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二节
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科学内涵

只有深刻揭示和诠释社会治理法治化及其研究范畴的科学内涵,为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谋略、政策、规则及其制度行动提供法理支持,方能压实社会治理主体的治理责任、凝聚共识、调度资源、释放潜能、激发活力提供学理支撑。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应当妥善处理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的关系,为社会治理在把握机遇、谋划政策、实施行动方面精准发力,有效发挥社会治理承上启下的地位及其功能作用。中央、地方有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顶层设计、战略布局做到精准对接、有效展开,形成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的有序衔接,从而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法治体系与法治能力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拓宽渠道、提供新的路径选择。 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不仅应当注重提炼法治手段,还应时刻关注法治成效等方面,应当肯定良好的法治成效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实践的目标实现与理论追求,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治理目标。

一、主体法治:政府治理的抓手效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改革总目标,又是改革方法论,还蕴含着改革辩证法,具有开启新时代中国治国理政和政府治理范式转换的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必须置于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进程中来理解和把握,也必须遵循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范式。这一总范式引领下的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多维度的质的规定性。在根本动力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公共生活需要同政府治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在政府治理领域的生动投影,由此催生着政府治理深刻变革。

(一)总体思想

在政治方向上,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既不能回到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僵化封闭的老路,也不能滑向政府治理体系混乱、政府治理能力涣散的歧路。在价值依托上,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公共生活的向往和需求。在目标任务上,要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法行政事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实现党和国家确立的一系列法治政府建设战略任务。在推进方式上,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呈现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相结合的“双线推进”模式。在方式方法上,治理现代化也具有方法论上的统摄意义,管制、管理、服务都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方式,都是政府治理工具箱中因事因地制宜的方法。

(二)具体表征

政府治理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表征。政府治理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重要路径,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党的政策方针落地、政府治理效能的提升,并从根本上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设服务型政府。近年来,系统论思维在学术研究与政府实践中获得较多关注,“在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中,我们的思维方式经历了从法律思维到形式法治思维,再到实质法治思维的转变。这是一个生成的过程,而非一种现成的结果” 。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核心的传统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政府行为合法性及方便群众的意识。从更高层次的政府治理现代化角度来看,信息公开除了做好与群众切实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外,还必须通过公开促进公共治理的提升,充分发掘出“公开”的制度红利。无论是“信息公开”还是“政务公开”,表明“公开”正走向细化和深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意味着,政府治理的全过程充分透明,随时通过公开治理的各个环节,获得更多的民主讨论,得到更多的及时监督,从而提升政府治理的实践理性。 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系统全面集大成地以“中国之治”应对“时代之变”,开辟了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境界。

(三)重点要求

在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问题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除在第四部分重点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外,还在第五部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系统部署了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社会治理机制等重大改革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确立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描绘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迈出重大步伐” 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宏伟愿景,进而明确部署了“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改革任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进一步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明确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重要内容,再次凸显了政府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的重要地位。

二、法治理念:法律治理的基本导向

现代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规范化和本土化的重要衡量标准。社会治理的法治建设表现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下位含义,即我国社会治理法治化,极具社会主义的性质和中国特色的本土特征。在社会治理中,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法治意识淡薄,以及地方执法人员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忽视,都容易导致社会治理的失范。 对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治理区域紧密结合地方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继续深入推进街道体制机制改革,补齐短板,确保各项制度更加完备,不断提升治理水平,破除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建设。

(一)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

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阐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形势对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新要求,就如何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作出重要决策部署。社会治理法治化应当积极推进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深入探索扩大深化改革的领域和内容,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职能转变、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主体依法治理的体系建设。具体而言,建议按照分类管理原则进一步明晰机构职能,厘清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项目清单,同时进一步细化、健全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体系,积极承接并转化落实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面推进社会治理主体依法治理各项职权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运行;围绕协同管理、权责一致、精简高效的目标,系统设计职能机构、产业平台和街道职责体系,持续推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与中央和省、市机构科学对应、有效衔接、协同运转,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统筹利用行政管理资源,节约行政成本;继续推进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强化竞争择优、以事择人导向,坚持竞聘上岗、以岗定级、以岗定薪,推动实现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优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直接挂钩,健全并完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

(二)深入推进街道体制机制改革

基层是各种问题和困难最集中的地方,基层工作能否做好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也是对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严峻考验。当前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与之伴随而来的是不确定风险的增加以及一系列民生问题亟待解决,而化解经济社会发展风险的出路在基层,解决各类民生问题的出路亦在基层。街道管理体制机制的有效运行是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保障市域治理各项事业健康有序长效发展的重要依托。在下一阶段的法治政府建设中,基层治理应积极整合街道职能,构建以基层治理特点为导向、面向群众、简约高效的街道管理体制机制。具体而言,应当坚持党对街道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区域化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面推进辖区内各领域党组织互联互动,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核心作用;厘清街道职责边界,编制街道职责清单,统筹优化基层管理架构,建立健全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进一步整合街道机构人员,突出街道服务职能,增强在编人员配备数量;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和基层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公共服务考核指标权重,弱化经济考核指标比重。

三、法治方法:社会治理的协同支撑

严格意义上,新型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切入点,这是从空间上的对比联系所得。而从主体标准来看,更新传统的社会治理理念,建构“多层次、全方位、大系统”的新型社会治理格局能够以更加宏观的层次实现对社会治理加以涵摄,并在这一过程中通过社会治理基本的共性经验,实现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化发展。改革开放40年间,中国社会治理在体制机制突破、经济转型升级、治理方式本土化等方面不断发展,积累了相对丰富的社会治理经验。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最终往往通过规范的方式予以确定,形成普遍效力的、标准化的社会治理规范,并构建出能够协同共进的包括市域社会治理、县域社会治理以及基层社会治理等在内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根据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型社会治理的改革不断深化,如负面清单制度的设立,这对经济特色区域的放管服改革有着实质且深远的影响。社会治理的规范切入对于经济社会治理的规范性、稳定性都将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同时,社会治理空间层面可以包涵地方治理以及基层治理等多个方面,“地方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地方治理创新是通向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等理念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地方治理是重要的协作导向。地方治理能够立足于地方社会既有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治理可以在巩固原有优势的情况下,实现地方资源与外来资源的合作共赢,真正实现利于民生、利于生态、利于长远的绿色金融。由于地理位置决定了区位条件,区位条件决定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形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形态又决定了社会治理的基本形态。所以说,对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沿海和内地的社会治理基本形态一定是有明显差别的,表现在社会治理的重心问题、可用资源和发展阶段都各不相同。优越的区位条件可以为其社会治理提供相对稳定、发达、和谐的大环境,决定其社会治理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户籍管理、科教文化方面的重心、程度和路径。 地方配套的基础设施也可以有效支持社会治理的基本物质条件、行动方式和治理效率,提升和创新公共服务的内涵和质量。在实现本区域发展的同时还能实现地方特色资源的辐射输出,以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这种治理上的协同包括产权市场的包容互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互助联动等诸多方面,真正拉动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进程。 GKv1hNIWptB2PNcDIKUsunIuX9pwh8rizFVrY6kyo2fTdq0awQDqLtlKIMbl9zCE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