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搏骤停(cardiac arrest,CA)有多个定义。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会议上规定:发病或受伤后24小时内心脏停搏,即为心搏骤停。美国心脏病协会于1980年,根据美国每年约有500 000人死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其中60%死于发病后1小时的事实,为冠心病患者心搏骤停所作的定义是:冠心病发病后1小时内心脏停搏,即为心搏骤停。Cecil内科学规定:任何心脏病患者或非心脏病患者,在未能估计到的时间内心搏突然停止,即应视为心搏骤停。
猝死(sudden death/sudden and unexpected death):自然发生的、意外的突然死亡。1979年国际心脏病学会、美国心脏学会,以及1970年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猝死为:急性症状发生后即刻或者24小时内发生的意外死亡。目前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将猝死的时间限定在发病1小时内。其临床表现主要是心搏骤停和呼吸停止。
心源性猝死是指由于心脏病发作而导致的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世界卫生组织规定,发病后6小时内死亡为猝死,多数作者主张定为1小时,但也有人将发病后24小时内死亡者也归入猝死之列。各种心脏病都可导致猝死,但心源性猝死中一半以上为冠心病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