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诉是患者就诊的主要原因和表述的主要症状,通常用一个短语概括疾病的主要表现和发病时间。主诉须准确传达和理解患者的含义,是引导疾病评估和确诊的指南。神经系统疾病常见主诉如下。
(1)意识改变:患者的家属或陪伴者常表述患者对外界刺激无反应或反应迟钝,医生须通过专业检查确定患者意识障碍的程度;检查时需注意患者意识模糊状态、谵妄、痴呆或假性痴呆等,如意识模糊可能表现为记忆受损、判定失误、计算力差、理解或生成语言困难、人格改变等,或是某些症状的组合,描述时举一个实例说明可能对准确表述更有帮助。
(2)头痛:部位、性质、持续性或发作性、先兆和伴发症状等均可能提示病因,如一侧颞部搏动性头痛或双侧颞部交替性头痛伴有先兆常提示偏头痛,如头痛因咳嗽、打喷嚏、屏气、用力和排便等加重,提示颅内压增高。
(3)头晕:应与真性眩晕鉴别。眩晕是自身或环境运动错觉,是前庭系统病变所致,需注意是否为发作性或与变换体位有关。头晕常见于全脑灌注量降低或为心因性所致。
(4)无力:通常是指肌力减弱或瘫痪,突发轻偏瘫伴失语提示脑卒中,轻截瘫伴尿便障碍常见于脊髓疾病,多发性神经病表现为四肢远端无力,重症肌无力常见特殊部位肌无力如上睑下垂、吞咽困难等和晨轻暮重表现,肌无力伴肌萎缩提示下运动神经元病变。
(5)麻木:通常是指感觉缺失、感觉减退和感觉异常等,需确定痛温觉、触觉和深感觉缺失,应区分完全性或分离性感觉障碍;感觉异常可表现为针刺感、蚁走感、痒感、电击感、沉重感和束带感,感觉异常范围常有定位意义。
(6)疼痛:应注意疼痛部位、性质、规律和伴发症状等。局部性、放射性(如根痛)或扩散性疼痛(如牵涉痛)等特点,可能为病因诊断提供依据。
(7)视物模糊:应确定为视力下降、一过性黑矇、偏盲、象限盲或盲点等,或由于动眼神经、滑车神经和展神经麻痹导致的复视,或因屈光不正、眼球震颤所致视力障碍等。
(8)震颤:应确定震颤类型为静止性如帕金森病,动作性如特发性震颤,还是意向性如小脑病变,以及舞蹈症、手足徐动症或肌阵挛等。
(9)发作性症状:常见有抽搐或癫痫发作,确诊通常根据反复发作史、可靠目击者提供的发作过程和表现的描述、发作后进入昏睡或意识模糊状态、脑电图(EEG)显示痫性放电和视频脑电监测证实等。其他发作症状包括晕厥、偏头痛、四肢无力等。
(10)精神障碍:典型表现如幻觉、妄想和行为异常,可见于脑部病变和精神疾病,也包括抑郁、焦虑、紧张、惊恐和强迫等,常伴有睡眠障碍和躯体症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