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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遗产的处理

考点124 遗产的范围

401.遗产的范围 [A]

[解析] 《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26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A项中,关于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房产虽然登记在甲名下,但甲并非事实上的所有权人,其房产应归寺院所有,因为根据题目交代的信息,房子是由寺院出资购买,并且没有说明赠与给甲的意思,同时,并没有涉及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登记并不是认定所有权的唯一标准。因此,房产归乙寺院所有,不属于甲的遗产。故A项正确。

微博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系在网络环境下的新兴个人财产,其权益归属于甲。在甲死亡时,应认定为甲的遗产,由丙依照遗嘱继承取得。故B项错误。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具有专属性,不得继承;著作财产权,不具有专属性,可以继承。发表权作为著作人身权,虽不得继承,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此外,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原则上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所在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因此,即使甲撰写的《金刚经解说》属于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仍归属于甲。故C项错误。

甲“出家”这一事实本身,不会直接导致甲的个人存款归乙寺院所有,甲的个人存款属于甲的遗产。故D项错误。

402.遗产的范围;遗嘱继承;遗嘱的效力 [C]

[解析] 《民法典》第1122条第1款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题中60万元的赔款是在甲因被侵权死亡后,由甲的近亲属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甲的生前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故A项错误。

《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关于“特留份”的规定。此条的适用具有强制性,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后,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丙是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甲的遗嘱没有给丙分配遗产,但甲死亡时,缺乏劳动能力的丙由乙承担抚养义务,丙有其他生活来源,因此甲的遗嘱全部有效。如果甲死亡时,乙也没有抚养丙的能力,则甲的遗嘱部分无效。总之,不可能因此导致甲的遗嘱全部无效。故B项错误。

《民法典》第1153条第1款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题中,甲与乙婚后购买的住房和20万元存款,属甲、乙共同共有财产,一半属于乙,另一半属于甲。故C项正确。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乙虽为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甲所立遗嘱排除了乙的继承份额。所以,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故D项错误。

考点125 遗产分割后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

403.遗产分割后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概括继承与限定继承 [ABC]

[解析]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据此,继承人未放弃继承的,应一并继承被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概括继承)。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以其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无清偿的法定义务(限定继承)。故A项错误。

据上述规定,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责任。本案中,何某女儿放弃了对房屋的继承,仅对现金继承了1万元,因此她仅需要对债权人负担偿还1万元的义务。同时,被继承人所有的遗产总和价值是10万元,继承人仅需要在继承10万元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还债责任,对于剩余的2万元债务,四人可以不予清偿。当然,如果有继承人自愿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故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思路拓展】 《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因此,遗产分割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具有顺序性。本题中,三个儿子依照法定继承各自继承了2万元,四个子女依照遗嘱继承各自获得了1万元。因此,应当先由三个儿子用法定继承取得的6万元清偿债务,然后再由四个子女用遗嘱继承取得的4万元按所得遗产比例清偿债务。 oqgy+sLH0i9W5BBg4+mRQbg6S3BdKzomb7w4lc9mSQXmyCvA4hVvcS4S0JNBmG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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