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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论宗教

在人类之外,世上就不再有任何与宗教相关的迹象或成就,所以我们就可以认为,只有人类才具有宗教的种子。宗教的种子产生于某种独特的品质,至少也带有一些优越的部分,这是未在其他动物身上发现过的。

首先,对所见事物的成因感到好奇是人类独有的天性,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有着好奇心,这已足够让所有人都好奇并探寻自身好运和厄运的原因。

其次,人们看到任何事物的产生时,会思考是否有某个原因决定了事物的产生时机,让它没有在更早或更晚的时间产生。

再次,因为动物几乎不会或根本不会预测未来,缺少对自身所见事物的顺序、结果与二者之间依存关系的记忆和观测,所以就只有享受每天的饮食、安逸和肉欲之欢这一种幸福。人类却可以观察到一种事物如何从另一种事物中产生,并记住其中的成因和结果。因为好运和厄运的成因在多数情况下是不可见的,所以当人们对事物的真正成因拿不定主意时,就会依据自身想象所给的提示或他人的权威,比如更加智慧的朋友的权威,来设想其成因。

上面论及的前两种成因都令人焦虑:因为人们确信发生过的事和将要发生的任何事都自有其成因,所以执着于趋利避害的人就永远忧心未来。因为每个人,尤其是慎思过头的人,都处于类似普罗米修斯 (Promētheus,这个名字通常指慎思的人)那样的境况里。普罗米修斯被牢牢钉在广阔的高加索山上,有鹰啄食他的肝脏,而白天被吃掉的会在夜里重新长回来。一个担忧未来、看得过于长远的人,内心会终日被死亡、贫穷或别的灾祸所啮噬,只有在睡梦中他的焦虑才能暂时停止。

这种永恒的恐惧总是伴随着人类对事物成因的无知,就好像身处黑暗中的人一定会把某样东西当作恐惧的对象。所以,当我们的观察一无所获,无法对祸福追根溯源时,就只能将它归纳为某种无形的力量;从这一意义上讲,有些古代的诗人声称神最初是被人类的恐惧创造出来的。在论及众神,即异教徒的那些神灵的时候,这个说法是十分恰切的。但是,永恒、无限且全能的上帝这一概念,更容易从人类对物体的成因及其各种不同的性质与用途的求知欲中得出,而不容易从人们对将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的恐惧中得出。原因在于,若某个人见证了某一结果的产生,就会从这一结果开始推理其前因,然后再推理前因的前因,并深陷于对前因的追溯。最终,他会得到一个异教哲学家都认可的结论,即一定存在着一个原始的推动者作为万物初始且永恒的成因,也就是人们说的上帝。这些都不来自对自身的命运的思考,因为对命运的关切不但会令人心生恐惧,还会妨碍人们探究其他事物的成因,这就会导致有多少假想神的人,就有多少被假想出的神。

从这种假想出的无形实体或物质中,人类无法通过自然的思考得出任何其他概念,只能认为它和人类的灵魂一样,而且与梦中所见、镜中所见的事物同属一类。人们不知道这些幻影仅仅是自己幻想出来的事物,于是就认为它是外在且真实的,并称之为鬼神。拉丁人将其称为“影像”和“幻影”,并且觉得它们是精灵,也即一种缥缈的物体。他们觉得自己畏惧的缥缈物体与无形力量和自己相似,只是它们能任意显形或隐形。

但是,这种认为精灵“非实质”或“无形体”的观念,不可能是与生俱来的。即使人类能将“精灵”“无形的”等意义相悖的词语组合在一起,也没法想象出任何与其对应的事物。所以,试图通过冥思苦想来认识一个无限、全知且永恒的上帝的人,就会承认上帝是超越自身理解能力且难以想象的,也就无法用“非实质的灵”来解释上帝的特质。这样看来,他们就相当于承认自己做出的定义是无法理解的了。就算他们称上帝为“非实质的灵”,出发点也不是教义,而是希望上帝的神圣本质更易被世人接受,所以就虔敬地使用一些和粗糙的可见形体不搭边的词语来描述他的特质,以示对他的尊敬。

其次,人们还会思考这些无形的力量到底通过何种方式产生影响,也即它们能通过什么直接原因产生事物。凡对我们所说的成因不甚了解的人(基本上所有人都如此)都无法通过其他准则进行猜测,而只能通过观察并记忆某一相似事件在之前或其他时间出现时的情形,也就完全看不到前因与后果之间的任何关联或逻辑。因此,他们就通过曾经的相似事件来推测未来可能出现的相似事件,并迷信地向那些不相干的事物祈祷祸福。雅典人在勒班托海战中祈求再出现一个佛米奥,庞培党人在非洲之战中祈求再出现一个西庇阿,其后许多人都在不同的场合下做过这种事。相似的,他们还会将局外人视为左右自身命运的因素,另外被视为影响因素的还有地点的吉凶、咒语,如果语句里有上帝的名字则影响程度更深。他们坚信这些事物拥有魔力,能够把石头化成面包,把面包化成人,或是在任意物体间进行转化。

再次,人们崇拜这类无形力量的方式与人们表达尊敬的礼仪相同:祈求、献祭、感恩、献身、祈祷、保持肃穆、诵祭文和宣誓等。除此之外,理性就给不了更多的帮助了,只能使他们止步于此,或为了举行更多的仪式而依赖那些比他们聪明的人。

最后,关于这类无形力量还有一个问题,即如何将未来之事昭告于人,尤其是关于他们运气好坏或在具体事务上的成败方面。对此,人们就陷入僵局了。因为他们习惯依据已发生的事物预测未来,所以不仅会将遇见过一两次的事物当作未来一切相似事物的预兆,甚至还会相信那些碰巧想出过一次好点子的人的预言。

上述四个方面就是宗教的自然种子:对鬼神的观点、对第二因的无知、对畏惧之物的虔诚和将偶发事物当作先兆。众人按照各不相同的想法、激情和判断,将这四个方面发展出了差异极大的诸多仪式,而那些只有一个人使用的仪式对其他人而言都是荒谬的。

这些种子经过了两种人的栽培:一种人运用自己的创造力进行规划和培育,另一种人则依据上帝的指引与命令。但是这两种人的目的并无区别,都是让自己的依附者更加顺从、守法、和平、友爱和合群。因此,前一种宗教就属于人类政治,教导臣民应对世俗君主履行义务;后一种宗教就属于神圣政治,其中包含了服从于上帝王国的子民应遵守的规范。前者就是那些建国和立法的异教者;后者则是向人们昭告上帝王国法律的亚伯拉罕、摩西和救主基督。

有一部分异教相信不可见的自然力量有实体,并将几乎所有有名字的事物视为神或魔鬼,抑或是教内的诗人将这些事物假想为被某类精灵附身、附着或占据。

宇宙中未成形的物质被视为神,其名为“混沌”。

天空、海洋、星球、火、土和风都是神。

男人、女人、蛇、鳄鱼、小牛、犬、鸟、葱和韭菜也全都被奉为神。此外,他们觉得基本上一切地方都被精灵充满,这些精灵被称为“半神”。平原上有男神潘、女神潘妮或萨提尔,森林中有牧神和妖精,海洋中有海神特里同和海妖精,每一条河流和泉水中都有同名水神和妖精,每栋房屋都有自己的家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守护神,地狱里有鬼官如喀戎、刻耳柏洛斯和复仇女神等,夜间则充满了妖怪、夜游魂、冤死鬼。除此之外,他们还为纯粹的偶性和性质——像时间、黑夜、白昼、和平、和谐、竞争、爱情、美德、荣耀、健康、麻木和热病等——赋予神性并建立祭坛;当他们祈求得到或远离这些事物的时候,就好像有对应名称的鬼神悬在他们的头顶,能够为他们赐福消灾。并且他们以缪斯之名为自身的智慧祈祷;以福尔图娜之名为自身的无知祈祷;以丘比特之名为自身的欲望祈祷;以弗所里斯之名为自身的愤怒祈祷;以普利阿普斯之名为自己的生殖器祈祷,并把不洁的行为归因于男魅魔和女魅魔。但凡是诗中被人格化的事物,诗人全都把它们当作神魔。

异教的创立者们观察到了宗教的第二个基础,即人们对事物成因的无知,并因此倾向于将好运归于某些并无明显依据的成因。异教抓住机会利用了人们的无知,不用“第二因”而是用“第二级执掌之神”的名号。他们宣称维纳斯执掌生殖,阿波罗执掌艺术,墨丘利执掌阴险和狡猾,埃俄罗斯执掌狂风暴雨,其他神则掌管其他事物。所以,对异教徒而言,有多少事物就有多少神。

除了那些人们认为天然就适合用作祭神的礼仪,如献祭、祈祷、感恩及之前论及的其他方式,异教徒中的立法者们还增加了偶像的绘画和雕塑,以此让无知者,即大多数老百姓认为这些偶像代表的神是真实存在的,所以就会更加敬畏。除此之外还要划地立庙、设官拨款,再分出贡神的专款,把洞穴、园林、森林、山峦甚至整块岛屿都献给这些偶像。他们不单为这些神赋予了人类、动物或妖魔的形象,还为这些神赋予了感知、语言、性别、欲望和繁衍等人与动物具备的官能和激情。而神的繁衍不仅指神与神交配孕育出神,也指神与男人和女人交配孕育出半神,这些半神同样居住在天上,酒神巴克斯、大力神赫拉克勒斯等都属于此。此外,他们还赋予了这些偶像愤怒、仇恨和其他动物会有的激情,以及由此产生的诈骗、偷盗和私通,还有因为权力的影响或享乐的目的而做出的所有恶行——人们只将这些恶行视为违犯法律,而不视为丧失荣誉。

最后,未来的预兆就自然层面而言,是从过往积累的经验中做出的推论,就迷信层面而言则是启示。那些创立了异教的人,有的自称有经验,有的自称得到了启示,还有的用各式各样的迷信占卜让人们相信需要到德尔斐、提洛、阿蒙和其他著名的神谕中寻找自己的运气,或听祭祀说一些针对神谕的模糊且无意义的答复,这种答复被有意设计成怎样都说得通的含糊样子,更荒谬的是,常有人被硫黄洞 里的有毒气体熏晕。有时候,这些异教头领还让人们去西比尔 的书里寻找自己的运气;西比尔的预言和诺斯特拉达谟斯 的有些相似,她的一些书在罗马共和国时期颇为有名,然而现有的残本看起来像晚近假造的。有些时候他们让人们从那些传闻被神明附身的、神志不清的人口中的胡言乱语中寻找自己的运气,这被称为“神谕”或“预言”,而这种神明附身被称为“神托”。有些时候他们还让人们从各自出生地的星象中寻找自己的运气,这就是占星术,并被视为决疑占星学的一部分。有些时候他们也让人们从自己的希望和恐惧中寻找运气,这就是预兆术和反身征兆术。有时又会让人们从自称能和亡灵沟通的女巫的预言中寻找运气,这就是招魂术、招鬼术或巫术,实际上不过是骗术罢了。有时他们让人们从鸟类无意识的飞行和啄食中寻找,这叫鸟卜法。有时则是从被献祭的动物的肠子中寻找,这叫肠卜术。有时让人们做梦、听鸦叫或鸟鸣。有时让人们观察面部轮廓,这叫相面术。有时是观察手上的纹路,这就是手相术。有时让人们从怪异或不寻常的事件中寻找,比如日食、月食、彗星、流星、地震、洪水和难产儿等,这就是灾异验征术或灾异征兆术,因为他们觉得这些事物预兆着大灾祸即将来临。有时则是纯粹观察彩头,比方说掷钱币、数筛眼或用维吉尔或荷马的诗来抽签,还有其他无数的无意义之事。人们非常信任他们的各种行为,所以自己的恐惧和无知就会被人任意摆布。

因此,前面说的那些建国者与立法者,即最终目的是要人们服从并和谐共处的人,在各处都特别留意:首先,让人们认可这一观念,即统治者们并非自己提出了宗教信条,而是得到了神或其他精灵的启示。这样他们从本质上就非同一般,人们也更容易接受他们的法律。所以,奴玛·庞皮利乌斯 便谎称他为罗马人制定的仪式得自水神伊吉利娅 ;秘鲁的开国之君则宣称他和皇后是太阳的儿女。其次,他们小心翼翼地让民众相信,神所不悦的事就是法律所禁止的。再次,他们订立了仪式、祈祷、献祭和节日,令人们相信神的怒气可以被平息;并让人们相信战败、瘟疫、地震和个人困境都来自神的怒气,而神的怒气则源于人们轻视、忘记了礼拜仪式或在仪式中犯了错。古罗马时,即使没有禁止人们否定预言家关于来世苦乐的说法,很多位高权重之人在演讲时也公开嘲讽了这类说法,但这一信仰还是比那些反对它的信仰更受重视。

通过这些制度以及相似的制度,他们实现了“国家和平”这一最终目的。普通民众会将自己的厄运归咎于在仪式中犯错或轻视了仪式,也会归咎于自己未遵守法律,这极大地减少了通过暴动反抗统治者的倾向。此外,他们还能享受节日时的盛大仪式和娱乐活动,参加以尊敬上帝的名义开展的公共竞技,总之,只要人们能吃上饭,就不会不满、抱怨乃至暴动。因此,已经征服了当时已知世界上最大部分的土地的罗马毫无顾忌地接纳了罗马城里的所有宗教,除非它们与世俗政府的统治相抵牾。我们也能在书中看到唯独犹太教被禁止了,因为犹太人相信存在一个特殊的上帝王国,并认为服从于一切世俗君主和世俗国家都是不合法的。从这里,我们能看出异教徒怎样让宗教成为他们政策中的一部分。

但是上帝以超自然的启示创建了宗教,也为自己创建了特殊的国度。上帝为人对待神以及人与人彼此相处的行为都制定了法律。所以,对上帝王国而言,世俗的政策和法律都是宗教的一部分,因此,世俗和宗教的统治在这里就没有任何区别。上帝确实是整个世界的王,但他同时也是一个特殊的被选中的国家的王,就像总领全军的人也能率领属于自己的营团。上帝成为整个世界的王是因为自己的伟力,但成为其选民的王则是依据契约。关于自然或立约建立的上帝王国,我会在后面第三十五章中进行更加详尽的探讨。

从宗教的传播过程中,我们不难理解它分解为最初的种子或要素的原因。它们是有关神、超自然以及无形力量的观念,不可能完全从人性中清除,但是新的宗教会在这一领域权威人士的培养下再度出现。

一切形式的宗教,最初创立的基础都是群众对某个人的信仰。这个人被认为是最智慧的,也是会尽力为他们谋福祉的;他们还相信这个人是圣徒,得到了上帝的恩准并能以超自然的方式宣布神谕。所以,我们就能得到肯定的推论:如果宗教掌管者的智慧、诚信或爱民被质疑,或是无法再展示出任何启示,那么他们掌管的宗教一定会被人们怀疑;如果他们没有来自世俗武力的威慑力,就会被人们驳斥与摒弃。

在已成形的宗教中添加新的东西,容易使宗教的继承人或创立者失去智慧之名。如果添加的东西与此前的自相矛盾,二者就不可能同时是正确的;那么,让人相信这类新理论,就是自身无知的证据,会让提出者在这件事上原形毕露,并且导致他自称的所有来自启示的事物不再被世人相信。人们或许可以从前面提到的事物中获得超自然的启示,但这与自然理性也毫不冲突。

若某人要求他人去相信某件事,但言行中却表现出自己都不相信,那么这种言行不一的做法就会令他失去诚信的声望。这种行为因此被称为丑闻,因为它是人类在宗教之路上的绊脚石,不公正、残忍暴戾、亵渎神明、贪婪和骄奢淫逸也都属于此。如果一个人总是做出这种行为,那么谁还会相信这个人信仰的、在旁人犯了小错时用来吓唬人的无形力量呢?

一旦自私自利的目的被发现,他们就会失去爱民的声望。当统治者宣扬的信仰仅仅能使其自身或有特权的人取得统治权力、财富、地位和享乐的时候,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人们觉得,他做出的事只是为了私利,而不是爱民。

最后,除了施展奇迹、讲出真预言(也是奇迹的一种)或超凡的福祉之外,人们再无其他方法能证明自己获得了启示。若是未从奇迹中得到过启示的人,在施展过奇迹之人的教义上再行增补,那么人们对新的教义的信仰,自然就不会超过他们学到的习俗和法律。好比在自然事物方面,具备判断力的人要看到征兆和证据才能相信,那么在超自然事物方面也就需要超自然的征兆作为相信的依据,而超自然的征兆就是奇迹。

人们的信仰弱化的原因都能在下面的例子中找到。首先要举的是以色列人的事例:摩西曾经施展奇迹、化险为夷,引导人们逃出埃及,并以施展奇迹的方式向以色列人证明自己获得了上帝的启示。但是,摩西仅仅离开四十天,人们就背叛了他所教授的真神信仰,并把金牛犊视为神(《出埃及记》第三十二章第一节、第二节),堕落到刚摆脱不久的埃及人的偶像崇拜中了。除此之外,当摩西、亚伦、约书亚和曾在以色列见证过上帝的伟大事业的一代人(《士师记》第二章第十一节)去世之后,下一代人就在成长起来后信仰了巴力。所以一旦奇迹消失,信仰也就终结了。

另外,因为撒母耳之子在别士巴被撒母耳立为法官(judge,《圣经》中也译为“士师”)之后(《撒母耳记上》第八章第三节),收受贿赂并做出了不义的审判。以色列人就拒绝上帝再以异于他国的方式做以色列的王,所以就向撒母耳申诉,要求他仿照其他国家,再为他们立一个王来治理。这意味着如果正义受损,那么信仰就会消失。这才导致他们罢黜上帝,不允许上帝做他们的王。

当基督教传进罗马帝国的时候,帝国各处的神谕都绝迹了,只有基督徒的人数因为使徒和福音书作者的传教,每天都在各地迅速增长。能有这种成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时异教僧侣卑劣贪婪,在王公贵族间行骗耍诈,导致了人们对这些异教的蔑视。而罗马天主教会被英国及许多其他的基督教国家排斥,一方面是因为天主教教士的卑劣贪婪动摇了人们的信仰;另一方面是因为经院学者把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和哲学带进宗教,其中产生的矛盾与荒谬给教士们带来了愚蠢和伪诈的恶名,并使得人们背离天主教会。这种背离在法国和荷兰都与国王的意志相悖,在英国则与国王的意志相符。

最后,罗马天主教会宣布的得救所必需的诸项事宜中,大多是为了教皇和他在各个基督教国家中的臣民的利益。若不是因为国王间的相互竞争,这些教义本来能像在英国那样,轻易地排除掉外来势力——既不需要兵戎相见,也不会引发动乱。罗马教会向人们灌输:如果国王未曾经过主教加冕,他的权力就不是源于基督;如果国王是一个教士,他就不能结婚;王子是否为婚生子女需要由罗马教廷判决;如果国王被罗马教廷判定为异教徒,臣民就不需要再对他效忠;教皇能废黜国王而不需要任何理由,并能将他的王国交给某个臣民,正如教皇扎加利对法国国王希尔德里克做的;与教士和修士相关的刑事案件在任何国家都不接受国王的判决。谁看不出为“私人弥撒”和“炼狱之谷”收取的费用到底对谁有利?更不用说其他钻营私利的证据,这些都足以杀死最具生命力的信仰。正如上文所讲,我将世上所有宗教的更迭都归为一个相同的原因,即惹人生厌的教士,不仅在天主教中如此,甚至在最致力于推行改革的教会中也难以避免。 oSLAkDolu0Un7JfQL5N3jTBFdRImkKynrZj2g6A4AIPRYiuICXgpItEGgxNDnd7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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