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事物中,“美德”(virtue)一般是在比较中显得出类拔萃而被珍视的事物。若所有人在一切方面都是等同的,那就没有什么事是值得赞美的了。“智慧的美德”(virtues intellectual)是永远被人赞颂、珍视且人人想要获得的心理能力,一般也被称为“优良的智慧”。
美德共分两类,一类是天然的,另一类是习得的。所谓天然的并不是指天生就有的,因为人与生俱来的只有感觉,且人与人之间感觉的区别极其微小,甚至与动物的区别也不大,所以不能将其视为美德。我讨论的是无须技巧,也不用培养或教导,只需经验和运用就能得到的智慧。天然的智慧主要有两个特点:首先是思想敏锐,也即不同的想法之间连接迅速;其次是确定目标后持之以恒。相反,想象的迟钝就是心理上的缺陷或障碍,通常称为“迟缓”或“愚笨”,有时也会用其他含义为运动迟缓或难以行动之类的词语代替。
这种迅速与迟缓之分是由人们激情的差异,也即人们好恶的差异引起的。因此就导致了有些人的思想在这一方向上推进,有些人却在另一方向上推进。这两种人会在各自坚持的方向继续推进,并对进入自己想象的事物产生不同的观察结果。在这种连续的思想中,人们会观察正在思考的事物,并思考它们在哪个方面具有相似性,在哪个方面不具有相似性,有什么样的作用,又如何产生作用。就这几种方面而言,如果有人能观察到他人几乎观察不到的东西,就会被称为具有优良智慧的人,也可以称为具有优良的想象力。若能观察到事物的异质性与不相似性,就称为能在不同事物间作“区分”“辨别”和“判断”。当遇到难以辨别的情况时,能辨别出来的人就被认为具备优秀的判断力;尤其是在对话和处事中,时间、地点与人物是需要加以辨别的,这样的美德就称为“明辨”。若想象力没有判断力的辅助就不能称为美德,但判断力和判断却不需要想象力的辅助,因为其自身就是美德。优秀的想象力一定要包含对时间、地点与人物的判断,但人们除了要具备这种判断力之外,还需要时常将自己的思考运用到最终的目的上。做到了这一点,具备这种美德的人便可以轻易地获得许多比喻素材,使他不仅能在议论时举出许多例证,还能运用新颖且准确的比喻对其进行美化,甚至还能别出心裁,令人耳目一新。但要是没法保持对既定目标的稳步推进,善于幻想,那就会变成疯狂了。好比有些人,无论在讨论什么,一旦他们的思维中出现了其他的事物,就会与目标脱节并开始其他的讨论,而且讲话还断断续续、唠唠叨叨,完全让人不知所云。在我的认识里,这种愚昧之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名称。有时缺乏经验会导致这种愚昧的情况发生,别人眼中不足为奇的事物他们却会感到新奇。有时卑微也会导致这种情况,别人眼中琐碎的事物他们却觉得了不起。这些他们认为值得被讲述的新奇而重要的事物,会让他们自己逐渐偏离主题。
优秀的诗歌作品,无论是史诗、戏剧诗、十四行诗、讽刺诗还是其他诗体,都需要具备判断力和想象力,且想象力需要更加突出。因为诗歌需要以华丽的辞藻取悦观众,而不能以轻率的辞藻令人生厌。
优秀的史书则需要卓越的判断力。它的优秀体现在记录方式、真实性以及选取了最应该被人们了解的史实。在这一领域,想象力的唯一作用就只有修饰文字了。
在赞颂或斥责的讲词里,想象力则占据核心地位。因为讲词并不为讲述事实,而是通过高尚或卑下的比较进行褒扬或贬损。判断力只能告诉人们,什么样的境况能让一种行为变为值得赞颂的或要遭斥责的。
在劝告和请求方面,若真情实感最容易达到目的,那么最需要的就是判断力;若虚伪矫饰最容易达到目的,那么最需要的就是想象力。
在论证、商讨以及一切对真理的严肃探求中,都需要判断的能力。只有在需要使用恰当的比喻修辞以启发理解的时候,想象力才能发挥作用。至于隐喻则完全被排除在外了,因为它明显出于虚构,所以用在论证和推理中就是愚蠢的。
任何一场缺乏判断力的讨论,无论想象力多么奔放都会被人们视为缺乏智慧;而能够展现出判断力的讨论,则无论想象力多么平庸都不会被视为缺乏智慧。
人们的隐秘想法可以涉及方方面面,无论是神圣的、亵渎的、高洁的、下流的、庄严的还是轻佻的事物,一应俱全,而无须羞愧或自责;但用语言交流时则不然,需要对交流的时间、地点和对象加以判断。解剖学家或医生可以讨论或写下他们对不洁事物的判断,因为这一工作并不为取悦于人,而是为惠及他人;但若其他人在同一事物上大书特书,表达自己夸张愉悦的幻想,就好比一个失足踏入污泥的人前去会见尊贵的客人。二者的区别只在于是否缺少判断力。在与好友聊天的闲适之时,把玩字音和多义词是无伤大雅的,多数情况下还可以比一比谁的想象更加新奇;但是在布道时、在公众场合、在陌生人或者应尊敬的人面前玩弄文字,毋庸置疑是一种愚蠢的行为,这与前例的唯一区别就在于缺乏判断力。由此可知,缺乏智慧不是因为缺乏想象力,而是因为缺乏判断力。这么看来,无想象力而有判断力也能被视为有智慧的,有想象力而无判断力则不能。
当一个心有规划的人思考了许多事物之后,观察到这些事物有助于他的规划,或是能对何种规划有所帮助,且他的观察还是不简单、不寻常的,那么就称他有慎思的智慧。慎思的智慧依赖于丰富的经验和关于相似事物及其结果的记忆。就慎思方面而言,人与人之间的区别没有人在想象力与判断力之间的区别那样大,因为同龄人在经验的积累上几乎相同。区别在于,不同环境中的人各有不同的规划,管理好自家和管理好国家不是慎思程度上的不同,而是慎思种类上的不同。就好比一幅画,无论其画面小于、等于或大于实物,都只是程度上的不同罢了。一个枢密大臣对旁人的家事也远远比不上一个普通农民对自己的家事更为慎思。
若在慎思上还加上不正义或不诚实的手段,就像恐惧或贫穷常常促使人们做出坏事一样,这种邪恶的智慧就是狡诈,也是一种懦弱的象征,而豪迈是对不正义或不诚实手段的鄙夷。拉丁文里的versutia可以翻译成“权宜之计”,也就是用更为严重的事来规避眼前的风险和障碍,好比通过抢劫来偿付账款,这也不过是一种短视的狡诈罢了。这种行为就是versutia,是versura一词的变格,其含义是借高利贷来偿还当下的利息。
而习得的智慧,我指的是通过专业的方法和指导习得的智慧,这一方面只有推理这一种。推理是正确运用语言而产生的知识。我已经在第五章和第六章探讨过与推理和知识相关的问题了。
智慧方面的差异是激情导致的,而激情方面的差异则一部分源于身体构造的差异,一部分源于教养的差异。若智慧的差异源于大脑或内外感官的差异,那么人们在听觉、视觉或其他感觉方面的差异就不亚于人们在想象力与判断力之间的差异了。所以这种差异一定产生于激情,而激情本身不仅会因为人体结构的不同而产生差异,还会因为习惯和教养的不同而产生差异。
其中对智慧的差异性影响最大的激情,主要来自对权力、财富、知识和荣誉的欲望的不同。这几种欲望能够归纳为一类,即对权力的欲望,因为财富、知识和名誉只是不同种类的权力罢了。
所以,一个对上述各种激情都不太热衷且满不在乎的人,尽管能算得上不与人争的好人,却也无法拥有优秀的想象力和足够的判断力。思想之于欲望就如侦察员或侦探四下探视,寻找通向所欲求事物的道路。任何心理活动的稳定性和敏锐性都出于欲望,也就是说,没有欲望等于死亡,激情淡泊等于愚笨,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激情、漠不关心就等于轻浮和散漫,对任何事物的激情都甚于旁人就等于疯狂。
所以,疯狂的种类基本上和激情的种类一样多。有些时候异常且过度的激情源于身体器官的结构不健康或受了伤,而有些时候器官失调或不健康又源于激情过分强烈或持续时间太久。在这两种情况下,疯狂的本质是一样的。
由强烈或持久的激情导致的疯狂要么是极度虚荣,要么是极度沮丧。前者通常被称为“傲慢”和“自负”。
傲慢令人易怒,过度时就成了暴怒、狂怒的疯狂。所以,当报复欲过于强烈,且持续太久变成习惯之后,就会损伤器官,变为暴怒;过于强烈的爱情再加上妒忌也会变成暴怒;当某人对自己的灵感、智慧、知识和外貌等方面自视甚高的时候就会变得轻浮、散漫,若再加上妒忌就会变为暴怒;对任何事物的真理主张过于强烈时,一旦遭到他人的质疑就会变为暴怒。
沮丧令人产生无缘由的畏惧,这就是常被称为“抑郁”的疯狂。其表现方式也各异,比如出没于荒野和墓园、产生迷信的行为或疑神疑鬼。总而言之,所有由激情产生的古怪和异常行为统称为“疯狂”。至于疯狂的种类,只要下一番功夫就能列出许多。既然过于强烈的激情就是疯狂,那么毋庸置疑,带有恶的倾向的激情就与疯狂无异。
例如,在某些自认为得到启示并陷入这种观点无法自拔的人身上,我们往往无法通过个体的某些夸张行为看出来自激情的愚昧,但这类人聚成一团时,暴怒就显而易见了。试问,还有什么比向我们最亲密的朋友吼叫、动手和扔石子更疯狂的事吗?但他们做的事远不止于此,他们甚至叫嚷、攻击甚至杀害那些一直在保护、保全他们的人。如果一个群体的疯狂是这样,那么其中的个体表现出来的样子也会是这样。就像身在海中的人,虽然听不到身边的水声,但也能确认这些水在形成汹涌浪涛时与其他等量的水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同理,即使在少数几个人身上察觉不到严重的骚动不安,我们也能确定他们每一个人的激情都是一个动乱国家的喧嚣骚动的一部分;就算没有别的迹象能证明他们的疯狂,妄称得到了启示的行为也足以为证了。就好像一个疯人款待了你并与你进行了清醒的交流,分别时你希望能知道他的身份以便再次拜访,但他说自己是上帝圣父——我觉得已经不需要再举出什么夸张的行为来证明他的疯狂了。
这类关于启示的观点通常被称为“私人的灵”(private spirit),一般来自侥幸发现的别人常犯的错误,因为他们自己都不知道或已经忘记了怎样推理出这个独特的真理。他们灵光一现发现的真理其实大多数时候是错的,但他们却扬扬得意,认为自己得到了全能上帝的独特眷顾,而且是从圣灵那里得到了上帝降下的超自然启示。
“疯狂只是激情的过度表现”,这一观点可以从酒精的作用中推理出来。这种表现和器官失调一样,因为贪杯的人做出的各种行为与疯狂的人正好相同——有人发怒、有人痴缠、有人大笑,这些都是由他们身上占支配地位的不同激情引发的。酒精的作用剥开了他们对自身情感的伪装,让他们难以察觉到自身激情的鄙陋。因为我相信,即使是最清醒的人,在独自行走且没有心事的时候,也不愿意自己虚无或夸张的想法被公开展示,这就承认了缺少引导的激情大部分是疯狂的。
从古至今,世上有两种对疯狂的成因的看法。有些人认为它产生于激情,有些人则认为它来自善或恶的精灵或鬼怪,他们认为这类精灵或鬼怪可以进入人体,附于人身,使人的器官变得像疯人那样奇形怪状。所以前一类人被称为“疯人”,后一类人则被称为“被幽灵附身的人”或“邪气发作的人”。
希腊的城市阿布德拉,曾在某个非常炎热的天气召集观众一同观看悲剧《安德洛美达
》。观剧时很多观众都开始发烧,这种意外情况一般是由炎热的天气和悲剧的影响共同造成的。人们不做别的,只是将珀尔修斯和安德洛美达的名字组成长短不一的句子诵念,直至冬天到来,这种疯狂与发烧的情况才逐渐消失。彼时人们把这种疯狂发作的原因归于悲剧在人们内心留下的激情。另一座希腊城市中也出现过一阵只在少女身上发生的疯狂,有许多少女上吊自杀。当时很多人觉得其中的原因是魔鬼作祟,但也有人怀疑她们自杀的念头可能出于心中的某种激情,而且认为她们不至于毫不顾及自己的声望。所以就向执政者献计,将自杀的人扒光衣物,赤条条地挂在城里示众。传说这种做法治愈了这次疯狂。但希腊人也常将疯狂归咎于复仇女神欧墨尼得斯,或归咎于谷神色利斯、太阳神福玻斯或其他神。他们当时十分确信是幽灵造成了这一切,甚至认为它们是无形的活体,并通常称之为“精灵”。罗马人在这方面与希腊人持相同的观点;犹太人也一样,他们将疯人称为“先知”,或是依据他们对精灵的善恶的认识,称其为“被幽灵附身之人”。一部分犹太人将先知与被幽灵附身之人统称为疯人,还有一部分人混用先知和被幽灵附身之人这两种说法。至于非犹太人的异教徒,持有这种观点就不足为奇了,因为他们将健康和疟疾、劣行和美德以及许多自然事件都称为“魔鬼”并加以崇拜,所以那个时候人们会将魔鬼乃至疟疾都看作恶魔。但犹太人也持有这种观念就很奇怪了,因为亚伯拉罕或摩西都没说过自己是通过圣灵才得到了预言,而只是说通过上帝的声音,或是异象和梦境得到了预言。而且在摩西的法律、十诫或仪式中,都没有提到这种激情状态或神鬼附身的说法。《民数记》第六章第二十五节提到,上帝在摩西的身上取出了灵,再将灵分给他的七十位长老。但上帝的灵并没有被分割,《圣经》里说人身上的上帝的灵,指的其实是朝向神性的人的灵。《出埃及记》第二十八章第三节提到“还需命令所有内心具备智慧的,也就是被我以智慧之灵充斥的,为亚伦做衣物”,这句话不是说放入他们体内的灵可以做衣服,而是说他们自身的灵的智慧能指导这类工作。相似的,若人们的灵做出不洁的行为,就称为“不洁的灵”,其他的灵也一样。尽管情况不会一直是这样,但是当美德或劣行超乎寻常时也可以这样说。在《旧约》中,其他先知也从未自称有圣灵附身或上帝在他们体内讲话,而只是说上帝通过声音、异象或梦境给了他们启示,所以“降(担负)圣灵”(burthen of the Lord)就是下达命令而不是附身。那么犹太人为什么会落入这种鬼神附身的观念里呢?我只能想出一种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遍原因,即他们没有探究自然原因的好奇心,并将作用于感官的低级快感或其他能直接引起快感的东西视为福祉。当人们发现,某个人的心灵拥有某一独特且非同寻常的优势或缺点,但他们无法同时发现造成这些优势或缺点的可能原因时,就很难认为这是自然的;既然不是自然的,他们就一定会认为这是超自然的,否则还能是什么呢?只能是上帝或魔鬼附身于他了。所以,曾经就发生过这样的情况,《马可福音》第三章第二十一节记载,彼时我们的救主被很多人团团围住,他的亲人们认为他是疯掉了,就要出来拉住他。但一个文士声称他是被别西卜
附身了,而且是在靠别西卜的力量驱赶一众魔鬼,就像是大疯人降伏小疯人那样。《约翰福音》第十章第二十节记载,有些人说他是被魔鬼附身才疯掉的,还有些认为他是先知的人说,他讲的话不像是被魔鬼附身的人能讲出的。所以在《列王记下》第四章第二十一节中,即使给耶户施膏礼
的人是个先知,有些人也还是对耶户问出了“这个疯人来见你有什么事”这样的话。总之,显而易见的是,每当有人行为异常时,犹太人都会觉得是善或恶的精灵或鬼怪附身造成的。只有撒都该人不抱有这样的看法,他们的观点与此大相径庭,很接近于绝对的无神论,以至于完全不相信有精灵或鬼怪存在。所以,他们不将这类人称为“被幽灵附身之人”而称之为“疯人”时,或许会更令人愤怒。
既然如此,那么救主在为人治病时又为何要将他们看作被附身的人而非疯人呢?我对这一问题的回应,与回应那些宣称《圣经》反对“地心说”的人一样:《圣经》旨在向人们昭示上帝的王国,并且令人们做好准备以成为上帝虔诚的子民。这个世界以及相关的哲学被留给世人讨论,以锻炼人们的理性。无论昼夜源于地球的旋转还是太阳的旋转,也无论人们的异常行径是源于激情还是魔鬼(因此我们不崇拜魔鬼),都毫不影响我们臣服于全能的上帝——这也正是《圣经》的目的。至于我们的救主像对人说话一样对着疾病说话这件事,他的话和那些用于口头治病的常用咒语是一样的,无论念咒者能否与魔鬼对话,他都会假装这样做。但有些人会说,不是还有耶稣责备风这回事吗?(《马太福音》第八章第二十六节)不是还有他责备热病这回事吗?(《路加福音》第四章第三十九节)然而,这并不能证明热病就是魔鬼。据说很多魔鬼也曾向基督忏悔过,但这些内容就不需要再作解释了,只需要理解为那些疯人曾向耶稣忏悔就足够了。耶稣还在《马太福音》第七章第四十三节中谈到,一个不洁的灵离开人的身体,在干燥之地徘徊寻找休憩之处却没有找到,于是就回到了先前那个人体内,并且变得比先前还邪恶七倍。我们明显能看出这是一个比喻,其含义是,那人曾做出一些努力以摒除情欲,但最终再次屈服于情欲,而且变本加厉了七倍。因此,我在《圣经》中找不到任何一种要我们相信被恶魔附身之人不是疯人的说法。
在某些人的话语中还有一种错误能被归于疯狂,这就是我在第五章里称为“谬论”的词语滥用。有些人讲了一连串没有实际意义的话,却被某些人以错误的方式理解并死记硬背下来,照本宣科地复述给别人。另有些人则企图使用晦涩难懂的话欺骗世人,这种情况只发生在特定的人,即那些探讨不可能理解的问题的经院学者或探讨深奥问题的哲学家身上。一般人几乎不说毫无意义的话语,所以那些“杰出”的人就认为他们是蠢货。为了验证他们的话语在其心中完全没有对应的事物,则需要再举一些例子来看。觉得有必要的人不妨拉一个经院学者来验证,看看他究竟能不能将包含“三位一体”“神性”“体位转变”“基督的实质”“自由意志”等难题的任一神学作品译为让人理解的现代语言,或是译为拉丁文通俗化时期的人能够理解的通顺拉丁文。请看看这句话到底有什么意义:“第一因并不一定会根据第二因的实质依附而把任意事物倾入第二因,它会通过这种依附来帮助其产生效用。”这就是萨勒兹氏的著作《论上帝的神助、运动和协助》第一卷第六章的标题。长篇大论地写这种东西的人难道不是疯了或者想让别人发疯吗?特别是在与“体位转变”有关的问题方面,他们写了几句开场白后就开始写“纯洁性”“圆满性”“量值”“性质”“可腐化性”等无形的事物从圣餐面包中出来,进到我们有福的救主体内。这么说来,他们不就是要将这么多“性”“值”“质”都当作附在救主身上的灵吗?因为在他们口中,灵只是无形且可以在两个地方之间游移的事物。这种谬论完全可以被视为诸多疯病中的一种。除了短暂的清醒时间外,他们的全部时间都被这种世俗欲望所控制,并且还在继续这种探讨或写作。
关于智慧的美德及其缺陷的探讨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