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以宋婺州市门巷唐宅刻本《周礼注》十二卷为底本,以清嘉庆刊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四十二卷(简称“阮本”)为校本,参校南宋两浙东路茶盐司刻宋元递修本《周礼疏》五十卷(简称“八行本”)、元刻明递修本《周礼注疏》四十二卷(简称“元本”)、《四部丛刊》影印明翻相台岳氏家塾刊本《周礼注》十二卷(简称“岳本”)、明嘉靖李元阳闽刻本《附释音周礼注疏》四十二卷(简称“闽本”)、明崇祯间毛氏汲古阁刊本《周礼注疏》四十二卷(简称“毛本”)。
二、本书校勘参考阮元、王念孙、王引之、孙诒让、于鬯、俞樾诸人之说,引用诸家书目包括清嘉庆刊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版)、王引之《经义述闻·周官》(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孙诒让《周礼正义》(中华书局2013年版)、孙诒让《十三经注疏校记·周礼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版)、于鬯《香草校书》(中华书局1984年版)、俞樾《群经平议·周官平议》(《俞樾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俞樾《茶香室经说》(《俞樾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
三、本书分卷、分段均遵底本。
四、本书采用横排版式,新式标点断句,除人名、官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外,异体字、别字、俗字等改为规范简化字形,不出校。但是,若涉同一文字的不同字形,不加区分会严重影响文义时,则保留底本所用字形。
五、底本中形近易讹之字,如戍戌、母毋、未末、凡几、官宫、王玉、今令、刺剌等,偏旁木扌之类,时有混淆,凡显误者径改,不出校。
六、底本与校本句中、句末虚词、语助词,如也、之、以之类,不影响文义者,相异之处,以底本为准,不出校记说明。
七、本书整理重点参考清阮元《十三经注疏》的整理、点校成果,阮元校勘记基本保留,繁琐之处节录或约取文意。同时参考彭林先生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出版《周礼注疏》(全三册),彭林先生著、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9年出版《〈周礼〉史话》,石瑊整理、商务印书馆2023年出版《周礼注》,在此谨致以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