济下了一道谕旨:“七月内伊父百日孝满,必前来请安谢恩,但丹巴多尔济非他蒙古可比。伊父之丧甫满百日,若来避暑山庄,正值看戏之时,于伊不便,且见伊前来,朕心转悲伤。著传谕丹巴多尔济:此时伊游牧中,正有应办事件,不必前来,俟朕八月十六日启銮时,著在边地首站接驾请安,伊母亦不必谢恩,百日服满后,即由游牧处回京。”
扎拉丰阿生前曾于自己分地内的万祥寺侧建一行馆,以备四十八年秋乾隆皇帝东巡时驻跸。
该年八月十九日,乾隆东巡驻此行馆,又想起扎拉丰阿,并写有《驻万祥寺侧行馆有感》诗一首,诗曰:“精蓝倚碧崚,久矣阐宗乘。诚意行馆建,憩躬驻跸凭(注一)。栽培从幼者,许可一时应。谁谓工才蒇,兹来侍未承(注二)。却看尔子继,原是我孙称(注三)。即境思人往,无端感慨增。”诗中原有注三,注一曰:“喀拉沁达鲁地方旧有万祥寺,上年御前领侍卫内大臣贝勒晋封郡王扎拉丰阿,以联今秋跸途所经,此系旗分地,请于寺侧构行馆,以备憩驻。虽不许诺,而意甚诚恳,念系自幼教养栽培之人,难却其情,许之。”注二曰:“扎拉丰阿以今春病逝,因令其子丹巴多尔济袭封贝子。”注三曰:“丹巴多尔济为皇三子之婿,原是孙辈也。”
由这首诗和注,再见扎拉丰阿与乾隆皇帝非同一般的关系。
丹巴多尔济系扎拉丰阿长子,自幼入内廷随侍,初尚县君,授固山额驸。县君卒,复尚乡君,诏留固山额驸秩。乾隆四十四年,授一等塔布囊。四十七年,擢镶白旗护军统领。四十八年五月,升正红旗蒙古都统。七月,袭扎萨克固山贝子。按清廷制度,其父扎拉丰阿死后,其爵位应降为世袭罔替之扎萨克镇国公,然后由其子丹巴多尔济承袭。理藩院按例上奏,乾隆帝以“但念伊父扎拉丰阿效力多年,降为公爵,朕心不忍”为由,特“著加恩袭封扎萨克固山贝子”
。为此,四十九年,“理藩院议,丹巴多尔济所袭贝子系恩封,例弗予袭,出缺时应袭其祖色棱所遗扎萨克镇国公原爵,其贝子爵,奏闻请旨,诏如议”
。五十六年八月,缘罪革,以其从侄喇特纳吉尔第为扎萨克一等塔布囊。这次革爵是因为“丹巴多尔济在喀喇沁地方开窑挖煤,不遵部驳,私用民人银两。该旗有署扎萨克,一切事件竟不许署扎萨克主持,误听下人之言,任意办理。署扎萨克格勒克萨木噜布,因而畏惧交迫,竟至自戕”。乾隆帝闻此,十分生气,“特命福长安及盟长索诺木巴勒珠尔前往查办”,经查实后命“丹巴多尔济著先革职交庆桂押解来京,命阿桂、金简交慎刑司看守,俟福长安等查明此外有无妄为处,续奏到时,再行降旨定罪”
。不久,乾隆帝又因“怜念丹巴多尔济尚未生子,施恩放出,令其家居”
。九月,又恩给丹巴多尔济公品级,令在乾清门行走,效力赎罪。
丹巴多尔济一生行迹中,可考知者,一为嘉庆八年陈德行刺案中救驾立功;二为改定选看秀女的顺序。
关于救驾之事,据《清仁宗实录》记载,嘉庆八年闰二月癸酉,以“镶白旗蒙古都统喀喇沁公丹巴多尔济掌銮仪卫事”。二月乙酉(二十日),嘉庆帝由圆明园还宫斋戒。将入顺贞门,事先埋伏在附近的刺客陈德突然趋出。此时,皇帝所乘之轿已入宫门,并没有看到刺客。门外“定亲王绵恩首先奋力推却,衣被浮伤。固伦额驸亲王拉旺多尔济,御前侍卫丹巴多尔济、珠尔杭阿、扎克塔尔、桑吉斯塔尔同擒逆犯,即时就缚,丹巴多尔济身被三伤”。
陈德行刺案是嘉庆年间宫廷中发生的一次严重事件。在这次事件中,丹巴多尔济表现最为勇敢,并且身受三处刀伤,因此被超封为贝勒、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
丹巴多尔济一生事迹,见于记载的还有改定八旗选秀女的顺序一事。按清代的皇帝和皇子皇孙以及近支宗室的亲、郡王和亲郡王之子选择配偶的方式与历代不同,皆来源于秀女,有一套独特而又严格的挑选秀女的制度。规定秀女皆从八旗女子中挑选,凡年满13岁(后改为14岁)至17岁的八旗女子,由本旗头领核查后列为挑选对象,报送户部,在京内务府三旗女子,每年一选,外旗女子每三年一选。每次应选女子多达千人。旧时秀女应选时,顺序排定未妥,其时车马杂沓,先后凌乱,应选者争路不得进,时有堕珥遗簪者。丹巴多尔济任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后,重新排定应选次序,人皆称便。其方法是:“每日选两旗,以人数多寡匀配,不序旗分也。挑选之前一日,该旗参领、领催等先排车。如挑正黄、镶黄两旗,则正黄之满、蒙、汉分三处,每一处按年岁册分先后排定。镶黄之满、蒙、汉亦分三处,每一处亦按年岁册分先后排定,然后车始行。首正黄之满洲,而蒙古,而汉军。继以镶黄之满、蒙、汉,贯鱼衔尾而进。车树双灯,各有标识。日夕发轫,夜分入后门,至神武门外,候门启,以次下车而入。其车即由神武门夹道出东华门,由崇文门大街至直北街市,还绕入后门而至神武门。计时已在次日巳午之间。选毕者,复以次登车而出,各归其家。虽千百辆车,而井然有序,俗谓之排车。……自嘉庆间额驸丹巴多尔济定此法,人皆称便。”
丹巴多尔济死于嘉庆十八年,其年十二月八日葬于喀喇沁游牧地(今属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南公营子乡后坟村)。据调查,原有墓园,呈正方形,边长约90米,石筑园墙,有墙檐,高约1.5米。前部正中有享殿三间,享殿前为园门,亦三间,门南向。园内西部有两座墓,东部一座,即为丹巴多尔济及其妻属的合葬墓。三墓皆有封土,高约3米,底径约8米。园中满植松树。园门前置一对石狮,神道铺有青砖,宽约1米,长约20米。墓前立有绿砂岩龟趺座石碑一座,碑身宽1.1米,通高5米余,碑额正面镌刻“圣旨”字样,字上涂以红漆,碑文用满、汉、蒙三种文字镌刻,主要记述了丹巴多尔济效忠清仁宗(颙琰)立功受赐的经过,调查时石碑已毁,其碎块有的埋在土里,有的互相叠压做了井台。但这些石碑碎块仍保留了一些文字,犹可见“嘉庆十八年十二月八日立,用银一千二百两”等字样
。
丹巴多尔济为蒙古喀喇沁部王公,父、祖皆在宫廷供职。他自幼入内廷随侍,袭封扎萨克固山贝子,为御前侍卫,掌銮仪卫事,因保驾功升为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超封贝勒。他生前备受恩眷,死葬也逾常规。由其墓葬,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立碑。蒙古族是游牧民族,又受藏传佛教影响,历来皆实行火葬。雍正十三年十月,下令不许火葬,兹后,蒙古贵族都像汉族一样实行土葬,但均不立碑,立碑者皆属特例。《养吉斋丛录》卷二十五记载:“蒙古王公坟茔,向不立碑,惟嘉庆间,以御前大臣丹巴多尔济为旧蒙古,且自幼在内廷豢养,恩眷最笃,特敕建碑。”可见,丹巴多尔济墓前立碑,也是嘉庆皇帝特准的。按《大清会典事例》卷四九七“丧礼”记载,多罗贝勒丧,“给碑文立碑,今例给碑价银一千两,仍给造葬价等项,皆与郡王同,惟不建碑亭”。丹巴多尔济墓前立碑,未建碑亭,给银一千二百两,皆根据上述规定。
2.赐陀罗尼经被。据昭梿《啸亭续录》卷一记载:“本朝王大臣有薨没者,上特赐陀罗经被。被以白绫为之。刊金字番经于其上,时得赐者以为宠幸,盖即古人赐东园秘器类也。”赐陀罗尼经被是清代皇帝的一种特殊恩赐,只有亲藩勋旧及大臣被殊眷者,才有此殊荣。据史料记载,此经被一般在死后赐给,但也有的在临终前病中赐予,如丹巴多尔济的父亲扎拉丰阿在临终前即被赐陀罗尼经被。
据《养吉斋丛录》卷二十六记载,这种陀罗尼经被是西藏喇嘛胡图克图所贡,“质以内地绸缎为之,上有梵字陀罗尼大悲咒,若一大圆图。然字皆旋转,由中达外,约十余层,细极毫毛,而明晰可数”。丹巴多尔济墓中出土的一件陀罗尼经被,应是皇帝赐殓的这种经被。该经被以整幅黄色绸缎为之,长2.45米、宽1.46米,文字及花纹皆为织成,除局部破损外,基本保存完好。经被的中央为一藏式宝塔图案,塔身及须弥座皆以织成的梵文陀罗尼经文字组成。塔的两侧圆圈内织梵文经咒,塔顶两侧织有汉文释文,塔顶织横排梵文六字真言,塔的下方织22竖行汉字说明,被的间隙处织八吉祥缠枝花纹,四周织莲花、法杵纹边(图一)。塔下所织的22行汉字说明了此陀罗尼经被的功用(图二)。
图一 丹巴多尔济墓出土的陀罗尼经被摹本
图二 陀罗尼经被下方文字
显然这种陀罗尼经被来源于藏传佛教的信仰。按其信仰,若将此被按要求覆盖于死者身上,即可往生西方净土,即使罪极深重,不能往生西方净土者,盖此经被亦可往生人间天上,再精修善行,终可往生莲花世界获菩提果。这当然是一种迷信。此被的覆盖位置是有要求的,经被的相应位置都织成“脐间”“密处”“左膝”“右膝”“左脚掌”“右脚掌”等文字,覆盖时要与死者的身体各部位相对应。
丹巴多尔济墓中随葬遗物还有金壳怀表(蓝表)、如意以及金、银、翠、玉冠带服饰几十件,其中有些可能也是皇帝所赏赐。
另外,按《大清会典》规定,额驸可以配有随丁和守墓者。所以,丹巴多尔济墓园原来应该是有守墓户的。据当地年迈村民介绍,现在的后坟村即是由最初的守墓户繁衍而成,难怪当地人至今仍对丹巴多尔济的事迹耳熟能详,称其为“胆大人”。
(原载《故宫博物院院刊》200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