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凡民事关系的
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
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
标的物
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事实
发生在外国的,
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179.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180.
外国人
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
无民事行为能
力
,而依我国法律为
有民事行为能力
,应当认定为
有民事行为能力
。[02/1/62]
181.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182.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
有住所
或者与其
有最密切联系的国
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04/1/91]
183.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
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
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
184.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
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185.当事人有二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是 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 ;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 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 为准。
186.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 适用不动产所在地 法律。
187.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
侵权行为实施地法
律和
侵权结果发生地
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
188.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
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
割
,适用
我国法律
。认定其
婚姻是否
有效,
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04/1/36 03/1/23]
189.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
扶养
,应当
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03/1/64 02/1/95]
190.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03/1/98]
191.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
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
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
照我国法律处理
,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04/1/40]
192.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
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
,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07/1/40 04/1/70]
193.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
当事人
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
中央机关
提供;(3)由我国
驻该国使领馆
提供;(4)由
该国驻我国使馆
提供;(5)由中
外法律专家提供
。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1/38 08/1/35 06/1/81 03/1/61]
194.当事人
规避
我国
强制性
或
者禁止性法律规范
的行为,
不发生适用外国
法律的效力
。[02/1/61]
195.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
诉讼时效
,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
准
据法
确定。[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