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是从两个方面定义资本主义的:其一是富有特色的生产关系,其二是兼具扩大再生产和霸权的历史趋势。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那些市场的关系。所有主要的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可以在一个非个人的市场里自由买卖,因此在生产中产生的人际关系就变成了非个人的金钱交易。当那些拥有生产资料的人面对只有自身劳动力可以出卖的人时,前者就占据有利地位,可以设定一系列交易规则。这些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付给雇佣劳动力的工资刚好够维持并再生产一个普通工人,而他们出售的产品售价则要高于实际价值,由此这些人从工人那里榨取了剩余价值,从技术上说其实是剥削。(参见利特尔,1978)然后,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至少会把部分剩余价值用于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的再投资。
那么,帝制中国晚期有没有这样一个自由的市场,其中的生产要素能够产生阶级不平等、剥削和资本积累呢?大部分农业劳动力是可以作为商品自由售卖(比如佃户/雇佣帮手之于雇主、小业主),还是以某种奴役形式(比如农奴和奴隶)依附于更高阶级呢?这个问题非常关键。很多研究者已经开始把判断中国本土资本主义萌芽的首要标准从农奴或奴役的地位转向“自由的”状态(苏耀昌,1986;王方中[Wang Fangzhong],1987;柯昌基[Ke Changji],1987;蒲池典子[Kamachi],1990)。根据伊懋可的说法,宋代大型私有地产或庄园里的农奴占了农民人口的多数(伊懋可,1973:第6章),它的人口一般比重直到18世纪才开始下降。18世纪以后农业劳动力越来越依赖市场,这种趋势让持“萌芽论”的中国学者认定其证实了本土资本主义的开端。然而,赵冈(Chao Kang,1987)论证说奴工或合同工在中国农业体系中占有的份额很小。赵冈坚持说小型的农场——其中大部分属于小业主——才是宋代以来中国最有特色的农业模式。而伊懋可与赵冈都认同的是,不管是大型农场还是独立的小型农庄,其获得并使用劳动力的途径既可以是屈从和孝道的义务这种非经济的“封建”力量,也可以是市场。但还不确定的是,雇佣劳动力的决定性转型时期究竟是在宋代还是在明清的增长时期。但即使雇佣劳动力在18世纪之前还不普遍,早先几个世纪的张力和变迁的重要导因也有可能就是劳动力商品化的周期性压力。
然而,对这个议题的过分关注可能产生误导。和欧美案例的一个简单比较就可以告诉我们原因。关于新大陆的奴隶是资本主义的先导还是它的组成部分有很多争议(班纳吉[Banaji],1979)。正如西敏司论证的那样,即使美国种植业的投资人“不是资本家,即使奴隶不属于无产阶级,即使当时盛行的是重商主义而不是自由经济,即使利润累积的速度很慢且资本的构成总是一成不变的——即使这些都是事实,仍有一点不可否认,那就是这些奇特的农工混合企业为英国本土的某些资本家阶层——在他们正在资本家化的时候——提供了养分”。(西敏司,1985:61)相似的论证不适用于帝制中国,因为帝制中国和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连接是比较晚近的事情,而且其统治阶级并不是热衷于再投资的资本家。自由或受雇的劳动力是定义资本主义的一个要素,主导阶级的特性也有同样的作用。在帝制中国,无论在什么样的劳动体制下,大部分的剩余,除了有限地用于扩大宗族,都流向了官僚阶级,而不是资本家。
现在所有人都承认中国的商品生产出现很早而且很重要(例如傅衣凌,1986;赵冈,1987),如果这种生产有别于资本主义,而且可以用它自己的术语来解释,那么这一有关社会历史阶段的争论就会偃旗息鼓。
如果传统中国有劳动力市场,正式的剥削就会接踵而来。但是无产者身上的剩余价值是否被资本家榨取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被一种教条遮掩了,在感情上要接受所有权既有市场也有贡赋的意义并不容易。在失地情况普遍、很多人只能通过出卖劳动力来维生的地方,从一个工人未被偿付的工作中榨取剩余价值,即剥削,是帝制时代的中国人生活中常见的一部分。剥削也会发生在家户中,宗族(agnatic corporation)从法律和习俗上都将妇女排除在所有权之外,但只要她们在宗族之中一天,就有义务为其工作一天。
至于这种剥削是否像其在正统资本主义体系中那样导向了资本积累,则是值得商榷的。这里我们必须参考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模式的历史趋势所表达的忧虑。如果通过剥削劳动力,资本得到积累并进行再投资,那么其获得的剩余价值又得以进一步积聚,我们可以预见到由此对整个经济的扩张性刺激。在西方,资本主义引发了科学和技术的革命,以及伴随工业革命而来的经济增长。从那时起,它就变成了欧洲和世界其他大部分地方主导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使得它所青睐的阶级和国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获得了巨大的资本、权力和知识。但在中国发生了一些截然不同的事情。
尽管传统中国没有发展出像西方那样的急剧扩张的霸权式资本主义,但它并没有停止经济扩张。清代就是一个在经济上获得明显的绝对增长的时期。在19世纪初,清代省际的人均贸易量比整个欧洲内部的贸易量还大。(墨菲[Murphey],1970:23)虽然从公元1080年前后的北宋
到19世纪中期殖民者强行推动资本主义进程之前,中国人口增加了四倍多,但是人均谷物产量在这段时期内仍然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费维恺,1984:300),并且日常生活水平直到西方的影响被普遍感知到的时候才有了明显的下降。由此可见,中国的生产力发展刚好接近人口的增长水平,即便可耕地数量并没有增加多少。我们通过伊懋可(1973)的研究了解到,这个平衡很大程度上是由密集的劳动力,而非技术革新或者对富有资本主义特征的资本大加利用而达成的。
经济发展是由生产力的人均增长决定的,如果引申开去,也可以说是资本的私人积累导致了经济发展。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增长趋势确实使生产力得到增长,但是私人积累却受到很大限制。除了零星的一些富商,传统中国的财富基本上都掌握在作为统治阶级的官员手里。他们用这些财富投资建设了一个足够强大的政权来维系征收赋税的权力,防御国境内外的敌人,并创造出一套复杂而强大的意识形态机器,让大部分人信服,从而心甘情愿地(而且是不费钱地)对它百依百顺。这个政权——无论从我们还是其他人的角度看——尽管有诸多失败之处,但还是比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除了日本)更有效地抵御了西方帝国主义的渗透。仅仅沦为“半殖民地”一个世纪后,中国又摆脱了殖民统治,获得独立。中国没有在政治上分裂(或者至少是广义而言),与东南亚、非洲和南美洲不同——这些地区因此产生了需要永久依赖世界体系恩惠的孟加拉国、扎伊尔(今刚果民主共和国)、巴西、海地等国家。中国的经济扩张是由小资本主义拉动的,但由那些心系国家的统治阶级掌舵。他们关心的是如何让生产力为国家政权服务,就像他们为了保护政权而投身于驱赶那些可能叛乱的化外之民一样。
罗威廉概括了数量可观的关于国家—商人关系的学术研究,总结出这种关系为官员对待商品生产提供了四种可能的、并不互相排斥的立场:压制、漠视、共谋、激励。(罗威廉,1984:177)在这种综合之外,我想强调两个看似最矛盾的立场:压制和激励。就是说,官员不认为鼓励一小撮人,一个可以被认为是由亲属群体组成的小商行进行小资本主义生产是有害的。这些经济活动为国家政权带来了好几个有价值的结果:从他们那里得到的税收比从那些从事自给自足的农业耕作的人那里得到的要多;一群精力充沛的使用低级技术的能工巧匠会发明一些(既给官员也给普通平民)提供舒适生活的“奇技淫巧”;它也提供了一个出路——哪怕这种途径从来不如人意——来满足大众对社会流动的渴望,即通过教育阶梯达成向上的社会流动以掌握权力和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