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整体,上述阶级和社会性别关系并没有导致经济转型:长远来说,人口以相同速度和生产力一同增长。然而,人口增长如果保持这一速度或超过生产能力的提高,本身就必须得到解释;而且就中国的规模而言,两者的辩证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在帝制晚期,人们的生育高峰发生在两个明显的历史阶段:宋代和晚明。粮食库存和农业技术水平的主要增长也就发生在这两个阶段。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是,如果没有这些新的农业形式,伴随而来的人口增长率就不能继续保持。(何炳棣,1954:183—189)然而人们并没有被迫使用新兴的、高要求的农业技术,也没有被迫在国家安置的新耕地或新领地上生儿育女,以不断提高这个地方的人口密度。为了了解人口爆炸性增长的潜力,我们必须知道人们是如何组织起来进行生产和交换的。正如马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和埃瑞克•罗斯(Eric B. Ross)所表明的,认为粮食充足会自动导致大家庭式的养育和人口的快速增长的假设显然是错误的。(哈里斯、罗斯,1987)
然而在中国研究领域,这个假设是很普遍的(例如黄宗智,1985:17)。伊懋可描述了一个不断加剧紧缩的集约化劳动陷阱,这一“高水平均衡陷阱”的形成是因为人口的压力导致了对劳动力的更多需求,而劳动力又必须更加密集地工作,以在固定的土地基础上谋生。(伊懋可,1973)赵冈把人口增长解释为中国历史的首要推动力,他主张到明代的时候,人口增长趋势已经足以快速补偿帝制晚期所发生的入侵、战争、叛乱、瘟疫、饥荒和其他灾难导致的破坏。(赵冈,1987:41—42)伊懋可的论述表明在他所假设的某种更大的复杂性里,必定产生激发人口快速增长的动力;赵冈的洞见在于揭示了人口增长的模式会影响政治经济体、皇帝或者国家的一体性。但他们都没有充分考虑到贡赋制需求对人口增长所造成的影响,同时,两人都太过轻率地认为人口有一个自然的高增长率。
最近的人类学研究表明这样的假设并不正确。对觅食者(豪威尔[Howell],1979)、新几内亚园艺种植者(海德[Heider],1991:84—87)和印度农民(麦德尼[Mamdani],1972)等的族群研究表明:各个人类社会对其家庭规模和生育间隔做出了非常不同的选择,一些社会即使没有现代避孕措施也生育很少的孩子,而另一些社会即使很容易获得这些设施,也会生育很多孩子。
托马斯•C.史密斯(Thomas C. Smith)的研究表明,在技术、粮食库存和文化制度跟中国都没有太大差异的日本,人口增长率在某时某地是已知的前工业复杂社会中最低的,而且生育间隔也很长——从结婚到生育第一个孩子需要2.6年,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相隔4.4年,再接着是3.2到4.2年。后来的德川幕府中后期(1700—1867年),虽然经济增长相当可观,却是人口实际增长出现停滞的时期,其中一大原因便是杀婴。(托马斯•C.史密斯,1977:7—10、60、80)
在公元前
100年到公元800年左右,中国的人口是5000万到6000万。公元1100年增加到1亿2000万,14世纪晚期又回落到6000万,1592年则达到2亿左右,然后1800年达到3亿,1848年是4亿2700万。(赵冈,1987:41)这之后的增速前所未有地加快,到1994年超过了12亿。14世纪的人口回落反映了元朝的88年统治造成的暴力和分裂,以及它被汉人推翻的过程。后来的人口增长不应该否定早期人口维持稳定的事实。这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证据,证明了宋代形成的文化与中国早期有重大的差异。
这种差异的意义是什么?我相信赵冈以下的解释并不正确:
在北宋时期,经过150年的稳定增长,关键的转折点终于出现了,此时的人口大大超过了以往历史的峰值,因此重大战争和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性也相对没有那么严重了。就像珀金斯指出的,中国能从13世纪蒙古人的入侵中存活下来的唯一原因是,蒙古军队规模太小,而中国人口数量太大。这样的后果就是从人口统计上来看,这个时期开始出现呈周期性变动的向上发展趋势。(赵冈,1987:42;并参见珀金斯,1969:197)
也就是说,他认为中国人口终于达到了一个基本水准,使其能够承受非常巨大的甚至是统计学意义上的人口损失而不受影响。这个没有什么说服力的假设也认定,宋代以后人口会有所增长,但其承受军事和马尔萨斯式的人口自我消亡的能力仍然会受限。当然,如同元朝已经证明的那样,将人处决,或是让他们因贫困和社会负荷过重而抱病身亡,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要比将婴儿抚养成能够繁衍后代的成年人少得多,因而内战的破坏性比入侵要大得多,这是众所周知的。实际上,赵冈论述道,正是内战让宋代以前的中国人口长期稳定在5000万到6000万。
自宋朝开始出现的人口的持续高增长率,更有可能是某种可以导致更高需求的政治经济体创造的结果,而不是中国在此时跨越了某种人口学意义上的卢比孔河
。在贡赋制模式中,宋代的统治阶级创造的组织形式足够强大,以至于大多数外部的敌人都被挡在外面,而大部分内部战争都可以被内部消化,至少饥荒导致的某些损失被转移了。这一强有力的政府也是更为公正的税目征收者,因此有更多的家户为国家的金库做贡献。在小资本主义模式中,商品市场和商品生产所需的劳动力让人们养育更多的孩子变得合情合理,但需要为它的生产资料而工作的家户就很难这样了。结构——而非规模——才是关键因素,它为中国人口变化轨迹赋予了一个新的形式。
高生育率(生育大量婴儿)不一定会导致大家庭的产生和/或人口的快速增长,故意或意外的死亡率也可能很高,这就导致了小家庭的出现和人口的缓慢增长。虽然出生和死亡是概念上的两极,但它们却被人类的决定紧密联系在一起。社会环境会影响照顾新生儿的一系列选择,从强烈的保护意识和父母的自我牺牲到实用主义的,甚至可以说不可思议的杀婴。在技术水平低下的社会里,改变自然不孕或低生育力的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性欲节制或性冷淡(武雅士、黄介山,1980)、长期的产后性禁忌以及妇女的饮食不足和过度劳累都会通过文化的途径轻易地降低生育率。虽说不管在高技术还是低技术的社会,我们都会死亡,但是死亡率很易于增长,因为幼儿的生命会受到杀婴或一些可能导致意外死亡的习俗实践的威胁。在台湾,作为童养媳被抚养长大的小女孩的死亡率几乎是普通在家长大的女儿的两倍;(武雅士,1995:305)故意杀婴行为在传统中国的许多地方都能见到(迪克曼[Dickemann],1979,1984)。
当人口像宋代之前那样在长时间内保持稳定时,高死亡率可能是人口稳定的原因之一。然而,即使每个妇女只抚养她们一生中可能“自然”受孕的12个子女中的6个或更多,人口增长率也会快速上涨。如果情况并非如此,我们就必须怀疑是人们——很可能是妇女——在有意选择较小规模的家庭。对人口增长的限制可以在所有文化的功能中找到。
在生产技术低下的情况下,人口迅速增长,就像中国宋代以后那样,往往是一种或几种因素发生变化的结果。人口增长可能是由女性初潮和生孩子的时间较早并且绝经时间较晚(或许因为营养更好?)而促成的高生育率带来的,或者是性习惯的改变导致的;也可能是因为营养增加或公共健康的改善而使死亡率下降。这些事物的变化都可以为人口增长提供可能的解释,但人们更有意识地发展出一些技巧来养活和照顾更多孩子而不是遗弃他们,也可能是人口增长的诱因。人口增长要求妇女生育并养育更多的婴儿。不愿意抚养很多孩子在承受巨大生活压力的人群中间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充满了痛苦细节的关于为贫穷所迫的巴西人的描述就体现了这一点(谢珀-休斯[Scheper-Hughes],1992);在中国南方(对女孩而言)也有几近流行的相关习俗(斐姑娘[Fielde],1894:24,引自武雅士、黄介山,1980:230)。在山东人的俗语“多个孩子多张嘴”中更能看到这样的强烈暗示。在这个当时极度贫穷的省份,“在孩子需要被抱在怀里照顾的所有时间里,养家糊口必需的劳动被中断了;随着这一中断,小笔但不可或缺的家庭收入就减少或者消失了”(明恩溥,1965[1917]:300)。
从严格的人口学家的角度来看,生育率的变化不能为中国宋代开始的人口增长率的变化提供解释。对帝制中国晚期生育模式(参见科尔[Coale],1985;武雅士,1985a)的详细辨析对于我们把握中国目前人口问题的多面性有很重要的意义。这个问题被一个强大的国家政权放大,它强大到能够干涉妇女和其家庭关于是否继续养育新生儿的决定。杀婴现在在中国是犯罪,但是帝制中国晚期的统治者并没有禁止杀婴的权力。在大多数历史时期,当有意识的行为和“自然”死亡率轻易地限制了养育子女的数量时,我认为,生育率的变化本身并不能解释人口激增。不管是同意普林斯顿人口统计学家的观点,即20世纪早期中国农村家庭的生育率“很低”(就农业社会而言),妇女平均生育孩子的数量在4—6.5个之间,(巴克利[Barclay]等编,1976:625)还是像武雅士那样根据更可靠的记录推断实际情况会比这个数量高5%到15%,即每个妇女平均生育6个孩子,(武雅士,1985a:168、185)都对解释为什么宋代开始大规模的人口增长没有多大帮助。这种增长可能是由于选择保留更多的婴儿,也可能是由于自然死亡率的下降和/或自然生育率的提高。虽然我们不可能再找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人类的抉择在这些有千年历史的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但我们需要至少去理解当时来自政治经济的压力可能如何驱使人们做决定,尤其是妇女在实现这种决定中所扮演的特定角色。
无论文化如何要求人们养育更多的孩子,鼓励高生育率的行为最终总归要由妇女独自在生理上承担。虽然很多文化里的妇女为能够生育6个、9个甚至12个孩子而自豪,但我怀疑在世界的任何角落是否存在这么一个妇女,对她来说做母亲的快乐完全盖过了养育一个家庭的负担在她的身体上、时间上和精神上留下的印记。尽管受到普遍的厌恶,传统的中国妇女仍然被教导要视多生多育为她们的最高价值,而这种“多子”崇拜与民间流传的性交和生孩子都是不洁的(芮马丁,1975),禁欲生活则与享有某种纯粹和愉悦(桑噶尔,1978:256—257)的信仰有所抵牾。
很多中国妇女可能会争辩说,妇女特别需要将孩子作为情感和经济的支持,因此她们有动力去养育尽可能多的孩子。她们认为妇女自己的利益完全依赖于依托孩子们建立的“子宫家庭”(uterine family)(卢蕙馨[M. Wolf],1972)——尤其是儿子,他们会成为她一生情感和经济的支柱。传统的中国母亲常常对多子的实惠直言不讳。虽然生养孩子会给妇女带来负担,但妇女想要孩子的诸多理由是显而易见的。
然而,理解人口增长的真正问题是“要有多少孩子”。家庭和妇女自己认为足够了吗?谈到帝制中国晚期,武雅士和大多数人一样,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尽可能的多。”“日本的农民让家庭规模去适应他们的耕作,而中国人却认为他们可以让耕作来适应家庭规模。”(武雅士,1985a:177—178)然而武雅士和黄介山也展示了中国台湾妇女如何激进地重塑她们的家户:她们会调整生育策略来让家庭适应当时和未来的物质需要,尤其是通过收养。(武雅士、黄介山,1980)在宋代,妇女是如何从抚养孩子,但让人口保持平稳的状态转变到另一个让人口发生剧烈增长的状态的?商品化、农业集约化及由此产生的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所有这些肯定都增加了对妇女的压力,让她们过早地、坚持不懈地生育。与此同时,社会又将女人的美德定义为“温顺”,用名誉来奖励忍辱负重者,并削弱妇女自我谋生的能力。在宋代,这些压力发生在妇女拥有相对性机会和自由的情况下,由此来看,对妇女的“说服教育”在当时肯定是激烈的。
官方和新儒家的原始资料显示这些文化精英很热切地指导礼仪的细枝末节、借贷的利息应该定多少、对年轻人的教育和不计其数的各种道德与实践问题,但在“性”这个问题上讳莫如深。新儒家对夫妻关系只有一个观念:下级服从上级,就能达致和谐。这种强迫性肯定也被移植到夫妻的卧室里,要求女人对男人的性服从。妇女不能拒绝或延迟结婚,也不能拒绝丈夫的同房要求来推迟怀孕时间或产褥期。对于寡妇而言,即使她们只是十几岁的处女,也要终生禁绝自己的成年性行为,这足以证明官方文化想要消灭妇女选择性行为的愿望和力量。
人的欲望就像饥饿一样,是由生物化学作用驱使的,在男女两性身上都有很强烈的作用。那么怎么解释这种“灭人欲”的行为呢?毫无疑问,部分答案来自社会需要确认女性不会生错孩子:如果没有父亲传授孩子技能,让其继承遗产,那么在父权社会中,这些孩子就会掠夺那些法定子女的财产。但在帝制中国(和其他高度商品化的“农民”社会,如地中海地区、伊斯兰世界和印度的社会),有需要贬低和剥离妇女自身的性行为主体身份的压力存在。我相信这种压力来自婆家的家庭利益,是为了让妇女的生育能力最大化,迫使一个妇女生育更多的孩子,而非听命于她自己的眼前利益。
帝制中国的家户常常需要面对的压力来自他们在满足自己的生存、补给和节庆需要之外,作为农民还必须满足国家对纳贡的需要。(沃尔夫,1966:9—10)此外,他们必须在市场中参与竞争,以得到各种生产要素。经济越商业化,市场就越活跃,土地、牲畜和其他生产资料就越容易得到或失去。劳动力是一个贫穷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其维持生计的唯一希望。然而,这样的策略只有在成年的孩子和父母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时才有效,正如孩子与父母被儒家政权紧缚在一起一样。生育劳动力是妇女的工作,把孩子抚养成劳动力就能够缴付租金和税款。如果还有一个为劳动力而存在的市场的话,挣来的小钱积少成多,这个家庭就有可能最终致富。一种被压抑的“小”资本主义使那些人丁兴旺、经济上灵活的家庭得以扩展和繁荣。在低技术的条件下,家户只能受市场的摆布,根据家庭成员能否成倍增长以及资本能否扩大,来定义什么是富裕。这样的一系列条件表明市场里的长期、短期或地区性的经济增长会给妇女带来相应的生育压力,让她们献身于繁衍后代的例行公事中,而这些生育行为越来越多地受到宗族需要的制约,越来越少地出于个人选择。在小资本主义繁荣的地方,果不其然,我们会看到宗族和它们的同盟——国家——付出特别努力来强迫妇女臣服的极端生育主义并不亚于劳动纪律。
在某些历史情境下,人口压力可能促使劳动密集化以及伴随而来的劳动力市场的兴起。在其他情况下,市场交换的扩张鼓励父母养育更多子女长大成人,以便将来他们能挣钱补贴家用。就中国而言,我们不太可能找到数据,把人口增长和市场扩张之间的辩证关系简化为一个清晰的因果关系。但是像其他由强大国家政权支持的农业社会一样,第三种因素作为一种主要的动力,可能对中国具有显著意义。这个因素就是国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