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新区发展模式是指国家级新区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围绕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重大国家战略的总体布局,根据其战略定位、制度环境和要素禀赋,落实国家重大改革发展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路径。
所以,国家在设立新区的过程中将会根据新区所在区域的区位特征和优势进行不同的新区发展模式探索,以最好地发挥国家级新区的价值功能与建设作用。同时,因为国家级新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基于设立时间、资源禀赋的差异和国家政策取向的不同,新区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差异性,
该种差异性也表现为当前我国19个国家级新区呈现出的不同发展模式和过程。
就新区设立与推进过程的实践类型和特征而言,各新区已经随着时间的推进与发展逐步在共性特征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发展特色与战略定位。我国国家级新区具有“国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的协同性、国内经济体制与经济全球化新体制的兼容性;经济发展新战略对现行发展模式的超越性”
等基本特征。同时,就新区的设立意图而言,其具有三个基本价值功能:其一,各新区均具备本区域发展的带动效应。其二,各区域发展可以很好地引领周边区域的发展。其三,新区社会治理的过程呈现一定的规律化表现。当然,在承接经济和社会功能的同时,还应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从而形成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城。
新区基本特征的不同主要取决于新区建设目标、设立宗旨和划分类型的不同,我国当前的国家新区并非仅仅限于某一特定类型,其设立肩负不同的国家战略需要,从现有新区的分布与功能来看,可以划分出国家新区的不同类型。从新区设立的使命任务角度来看,主要有战略探索型、区域引擎型和特殊使命型;从发展阶段角度来看,主要有成熟型、扩张型和起步型。具体分布如下表3-2所示:
表3-2 国家级新区类型划分一览表
对以上各新区的不同类型进行总结可以看出,我国国家级新区建设正处于阶段性进程,同时由于所承担的使命任务不同,其在国家投入力度和地方发展规划层面的安排上也有所区分。上海浦东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发展的首先试点以及其所具备的地域优势等因素,使得其发展较为迅速,在国家级新区建设中较为典型,其他新区的发展也根据其各自所承担的使命任务各有差异,呈现出不同特色,但是均呈现出以促进经济总量发展与单一经济领域的改革为目的以及以发展方式转型与全面深化改革为目的两类布局。由于新区各自作为本区域经济增长极以及制度创新增长极,带有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引擎动力的作用,所以其对带动所在区域以及引领周边区域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当然,由于国家级新区不同于经济特区,国家级新区采用“制度外部供给”与“内生创新机制”相结合的实践思路,这使得国家级新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综合来看,国家新区的推进与发展具有两个方面的作用:其一,国家级新区是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支撑点与启动点。针对我国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国家先后实施了“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与“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性区域发展政策,这使得国家级新区作为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支撑点与启动点的使命任务得以凸显;其二,国家级新区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制度创新的先导区。
就当前各国家级新区的先行先试权的赋予角度来看,各新区的发展模式亦有差别。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使得原有依靠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式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不再完全吻合社会改革的需要,这就需要适时地增加地方性的治理的自主选择权,发挥区域发展的地方自主性,国家级新区的设立与合理分布可以起到推进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制度创新的地方性作用。具体来看,为充分实现国家级新区的自主性,激发区域发展活力,现有新区都被赋予了改革的“先行先试权”。国家级新区“先行先试权”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依托已有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获得的“先行先试权”,主要有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湖南湘江新区,以及哈尔滨新区;二是在设立时由中央直接赋予其某一领域改革的“先行先试权”,除依托已有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获得的“先行先试权”的情形外的所有新区都属于该种情况。
对现有新区的先行先试权进一步梳理可以清晰地看到当前我国新区的侧重点亦有不同,具体表现如下表3-3所示:
表3-3 国家级新区的先行先试权
续表
就国家级新区的协调发展视角来看,新区建设在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这一基本模式的基础上,亦存有“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模式、区域协同发展模式、城乡协调发展模式、陆海统筹发展模式”等不同的发展模式。区域协同发展的理论基础来源于协同学,协同学是研究开放系统通过内部子系统间的协同作用而形成有序结构机理和规律的学科,其理论核心系指在一个系统运行的范畴内,能使系统由不平衡恢复到平衡、由无序转变为有序的能力。
对于区域协调发展的认知,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强调系统内诸要素之间的协调,即在区域发展中所进行的要素利用和要素条件间要实现协调;二是针对区域发展要实现本区域与他区域、本区域新区与本区域他区之间的协调,即区域发展水平间要实现协调,区域的发展差距要保持在合理区间范围内;
三是满足区域发展要素与区域发展之间的协调,即发展要素、发展条件与区域发展的成果要保持基本协调,保持一定的投入产出效率水平。
结合区域协同理论,通过对各国家级新区的战略定位和具体实践进行分析,可将国家级新区的协同发展分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模式、区域协同发展模式、城乡协同发展模式、陆海统筹发展模式,以及人与自然协同发展模式等新区发展模式,现将具体发展模式展开阐述如下。
“国家级新区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使改革成果全民共享,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不断地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感。”
其典型代表为上海浦东新区,该区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开发这一单一领域,更注重的是对社会的整体开发,以争取国家、社会和人的全面进步和全面发展。上海浦东新区的目标定位虽然是构建“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但是其却在兼顾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新区治理的工作重心,出台系列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职业教育培训、环境卫生管理、农村经济与环境发展、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养老体制机制等方面,以有效推动浦东新区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公共服务的供给。
与此同时,该新区在探索公共服务的一站式、电子化、市场化、社会化等方面亦做出显著成效,这充分表明了上海浦东新区的建设和治理过程归属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模式。
通过推动国家级新区创新合作平台,以构建出区域融合发展的大平台、大战略,增强新区发展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我国国家级新区的区域分布表现为8个在东部,2个在中部,6个在西部,3个在东北,其中长江经济带分布9个国家级新区,其具有显著的地区分配特征,即在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和东部地区率先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实施的基础上推进新区改革创新,为新区发展赋予区域协同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命。总体上,国家级新区建设致力于顺应时代背景和条件新变化,充分激发、挖掘和发挥地区发展比较优势,并加快形成动态比较新优势。在鼓励各地区依托基础条件和特色资源,积极探索差异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上具有突出成果,进而凸显了地方发展特色,推动区域优势互补,协同提升地区发展竞争力。
区域协同发展的深入开展和全面布局,积极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一体化建设,既有利于逐步消除影响要素自由流动的各类制度性障碍,又有利于深化和创新区域合作,引导各地区有序竞争、互利合作、互为支撑,实现资源要素有序、顺畅流动和优化配置。
通过统筹城乡发展,以城市经济发展带动区域新农村建设,以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这里最为典型的新区主要有重庆两江新区、四川天府新区、云南滇中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以及哈尔滨新区。以四川天府新区为例,加快构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加快平衡城乡要素平衡交换,实现城乡资源公平配置,推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方式城镇化转型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方式等手段,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向纵深拓展,努力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建设格局,以推动现代城市与新型农村建设的和谐共生、互利共赢、彼此互动的发展格局。除此之外,其他国家级新区也就新型工农城乡发展形式进行探索,分别提出要构建“新型城市化典范”(广州南沙新区)、“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范例”(陕西西咸新区)、“新型城镇化的先行区”(大连金普新区)、“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湖南湘江新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云南滇中新区)、“特色山地城镇化格局”(贵州贵安新区)等
适合本地区发展特色的城乡协调发展一体化模式。
陆海统筹发展模式以“陆海一体化发展、陆海联动发展”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通过把握陆海区域的内在联系,将谋划海洋与沿陆海区域内的经济发展要素统筹利用,努力实现综合区域内的资源利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属青岛西海岸新区。该新区在“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建设过程中,高效整合陆海资源,在陆海战略规划、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政策安排、管理体制统筹联动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以对外开放带动对内开放、沿海发展带动内地发展的新路径,并在“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以及构建‘生态、安全、活力’的城市新形象”
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建设出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的新区形象,实现了该区域内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陆海联动等建设目标。
综上所述,我国国家级新区的模式选择根据不同的判断标准和划分视角可以作出不同的区分,每种发展模式所强调的重点取决于其区域社会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强调的是经济与社会的关系,区域协同发展强调的是区域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城乡协调发展强调的是城市与农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