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这种方式反思 自由 的观念是通往自由意志问题的一条途径。另一条途径是反思 责任 的概念。自由意志也与行动的归责(accountability)、应受责备和值得赞扬的概念密切相关。
假设一个年轻人因袭击和抢劫他人而受审,其中受害者被殴打致死。假设我们参加了对他的审判并在法庭上听取了证据。起初,我们对被告的态度是愤怒和怨恨。那个年轻人的所作所为太可怕了。但是,当我们每天都听到他是如何养成他确实具有的低劣品格和堕落动机——一个关于父母疏于照顾、虐待儿童、性虐待和不良榜样的悲惨故事时,我们对被告的一些怨恨就转移到了对他进行伤害和虐待的父母和其他人身上。我们开始对他们和他都感到愤怒。(请注意这种反应是多么自然。)然而,我们还没有准备好把所有的责备都从这个年轻人身上转移开。我们想知道是否有一点剩余的责任属于他。我们的问题变成: 他 在多大程度上要对成为现在这样的人负责?他的行为 都是 由父母教养不当、社会照顾不周、社会训练失败等因素造成的吗?还是说他在选择其行为时起到了一些作用?
这些都是关于自由意志的关键问题,也是关于那个年轻人的所谓“终极责任”的问题。我们知道,父母教育和社会、天性和教养,会对我们成为什么人和是什么人产生影响。但这些影响是发挥了完全 决定性的作用 ,还是为我们“留下了”我们要负责的东西?这就是我们想了解的关于那个年轻人的事情。他究竟只是恶劣环境的受害者,还是要对他成为现在的样子负有一些剩余责任。也就是说,他到底是不是 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 而成为现在的样子,这个问题似乎取决于这些其他因素是否 完全 是决定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