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制时代的中国统治阶级所勾勒的贡赋制生产方式,在扩张性上跟资本主义或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所不同。帝制时代的中国官员确实有关于效率的标准,然而,他们把这些标准看作要向民众灌输的理想。在农作物“一年三熟”的地方,农民们应该把作物产量提高三倍,否则就会被谴责为懒惰和不忠。荒地需要被开垦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在人口稀少的地方,人们就需要加倍繁衍出稠密而又驯良的劳动力大军。
濮德培(1987)对明清时期湖南人地关系的记录让人印象深刻,是这一过程的生动例子。晚明时期,由于有了充沛的食物和土地,湖南的家庭觉得不需要再那么辛苦地忙于种植“一年两熟”作物或为此抚育一个大家庭。虽然一个活跃的粮食市场在庶民之间制造了不平等,但人们还有其他的选择:通过在森林、矿场和边疆地区谋生,他们可以凭借从事自给自足的营生,逃避国家需要及小资本主义竞争。国家无法将密集种植“一年两熟”作物的命令强加到不乐意接受它们的人群头上,因此这些做法显然在这些地区缺少影响力,而贡赋要求又相对容易逃避。结果,促使人口飙升和经济集约化的双重压力都缺失了——人口数量仍然维系在较低的水平。
取得人地之间、生产资料和劳动之间的平衡,常常是官员们的当务之急。清朝的儒家官员洪亮吉
(Hong Liangji)是这么描述这个解决方案的:“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狄百瑞等,1960:625)洪亮吉的这个方案清单遗漏了一项官员们一贯使用的方法:屯田政策。它能够让闲置的土地得到耕种,并迫使这些耕种者采取密集化种植的模式,以产出更多的食物。(狄百瑞等,1960:596;黄宗智,1985:85—86;濮德培,1987:94—95)
移民会从决意扩大税收基础的官员那里就各种事务得到指令(有时他们会忽略这些),无论是有关军事的还是民用的。一个15世纪的官员“企图让佃户像地主那样按他们的能力来交税或服徭役,他还命令单身男女按照他们当地的风俗结婚,从江西娶亲。他的目标是增加湖广人口,让荒地得到开垦,同时,谨慎地维持人口登记,保证政府的税收收入”。(濮德培,1987:102)
在让原本稀疏的聚居区人口密集化的过程中,帝制中国的统治者至少有两大动力来让生产(以及社会生活)标准化:密集——但不要太密集——的人口才能产出更多的收入;只有人口密集的聚居区才能使国家的社会控制方法卓有成效。政府管理的费用可以由当地的财政收入支付,老百姓之间的互相监督较之自上而下的监视会更行之有效。帝制时代的中国官员可能在很认真地执行他们的使命,即在未受过教育的平民中推行等级观念和宇宙秩序。即使官员们还没有这么做,财政收入的增加、出于管理便利的考虑,也会催生类似的政策。
依靠劳动密集型的庄稼填满他们的山河地貌,依靠给他们的人民施压而提高农业产量,帝制时代中国的官员们正在把这些“业农者”推向一个狭窄的生存领域。要想通过原始工业化的努力谋求生存,人们常常要重新发明小资本主义。人口的脉动和市场扩张之间的紧密联结是宋代和明代的典型特征,但这种联结的主要推动者并不是人口统计学意义上的某种自然规律,而是一个强大贡赋制体系下的严苛政策对家户生产的强力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