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瓦根认为后果论证的前两个前提是不可否认的。我们现在不能改变过去(第一步)或自然法则(第二步)。第三步陈述了似乎是第一个前提和第二个前提的一个简单结果的东西:如果你不能改变过去或自然法则,那么你就不能改变二者的合取。第四个前提只是陈述了决定论的定义所蕴含的内容:如果决定论是真的,那么我们的行动在如下意义上就是过去和自然法则的必然结果,即在过去和自然法则都被给定的情况下,我们的行动 必定 要发生。当然,通过断言第四个前提,这个论证是在假设决定论为真。但它只是假设性地这样做,目的是表明, 如果 决定论是真的(第四个前提), 那么 就没有任何人本来就能采取与之前不同的行为(第六步)。因此,后果论证并不依赖于决定论实际上是真的;毋宁说,它试图表明,在假设决定论为真的情况下,它会具有什么含义(没有自由意志)。
剩下的就是要评估第五步和第六步。它们是如何达到的呢?第五步(“我们现在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我们目前的行动是过去和自然法则的必然后果这一事实”)是通过因瓦根所说的阿尔法规则从第四个前提推出的。
阿尔法规则:任何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必定是如此这般的东西(或者必然是如此这般的事情)。
这个规则以如下方式把我们从第四个前提带到第五步。按照第四个前提, 情况必定是这样的 :在自然法则和过去都被给定的情况下,我们目前的行动会发生。但是,阿尔法规则说,没有任何人现在能够改变 必定是如此这般的东西 。因此,我们现在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在自然法则和过去都被给定的情况下,我们目前的行动发生了。这就是第五步所说的。
因瓦根认为,阿尔法规则也是不可否认的。他问道,谁能改变必然是如此这般的事情呢?如果2+2 = 4是必然的,那么就没有谁能够改变这个事实;如果有人能改变2+2 = 4这一事实,那么它就不是一个必然为真的命题了。
这让我们得出了这个论证的结论,即第六步:“我们现在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我们目前的行动发生这一事实。”如上所述,这个结论是通过如下推理从前面的步骤中得出的:如果我们现在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过去和自然法则(第三步),也不能改变我们目前的行动是过去和自然法则的必然结果这一事实(第五步),那么我们现在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我们目前的行动发生这一事实(第六步)。这步推理涉及第二个规则,因瓦根称之为“贝塔规则”。
贝塔规则:如果任何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X,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Y是X的必然结果这一事实,那么任何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Y。
贝塔规则被称为“无能转移原则”。因为它实际上说的是,如果我们“无能”改变X,如果只要X发生,Y必然会发生,如果我们无能改变这一事实,那么我们也无能改变Y。换句话说,我们在改变X方面的无能“转移”到任何必然来自X的事情上。
按照因瓦根的说法,贝塔规则似乎也是直观上正确的。如果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阻止X发生,而如果X发生了,Y必然会发生,那么我们怎么能阻止Y发生呢?考虑一个例子。假设太阳将在2050年爆炸,而我们现在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我们现在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如下事实:如果太阳在2050年爆炸,那么地球上所有生命都将在2050年终结。如果这两个主张都是真的,那么看来很明显,任何人现在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地球上所有生命将在2050年终结这一事实。还有一个例子。如果任何人现在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自然法则,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如下事实,即自然法则意味着没有任何东西比光速更快,那么任何人现在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没有任何东西比光速更快这一事实。
你可以继续补充此类支持贝塔规则的例子。我只想说,贝塔规则 似乎 和阿尔法规则(该规则所说的是,没有人能够改变必然是如此这般的事情)一样是不可否认的;如果贝塔规则也是有效的,那么,既然后果论证的其他前提似乎是不可否认的,这个论证就既是有效的又是可靠的,就像因瓦根和其他不相容论者所声称的那样。后果论证将表明,决定论与任何人采取与之前不同的行为的能力相冲突,因此与自由意志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