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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以国家民族为中心的女子体育观

从19世纪末期到1937年,中国一直处在内忧外患的政局中,连绵不断的战争,长期激荡着中国人的生活,为恢复国势、振作民心,民族主义成为时代的主流意识。 虽然不是每一个生活在这时代的人都明白民族主义的意涵,但“解救中国”“复兴民族”的口号许多人都能朗朗上口,只要能识字的人,眼目所及,都是这些字眼;一旦国家有难,报刊或街头巷尾张贴的大小字报,更以斗大的字体将其一再复制。有意思的是,“民族主义”成为一种标签,被贴在有形或无形的事物上,“体育”这个来自西方的身体教育,与“民族主义”的关系尤其紧密。

一、强国保种的女子体育观

19世纪中叶以后,中国人长期处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下,列强的不断入侵,以及清政府在军事、外交上的一连串挫败,让许多知识分子充满焦虑。甲午战败的事实更震动人心,因为中国面对的外患不再只是船坚炮利的西方国家,还加上了被视为“蕞尔小岛”的日本。在东西列强的夹击下,知识分子的忧患意识较以往强烈,纷纷提出救亡图存的药方,其中康有为、梁启超倡导的维新运动,得到不少响应。尽管维新变法没有成功,但力挽狂澜的救国工程,从义和团事件、八国联军侵华发生后,到清政府统治结束的这十年间,达到最高潮,不管改革派、革命派还是清政府本身,都在谋求变通。对不少知识分子来说,他们渴望打造新中国,让所有中国人都在“民族主义”这个旗帜下进行各种改造。由于新中国的形成是全中国人的责任,是超越种族、性别和阶级的,因此,所有人都应该被改造。至于改造的方向,则相当多元,从“人”这个角度来看,包括思想和身体的重建。因此,和身体有关的体育,也被当成建构过程中的一种途径。而向来处在边缘的女性,舆论如何认定她们,又提出何种改造她们的论调?

(一)从“女子”到“女子国民”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2月,《中国新女界杂志》的创办人燕斌(笔名炼石),在创刊号中特别表明,该杂志社最崇拜的就是“女子国民”四个大字,无论该杂志“出多少期,办多少年,做多少文字,也只是翻覆解说这四个大字” 。令人好奇的是,已经使用数千年的“女子”到底有什么不好?“女子国民”又有多大的魅力,值得一本刊物为它大力“宣传”?相对于“女子国民”,燕斌有有趣的隐喻:“女子”这两个字,被写着“奴隶世界”的大牌坊压制着,住在这里的女子,多半“钗裙粉黛,埋没一生,把社会上的资财,也消耗的〔得〕够了,何尝尽过半点儿国民义务呢?”她的目的,就是改变伏处在奴隶世界内的女子的地位,把女子提升成真正的女子国民。

在晚清,有这样看法的,其实不只燕斌一人,许多男性或女性知识分子,都渴望女子能脱胎换骨,加入“国民”的行列,和男性一起建构新中国。这个观念的形成,要追溯到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梁启超在《论近世国民竞争之大势及中国之前途》一文中,提出“国民”一词,从此之后,传统“臣民”“庶民”等称谓,被转为具有现代意义的“国民”。 在梁启超的倡导下,“国民”成为流行话语,不仅是知识阶层竞相引用,各种传媒也以“国民”一词,向民众开智启蒙。

耐人寻味的是,“国民”论述是否包括占一半人口的女性?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金一(又名金天翮、金松岑)在《女界钟》这本书中提出“国民之母”的观念时,似乎表明“国民”这个词具有性别色彩,因为根据金一的说法:“国于天地,必有与立,与立者国民之谓也。而女子者,国民之母也。” 然而,进一步推敲“国民之母”的各种论述,可以看到“国民之母”是从“国民”的语境中抽离而出的,它和“国民”并不平行,反而超越“国民”,甚至能支配国民。例如,亚特的《论铸造国民母》一文,明白地指出:“国无国民母,则国民安生?国无国民母,所生之国民,则国将不国。”

事实上,性别化的“国民”概念,是在“女国民”产生之后更为具体而明确的。尽管仍有论者提出“女子也是国民一分子”,“我虽女子,亦国民一分子”这些说法, 冠上女性身份的“国民之母”“女国民”“女子国民”“女国民同胞”之类的词语,却更受到青睐,除了以文字形态出现在报刊舆论,以及教科书、小说、画报、白话期刊之中,它们在宣讲堂、演乐歌或戏曲表演中也不遑多让。 [1] 虽然无法确知“女国民”和“国民之母”的言论有多大影响力,但其被套用的情形十分泛滥,女医师杨步伟(赵元任之妻)就有这样的经验。她记得第一次参加学堂考试时,作文题目是“女子读书之益”,当时她便是“照着一般的烂调写了一句‘女子者,国民之母’”,但接下去是“半天尽咬着笔杆也写不下去”。 而笔名“寒峰”的作者也指出,当时写作的一种风气,就是要“尽量的运用新名词、新术语,以炫其新学之深”。

严格而言,这些“滥调”的形成,全是为了救亡图存,就如金一认为,天下兴亡,不管匹夫或匹妇都有责任。 相对于“国民”,“国民之母”或“女国民”的责任还更加沉重,金一在《女子世界》的发刊词中曾揭示:

虽然二十世纪之中国亡矣,弱矣。半部分之男子,如眠如醉,又如死矣,吾何望女子哉!是不然。女子者,国民之母也。欲新中国,必新女子;欲强中国,必强女子;欲文明中国,必先文明我女子;欲普救中国,必先普救我女子,无可疑也。

有论者则把中国的积弱不振,怪罪在女性头上,竹庄《论中国女学不兴之害》一文指出,在中国四万万人口中,有“二万万之女子皆无用之人”,作者还强调中国的女子“大都废人、病夫,乃愚、乃顽、乃怯、乃惰”。 不管是金一还是竹庄的说法,在清末民初都一直不断地被复制、深化,而这两种看似两极化的论调,其实都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对亡国的恐惧。原本提出讨论的都是男性,随着知识女性的增加,有不少女性也加入了论述。

既然女性的责任这么重要,如何培养“国民之母”或“女国民”便更受到注意。许多论者认为,女性在争取国权之前,必须先取得女权; 而且在女界的积极宣扬下,争取求学、参政、从军、就业的女性不断浮现。但为了拯救颓唐的中国,“国民”论述的核心其实不是国民,而是国家; 也就是说,国民的权利是次要的,尽义务才符合时代需求。事实上,在倡导女权思想的女性言论中,强烈反映着民族气概,她们所创办的刊物,也多半呼吁同时拯救国家和妇女。 因此,所有与“女国民”有关的论述,多数的归结是要铸造一个能强国保种的“国民之母”或“女国民”,至于先决条件,是必须具有智识和强健的身体;换句话说,到学堂读书、不再缠足、锻炼身体成为“女国民”的基调。以下将集中讨论本书关切的身体运动这部分。

(二)塑造女性新身体

在近代中国的救亡运动中,如何强健中国人身体的这件事,一直备受关注。从洋务运动开始,武备学堂便对学生体能的训练不遗余力,并引进西方的体育技能; 只不过,洋务运动强调富国强兵,着重军事人才体格的培养。到维新运动时期,因变法图强的目的在政治制度的改革,并以传播新知为方向,所以,西方的体育观念和体育活动也随着各种知识流传到中国,维新人士还根据中国国情,发展出救亡图存的体育论调,试图唤醒国人对身体的重视。戊戌变法失败后,维新时期的身体论述不但没有消逝,而且在国势日趋危急的晚清,仍继续被沿用,论者甚至扩大讨论,于是强化体能、塑造国民新身体变得更加急迫。

维新派的身体观来自亡国灭种的危机意识。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严复翻译《天演论》,向国人引介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念,接着在《原强》一文中,又把这个观点加以发挥,指出近代欧洲国家“以人种日下为忧”,不遗余力地锻炼身体。 经过严复的反复阐述,“强种”的救国言论不胫而走。此外,严复认为“强种”不只是男性的责任,女性也应该负责,因为“母健而后儿肥,培其先天而种乃进也”。 这种让男女两性都不能摆脱“保国强种”之责的说法,引起知识分子的共鸣。针对女性,论者不仅将保国强种的观念植根在反缠足和兴女学运动中,也着眼在体育运动上。以鼓吹最力的梁启超为例,他根据西方的胎教观,指出西人借女子体操达到强种的目的:

故西人言种族之学者,以胎教为第一义。其思所以自进其种者,不一而足,而各国之以强兵为意者,亦令国中妇人,一律习体操,以为必如是,然后所生之子,肤革充盈,筋力强壮也,此亦女学堂中一大义也。

不过,这种借尚武而强种的观念,到“军国民”思想推出后,才更加深化。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留日学生蔡锷(笔名奋翮生)、蒋百里等人分别提出“军国民”这个词语,大力倡导全国国民学习军人精神,以及学校扩充军人教育的主张。 梁启超跟着发表“尚武论”,他忧心:“我不速拔文弱之恶根,一雪不武之积耻,二十世纪竞争之场,宁复有支那人种立足之地哉?” 除了舆论,清廷也把“尚武”的概念落实到学校法令中,从1902年的《钦定学堂章程》到1903年的《奏定学堂章程》,都有“各学堂一体练习兵式体操,以肆武事”的规定,1906年,学部更列出“尚武”的教育宗旨。 1912年,教育总长蔡元培发布军国民教育方针,1915年袁世凯重申尚武教育,这一系列方案和规章的推出,更确立军国民教育的位置。

这段时期“国民之母”“女国民”的观念正大行其道,因此,“强种”“尚武”的观念很快便成为形塑女国民身体的主轴。不少论者从中西方历史寻找尚武的女性典范,并呈现在女性书籍、杂志、传记和女教书上,供女性阅读。 [2] 连当时的通俗画报,也经常绘制女性如何御侮抗敌的图景,例如《刘家军》《姑嫂保镖》《妇能御侮》《女中丈夫》等。 很明显,当时知识分子试图通过文字或图像,建构女豪杰、女军人的形象。

除此之外,论者不断凸显女性身体的羸弱,强调女性身体是用来孕育新国民的,并鼓吹女性应强壮体魄。金一教育女子的八种方法中,有一种就是“教成体质强壮,诞育健儿之人”。 《女子教育》一文则强调“女子讲究体育,比男人还要紧些”,并指出:

母亲的身体强壮,生出来的儿女,一定也同他的母亲一样。如今中国女子的身体,不但彀不上说强壮,就是能免纤弱的也不可多得。这样的国民之母,那里能有强壮的国民呢?

《女子世界》的第5期甚至以“健尔芳躯,伟为国母,诞育佳儿,再振吾宇”这四句话作为插页文字。 至于如何塑造女性的身体,让女性愿意接受身体锻炼,论者多半以古代斯巴达女性和近代西欧国家女学生的体育运动为例,“古代斯巴达之女魂,今世苏格兰之体育”,“苏格兰女学校之女学生,身体强健、精神活泼,为英国冠,曰是体操之效果”。

事实上,不管是清末还是民初的教育当局,对女学校的体育都没有严格规定,甚至指示女学生不需修习兵式体操,但为了跟上时代潮流,“尚武”的运动概念仍进入校园。《记女学体操》一文提到:

吾谓女学之体操为尤要,盖女子者,国民之母也。一国之中,其女子之体魄强者,则男子之体魄亦必强。我国人种之不及欧美者,亦以女子之体魄弱耳。今省中女学堂能知体操之要,而添设之。将来造成新国民,养成优民族,皆此辈女子之责矣!岂不美哉?

在女学生的作品中,广东女学堂学生张肩任发表在《女子世界》的《急救甲辰年女子之方法》一文也指出:“且女子者,文明之祖也,国民之母也。其干不强,未有其枝茂实者,故女子之体魄一弱关乎全国人种之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片“尚武”“强种”的声浪中,部分论者发出不同的声音,因为受当时女权运动的影响,这群人从提升女性地位和两性平等的角度,要求女性注重体育。1903年,女报人陈撷芬指责男性“狎侮压制”女性,让女性的身体受到各种戕贼,并认为若欲使女性免于“奴隶犬马之辱”,必须借重体育。 不过,这时期的女权思潮是与救国精神紧密结合的,因此,争取女权的论述最后还是回归到国家民族。在陈撷芬的另一篇文章中,她指出,只要女性“读书、知大体、爱国爱种”,一定能胜过男子,也会优于欧美女子。

严格而言,清末民初的体育才在萌芽阶段。知识分子关于如何运用体育技能,为女性形塑新身体,并没有清楚的理论基础;他们的身体论述或体育观,大多来自翻译作品或个人想象,甚至抄袭了他人的说法,因此许多观点彼此重复。然而,这些论述之所以能不断传布,主要是因国难当头,使得知识分子以“强国保种”“尚武”等主张倡导的体育观能被合理化,甚至广泛流传。而这种植基于民族主义框架下的身体论述,也在往后二十年持续发挥作用。

二、体育救国的女子体育观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全世界笼罩在追求和平、扬弃军国民主义的氛围中。为了顺应世界趋势,第五次全国教育联合会在会议中提出,军国民主义已不合乎新教育的潮流,学校应自行改进体育教学。 然而,就在这一年,巴黎和会对山东问题的不公平处置方式,让清末“救亡图存”的历史记忆再度被唤醒。当5月4日,北京学生提出“外争主权,内除国贼”的口号,并开展示威运动时,蕴含在军国民教育中的民族主义,并没有因为军国民教育的降温而消逝,反而从这一刻开始,更加波澜壮阔。倡导民族主义的人,从知识分子扩大到男女学生、政党人士。民族主义的宣传则随着接二连三的政治事件——“五卅”惨案、省港大罢工、反基督教运动,蔓延到各大城市。 “反帝国主义”和“反军阀”成为这期间的流行口号,不仅共产党拥抱“反帝国主义”,1926年,国民党誓师北伐时,也标举“反帝”宣言。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引发民众强烈的反日情绪,国民政府也借此有计划地推动民族主义运动,民族主义思潮冲击整个社会。 在到处洋溢着的救国的呼声下,“体育救国”这个名词,和当时的“跳舞救国”“明星救国”“航空救国”这类名词一样,成为摩登新名词; 在本质上,“体育救国”承袭了“保国强种”的概念,呼吁民众锻炼强健的身体以挽救中国。

(一)“新妇女”“新女性”与“摩登女性”的出现

“国民之母”“女国民”这类词原本是从“救亡图存”的民族意识中衍生而出的。尽管民族主义在1920年代和1930年代持续发酵,“五四”前后知识界开启的新文化运动,却是从多重文化去启蒙思想的。因此,具政治意义的“女国民”,逐渐被新的女性形象取代,“新妇女”“新女性”“摩登女性”这些名词踵继出现,以“妇女”为名的杂志也充斥出版界, 明显体现女性形象走向缤纷多元。

“新妇女”所指的是有能力、有思想的独立自主女性,正呼应了新文化运动时期尊重“个人独立自主之人格,勿为他人附属品”的论调。 较晚登场的“新女性”“摩登女性”,虽然人们对其有正反两面的评价,但多数人仍把她们放在追求个性解放的层面看待。以被批判最多的“摩登女性”为例,笔名“杞后”的作者认为,“摩登”这个词有“新”“不落伍”的意思,凡是和“摩登”有关的事物,必须具有“现代化”“时代化”的实质;而“摩登女性”应该有三个条件:“要有健全的躯体”“要有坚强的意志”“要有固定的职业”。 换言之,不管“新妇女”“新女性”还是“摩登女性”,全是时代的产物,在新文化运动的思想启蒙下,成为自主、自动、自觉和自决的人,是这项运动的主旋律。 不过,1924年之后,“反帝国主义”“反军阀”声浪的高涨,使“新妇女”“新女性”“摩登女性”的角色不只要表现个体,还必须融入国家民族这个大群体中。

图1 1927年上海“五卅”纪念日游行示威的女学生

事实上,1919年5月7日,在为响应“五四”运动而成立的“北京女学界联合会”揭开了这时期知识女性投入爱国运动的序幕后,在接踵而至的各种政治事件中,女性都不曾缺席,国民党或共产党的组织中也不乏女性身影。 不可否认地,“五四”新文化运动把女性当“人”的舆论,让“新妇女”“新女性”“摩登女性”从论述中走出,以实际行动参与救国工程。值得注意的是,从“五四”到北伐前,女性既不忘报国,更致力于女权的争取;但北伐之后,女权的争取固然继续存在,在“解放民族”的前提下,许多男女知识分子或政党人士却认为,妇女的解放是次要的,因此政治动员高于女权要求。 1931年的日本侵华事件,让更多妇女把个人生死与国家存亡结合,“复兴民族”成为这时期的主调。和清末民初的情境相同的是,为了“复兴民族”,如何健全体魄的言论再度成为论述的焦点。不过,清末以降,女学生的身体改造已经成为学校体育教学的一环,论者对女性身体的论述,除主张锻炼体能外,还有更多元、不同面向的期待。

(二)从“保国强种”到“体育救国”

1922年,北洋政府颁布学校系统改革令,教育体制进入崭新阶段,学校教育由模仿日本改为模仿美国,体育课程也较过去多样,不仅授课时数增加,课程内容也不再以呆板的体操或兵操为主,而是加入田径、球类等活泼的运动项目。 同一时期,美国体育专家麦克乐(C. H. McColy)及我国留美的体育学者,先后引进美国的自然体育理论,提出“体育即生活”的口号,军事化的体育教学方式不再引起他们的兴趣。清末以来展开的各种运动会项目,也在此时有新的变化,运动场上的主戏是田径、球类等竞技运动,而不是讲求整齐划一的体操表演。女学生的体能训练目标则从成为“国民之母”“女国民”,转为成为具有运动长才的“新妇女”“新女性”或“摩登女性”。

然而,尽管学校体育走入生活化,新文化运动的启蒙思想也没有提出军国民思想,但这并不表示尚武的体育观不再存在;经过长期的宣传,这个概念其实已深入知识分子的心中和日常生活。共产党员恽代英的日记中,不时出现读体育、做体操或练八段锦的记录,1917年,他还撰写和翻译了不少与体育有关的著作。 体育专家郝更生之所以决定改念美国春田大学体育系,除了发现1919年前后,体育是新颖而获重视的学科,也是因为“体育救国”在他心目中形成强烈的愿望和坚定的信念。他记得,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徐志摩时,徐志摩为他的选择感到高兴,还表示“提倡体育,是复兴国家民族的根本大计”。

到了反帝国主义和反基督教运动积极展开时,民族主义思潮走入极致,有的学校又恢复尚武的体育教学。 1928年,国民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揭橥体育与军事教育政策,接着又先后颁布法令,强化这项政策;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为了加强民族意识,通过体育课程来保家卫国的观念的热度再度升高。

在国民政府和体育界人士的桴鼓相应下,体育军事化和体育救国的论调广为流传。 全国瞩目的全国运动会,也不断借由开幕演讲,标举体育与复兴民族的关系。例如,考试院院长戴季陶于1930年第四届全国运动会中,提到“有健全之体魄,始有健全之精神;合健全之国民,始成健全之民族” ,教育部部长王世杰则在1933年的第五届全国运动会中强调:

一般国民之体质体力与民族之兴衰相关至钜。体格强健之民族,其表现为创造,为进取,体格衰弱之民族,其表现为苟安,为退化。故发展国民体育,亦即延续民族生命之重要途径。

诸如此类的表述更不时出现在当时的期刊报纸中。

影响所及,清末民初以“保国强种”“国民之母”倡导的女子体育理念,继续被沿用。1934年,一篇名为《怎样才配做一个健全的女子》的文章指出,目前男女平等只是表面平等,这从妇女在社会的地位便可以看出,离解放女性的目标仍很遥远,因此作者建议以锻炼体格来健全女子,他强调“一个民族之所以能永远生存,是以优生强种做基础”。 致力于武术事业的张之江,在上海中华女子神学院的毕业典礼上,一则呼吁女性要养成健全体魄,如此才能谈两性平等,另则又认为女性应以“国民之母”自命,肩负国民体格强弱的重任。 虽然“保国强种”“国民之母”这类老生常谈之词大为减少,但是换成了“女性是国家民族的一分子,妇女必须有健康的身体始能救国,并生产健康的下一代”的话语。

值得注意的是,当“体育救国”一类的语词广泛流行时,许多论者强调的是女子体育能复兴民族或是救国的一面,而不再过度着眼于“强种”的观念。从1936年《中华女中校刊》举办的《我之救国谈》《国难期中之妇女》征文中普遍看到,女学生认为在无分男女的抗日号召下,女学生应借由体育达成救国的心志。 《闲话妇女:妇女健康美的养成》一文的文末也写着:

在此祖国风云紧急的当儿,我们要求生存,必须振起精神,冲过此狂风暴浪,挽祖国于狂澜,拯民族于虎口,这都是我们中华同胞每个人都应负着的责任。但担负这种责任的力量,就是健康。换言之,就是我们有了强健的体格,健全的精神,健全的智慧,才能担负起这救国的责任!妇女同胞们,可不努力吗!

体育专家萧忠国在《提倡女子体育与中华民族之复兴》一文中,甚至表明女子体育不但有利于民族复兴,而且远较空谈女子解放或自由更为重要。

除此之外,清末民初的论者借用西方的例子,鼓励女性健身强国;这时期的论者也指出,要求女性运动已是世界趋势。1934年,上海教育局局长潘公展在正行女子职业学校演讲时,特别以上海正上映的苏俄妇女健身影片《健美的女性》为例,提出这部影片主要在宣传苏俄妇女对运动的重视,并强调自从欧战之后,俄国、意大利和德国都十分注重女子体格的锻炼。潘公展还认为,对于中华民族的兴盛,女学生的责任重大,因此应该注重体格的锻炼。

由上观之,相较于清末民初,“五四”前后到1937年间,倡导女子体育的论者有很大程度的变化,除了思想家,还包括体育专家、政治人物、女权运动者及女学生。这时期,由于体育活动已逐渐深入学校和社会,论者对体育的讨论较过去更实际,但面对纷至沓来的政治事件,不少论者仍摆脱不掉救亡图存的体育论述。因此,虽然知识界对女性形象的形塑,从泛政治化转为鼓励女子的独立自主,女权思潮也在这时期蓬勃发展,许多论者却认为,和男性一样,女性的身体也应该汇归到拯救国家、民族的大洪流中。只不过,随着1920和1930年代传播媒体、消费文化及电影工业的快速发展,泛政治化的女子体育论述并不能一枝独秀。


[1] 李孝悌:《清末的下层社会启蒙运动,1901—1911》,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华玮:《明清妇女之戏曲创作与批评》,台北:“中研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3,第247—290页;黄锦珠:《晚清小说中的“新女性”研究》,台北:文津出版有限公司,2005;Joan Judge, The Precious Raft of History:The Past,the West,and the Woman Question in China ,pp.107-138;夏晓虹:《晚清女报中的乐歌》,《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8卷第2期(2008年3月),第11—15页。

[2] 中国的花木兰、荀灌、秦良玉、沈云英、红线、聂隐娘,以及西方的罗兰夫人(Marie-Jeanne Roland)、圣女贞德(Joan of Arc)、南丁格尔(Florence Nightingale)、批茶夫人(斯托夫人,Harriet Beecher Stowe)、苏菲亚(Sophia)等,都被认为具爱国或侠义精神,值得作为女性典范。金一的《女界钟》曾多次提及她们,《女子世界》的传记栏还把她们列入“女军人传”中。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详见Joan Judge,“Blended Wish Images:Chinese and Western Exemplary Women at the Turn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in Grace S. Fong et al.,eds., Beyond Tradition & Modernity:Gender,Genre,and Cosmopolitanism in Late Qing China (Leiden,Boston:Brill,2004),pp.102-135;Joan Judge,“Expanding the Feminine/National Imaginary:Social and Martial Heroines in Late Qing Women's Journals,”《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15期(2007年12月),第1—32页;夏晓虹:《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第165—219页;夏晓虹:《晚清女报中的乐歌》,《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8卷第2期,第15—17页。 wPft3O6OjTuc6vpdWJUgfOzA37AHNm4Lyx7iWUWl3Wtr3iU5y42IKNfjHC9YbU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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