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共分两类,一类是关于事实的知识,另一类是关于一个论断到另一个论断的推理的知识。第一类知识就是所谓感觉和记忆,是绝对知识。
如我们见证某一事物的发生或是回忆已完成的事物时得到的知识,需要得到他人证实的也是这类知识。第二类知识是科学知识,这是有前提的知识。比方说,“若给定的形状是一个圆形,那么经其中心点的任一直线都会把这个圆分为完全相同的两个部分”就是这类知识,这也是那些自认为有推理能力的哲学家所掌握的知识。
有关事实的知识被记录下来就称为“历史”。历史也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史,也即有关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变动的自然事实或最终结果的历史,比方说有关金属、植物、动物或区域地理的历史。另一类是人文史,也就是国家中的人们自觉行动的历史。
展示论断之间的推理过程并记录知识的书我们一般称为“学术著作”。根据所讨论的事物的差异,科学可以如我(上文第40页至第41页)给出的方式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