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语中,“科学”这个词通常只应用于自然科学。毫无疑问,自然科学与人的行为科学(有时被称为社会科学或历史)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区别。这些根本性区别之一,在于获取知识的方式不同。
在自然科学中,知识来源于实验。事实是通过实验确定的。自然科学家能够控制变化,这与人的行为学者相反。比如,在实验室做实验,自然科学家能隔离所涉及的不同因素,观察当某一个因素改变时所产生的变化。自然科学的理论必须符合这些实验——理论绝不能与实验所确定的事实冲突。如果产生了冲突,他们就必须寻求新的解释。而在人的行为领域,我们永远无法控制实验。在社会科学领域,我们所谈论的事实与自然科学所指的事实绝不相同。人的行为领域的经验非常复杂,由不同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而产生,所有的因素都会导致改变。
在自然领域,我们不知道最终的原因。我们不知道自然力量所“努力奋斗”的“目的”。有些人试图将宇宙的目的解释成为人所用。但这有问题:举个例子,苍蝇对人有什么价值?细菌呢?我们在自然科学中所知的不过是经验。我们熟悉特定的现象,而且基于实验发展出了一种技术科学。但我们不知道电是什么,不知道事情为什么这样发生。我们不问这种问题。真要问,也得不到答案。如果说我们知道答案,这就意味着我们有“上帝”的思想。断言我们能够发现其原因,意味着我们有某种类似“上帝”的特征。
总存在着人类心智不能及之处——总存在一个领域,在其中探索得不到更多信息的领域。许多年以来,该领域的边界已经不断地被向后推得越来越远。对自然力量的追溯已经超越了从前所认为的人类“终极”知识。但是,人类的知识一定会止步于某个“极据”(ultimate given)。法国生理学家克劳德·伯纳德(Claude Bernard)在他关于实验科学的著作中说道,生命本身就是某种“极据”,生物学只是确定了存在生命这种现象,仅此而已。
在历史或人的行为领域,情况则不同。在此,我们能将我们的知识追溯到隐藏在行为背后的东西,我们可追溯行为的动机。人的行为意味着人致力于确定的目标。人的行为领域中作为“极据”的这个点是: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有明确的价值判断,并对运用何种方式以实现其选定的目的有明确的观念,受此激励而行动。这种“极据”是个性(individuality)。
作为人类,关于人类实现目的的方式,我们知道其评价、原理和理论。我们知道在个体不同的动作背后有某种目的,知道每个人都表现出了有意识的行为,知道存在某种意义、某种理由。我们可以确定人们有明确的价值判断,有明确的目标,而且运用明确的手段以图实现这些目标。比如,某个外来者突然闯进一个原始部落,他虽然对原始部落的语言一窍不通,但仍然能在某种程度上解释那些人对他所做的行为,解释他们做事的目的以及用来实现目的的手段。如果他们忙忙碌碌地生火,往罐子里放东西,那么他通过逻辑便能将其解释为他们在做饭。
研究价值判断和行为方式并非人的行为科学所特有的。科学家的逻辑,即智力活动的逻辑,与每个人日常生活中所实践的逻辑没有什么不同。工具都是一样的。目标不是社会科学家所特有的。即使孩子的哭泣和尖叫也有目的,他在行动,以得到想要的某样东西。生意人也在行动,以得到想要的东西。他们理解人的行为科学,在与其他人做生意时,他们每天都在践行这种理解,特别是在计划未来时。
这种对理解经验的认识论解释不是发明了一种新方法。这不过是发现了每个人自古以来就在运用的知识。经济学家菲利普·H.威克斯蒂德(Philip H.Wicksteed)出版了《政治经济学常识》(The Common Sense of Political Economy),他引用歌德(Goethe)的名言作为他的座右铭:“人皆为之,鲜有人悟之。”(Ein jeder lebt’s, nicht vielen ist’s bekannt.)
法国哲学家亨利·柏格森(Henri Bergson)认为,理解(l’intelligence sympathique)是历史科学的基础。历史学家收集资料以佐证他的解释,正如警察探寻事实以求能得到法庭判决一样。历史学家、法官、企业家都是在收集到尽可能多的信息后开始工作的。
对自然科学的法则没有做出任何贡献的孔德,却这样描述他所认定的所有科学的任务:科学必须知道如何预测和行动。自然科学给了我们确定的方法来实现这一点。凭借物理、化学等学科的不同分支,技术人员就能设计建筑和机械,并预见运转之后的结果。如果一座桥梁垮塌了,人们就会认识到犯了错误。而在人的行为中,人们不会认识到这种确定的错误,孔德认为这是一种失败。
孔德认为,历史不具有科学性,因此没有价值。在他看来,不同的科学存在一定的等级。他认为,科学研究始于最简单的科学,然后推进到更复杂的科学;最复杂的科学尚有待发展。孔德说,历史是素材,复杂的研究从中得以发展。这种新研究是社会法则(a science of laws)的科学,这种社会法则相当于科学家们发展出的技术性法则。他将这种新科学称为“社会学”(sociology)。他新创的这个词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现在,世界各地的人都在研究社会学,写关于社会学的东西。
孔德清楚地知道,一门关于人的行为的普遍科学已经在过去的100年间发展起来了,这就是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但孔德不喜欢政治经济学的结论。他没有办法反驳这些结论,也没有办法反驳推导出这些结论的基本规律。因此,他忽视这些结论和规律。追随孔德的社会学家也显示出了这种敌意和忽视。
孔德设想了科学性法则的发展。他谴责历史只考虑单独的事例,考虑在确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的地理环境下发生的事件。孔德说,历史不考虑人类普遍所做的事,只考虑个人所做的事。但是,社会学家们没有做孔德认为他们该做的事,没有发展出普遍的知识。他们做的正是孔德所谓的无意义的事,只研究单独的事件,而不是普遍性。比如,某个社会学报告讨论的是“韦斯切斯特的休闲”(Leisure in Westchester)。社会学家也研究青少年犯罪、惩罚方式、财产的形式等。他们写了大量关于原始人习俗的材料。的确,这些作品没有研究君主或战争,主要研究的是“普通人”。但它们研究的仍然不是科学性法则,它们研究史实,对在某时某地曾经发生的事做历史调查。然而,这种社会学的研究之所以具有价值,恰恰是因为它们所进行的历史调查,对其他历史学家常常忽视的人类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所进行的调查。
孔德的计划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从历史研究中不可能得出普遍性的法则。历史观察的总是复杂的现象,相互之间的联系如此复杂,不可能以无可争议的准确度将最终结果的某一部分归于特定的原因。因此,历史学家的方法与自然科学家的方法毫无共同之处。
孔德打算从历史中发展出科学性法则的计划从未实现。所谓的“社会学”要么是历史学,要么是心理学。就心理学而言,我指的不是关于感知的自然科学。我指的是文艺心理学(literary psychology),哲学家乔治·桑塔亚纳(George Santayana)将其形容为理解历史事实的科学,即人类对人类奋斗历程的评价。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自称是社会学家,但他是一位伟大的历史学家。他的著作《宗教社会学》(Sociology of Religions)的第一部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研究了资本主义的起源。他将资本主义的发展归因于加尔文主义。关于这一论点,他写得非常有趣。但是,他的理论能否得到逻辑支持,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孔德有篇文章论“城市”,旨在讨论如何对待城市或城镇本身,试图赋予城镇普遍性的观念。不过,他在某个方面非常明确,即非常明确地坚持这种方法比起讨论某个城市在某个具体时期的历史更有价值。而事实上,情况可能完全相反。历史信息越具有普遍性,其包含的有价值的材料就越少。
至于未来,我们必须对如何理解未来事件形成某种观念。政治家、企业家在某种程度上都面临着这种情况。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应对不可预测的不确定的未来状况。因此,可以说,政治家、企业家就是“关于未来的历史学家”。
在自然界中,存在恒定的数量关系——特定的重量等,这些可以在实验室中确定。因此,我们能够对不同物品的数量关系进行测量和安排。随着自然科学的进步,其研究越来越定量化,即从定性的化学反应到定量的发展。正如孔德所说的:“科学就是测量。”
然而,在人的行为领域,特别是经济学领域,不存在这种恒定的数量关系。但是,人们所持的观点与此相反,甚至到现在还有许多人不明白,在经济学领域,不可能进行精确的定量解释。在人的行为领域,我们只能就特指的个别情况做出解释。
以法国大革命为例。历史学家试图解释是哪些因素促成了革命。有许多因素混在一起。他们衡量每种因素,比如财政状况、王后以及王后对懦弱的国王的影响等。所有这些都被认为起了作用。历史学家通过运用心智工具,试图理解这些因素,并赋予每种因素确定的重要性。但各种因素对结果到底产生了多大影响,无法准确回答。
在自然科学中,确定实验事实不依赖于个人的判断,也不依赖于特定科学家的气质或个性。在人的行为中的判断却染上了理解和解释之人的个人色彩。我谈的不是有偏见的人,或者有政治偏好的人,抑或企图伪造事实的人。我所指的仅是那些真诚的人。我不是指因其他学科的发展影响历史事实而产生的差异,不是指知识上的变化对历史解释的影响。我也不考虑科学、哲学或神学的各种观点对人们产生的不同影响。我只讨论两个历史学家,他们在其他任何方面都完全一致,然而他们对促成法国大革命各个因素的相关性有不同的看法。在人的行为领域,不可能像对某种金属的原子量那样,取得完全一致的共识。就某个企业家或政客对未来运作的理解而言,只有以后的事件才能证明基于他们的评价所做的某些预言是否正确。
理解涉及两种功能:一是确定价值,也就是对人们进行判断,判断他们的目标、他们的目的;二是确定他们运用什么方式来实现其目的。不同因素的重要性及其影响结果的方式只能是一种价值判断。比如,在讨论十字军东征时,看起来主要原因是宗教,但还有其他原因。例如,威尼斯可以从建立贸易霸权中获利。历史学家的任务就是,决定事情发展过程涉及的各种因素的相关性。
经济学中的历史学派试图将孔德针对社会学提出的一般规则同样地运用于经济学中。有人建议用别的东西来代替历史——一种源自经验的社会法则的科学,就像物理学从实验室中获取知识一样。他们还认为,历史方法是在人的行为领域研究问题的唯一方法。
18世纪晚期,某些改革者希望能修改当时的法律制度。他们指出法律制度的失败与缺陷,希望政府以新法典代替旧法典。他们建议改革要与“自然法”一致。这种观点研究认为,法律不是撰写的,而是源于个体的本质。英国的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是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他支持殖民地人民,后来则强烈反对法国大革命。德国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Friedrich Karl von Savigny)是这种思维方式的支持者。在人民的精神这一方面,保守派接受了伯克一派的主张。该计划在某种程度上在许多欧洲国家(普鲁士、法国、奥地利,最后是1900年的德意志帝国)得到了实施,而且有时还相当成功。后来,反对制定新法律的意见出现了。然而,这些群体仍是现代世界的先驱。
历史方法的学派认为,如果你想研究某个问题,那么你必须研究其历史,不存在普遍规律。历史调查是在问题存在时进行研究的。人们必须先知道事实。要研究自由贸易或贸易保护,你只能研究其发展的历史。这与孔德所倡导的方法相反。
这一切不是贬低历史。认为历史不是理论、不是理论历史,既不是贬低历史,也不是贬低理论。我们只需要指出其中的区别。如果一个历史学家研究某个问题,那么他可能会发现某些历史趋势在过去占了上风。然而,对于未来,他无法做此判断。
人类由个人组成,因此无法做出预测。数学的概率法则不能预测任何特定的事例。大众心理学除了告诉我们大众由个人组成之外,也没有别的。个人不是同质的物质。通过对群众的研究,我们认识到,一件小事可能会带来重要且广泛的结果。例如,如果有人在拥挤的大厅里高喊“着火了”,引发的结果就与在一小群人中所引发的不同。同样,在人群中,警察的权威和刑事审判与处罚的威胁就没有那么强大。但是,如果我们研究不好个人,我们也就不能应对大众。
如果历史学家认定存在某种趋势,那么这并不意味着趋势是好是坏。认为存在某种趋势与对其进行评价是两回事。某些历史学家曾说,与演化的趋势相一致便是“好的”,甚至是符合道德的。但是,比如,有一种演化的趋势是现在美国离婚的人比过去更多,或者另一种趋势是识字能力增长了,那么,能够仅仅因为其中某种趋势是演化的,就认为它是“好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