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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提供劳务合同

考点88 运输合同

314.客运合同中的损害赔偿责任;共同侵权 [ABD]

[解析] 《民法典》第823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第824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据此,对于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损害,客运公司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对于旅客人身损害,包括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均承担无过错责任。故A、B项正确,C项错误。

《民法典》第116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此规定的共同加害行为,强调两人以上加害行为的协同性、一起性,故本题中虽然两者无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属于两者分别存在的行为发生事实关联后,共同造成损害结果的出现,故应认定为是共同加害,应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正确。

考点89 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

315.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ABCD]

[解析] 《民法典》第904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可见,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民法典》第889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据此,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故A项错误。

《民法典》第890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当事人可以约定诺成性的保管合同,无约定时,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民法典》第905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据此,仓储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故B项错误。

对于保管合同,《民法典》第899条第1款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据此,在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保管合同的权利。但是,寄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给保管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仓储合同,《民法典》第914条规定:“当事人对储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对储存期限有约定的,存货人就不能随时提取仓储物(存货人不享有任意解除权),这是仓储合同不同于保管合同之处。故C项错误。

《民法典》第897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917条规定:“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不善”这一措辞表明,保管物或仓储物毁损、灭失的,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保管人、仓储人均承担过错责任。故D项错误。

考点90 委托合同

316.委托合同 [AC]

[解析] 《民法典》第933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见,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外,解除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具体到本题,律师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但须承担赔偿责任。故A、C项正确,B项错误。

《民法典》第929条第1款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可见,有偿委托中,受托人因其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即应承担责任;在无偿委托中,受托人只有在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承担责任。故D项错误。

考点91 物业服务合同

317.物业服务合同 [B]

[解析] 《民法典》第938条第2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北林公司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中有利于业主的部分,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故A项错误。

《民法典》第937条第1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据此,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物业服务人及业主,业主作为合同的相对方,具有支付物业费的义务。故B项正确。C项错误,业主委员会没有代业主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民法典》第944条第1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据此,业主丙不能以2年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补交物业费。故D项错误。

考点92 行纪合同

318.行纪合同 [ABD]

[解析] 《民法典》第951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题中,乙商行是受托人,且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而非是以委托人甲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故甲、乙之间属于行纪合同关系,A项正确。

《民法典》第952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报酬与费用是不同的概念。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但行纪费用一般由行纪人自己承担。本题中,甲、乙对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没有另外约定,应由乙商行自己承担。故B项正确。

《民法典》第955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因此,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协议,则该价款应归委托人甲。故C项错误。

《民法典》第958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故D项正确。

319.行纪合同;中介合同 [BCD]

[解析] 《民法典》第961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951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题中,甲、乙间成立的是行纪合同,而非中介合同。故A项错误。

《民法典》第955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本题中,高于约定价格卖得的500元应当属于甲。故B项正确。

《民法典》第958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合同不突破合同的相对性,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丙应向乙主张违约责任,而无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故C项正确。

《民法典》第952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对于处理委托事务多支付的100元费用,应由行纪人乙负担。故D项正确。

考点93 中介合同

320.中介合同的效力 [B(原答案为C)]

[解析] 本题中,刘某与甲公司之间是中介合同关系,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据此,在签订合同以后,顾客要求看房,甲公司应及时通知刘某。故A项正确。

委托代理权的授予具有“独立性”。即基础关系(委托合同、雇佣合同、中介合同等)本身不产生委托授权的效果,须在基础关系外,存在一个独立的、有效的委托授权行为,才能产生授权的效果。根据题意,在中介合同之外,不存在刘某向甲公司授予委托代理权这一独立的授权行为,甲公司不享有委托代理权,故B项错误。

《民法典》第963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据此,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故C、D项正确。 【关联记忆】 《民法典》第964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考点94 旅游合同与旅游纠纷

321.旅游合同;旅游中侵权责任的承担 [A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除合同性质不宜转让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在旅游行程开始前的合理期间内,旅游者将其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前款所述原因,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第三人给付增加的费用或者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减少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合同权利义务约定概括承受的例外规定,在旅游行程开始前的合理期限内,旅游者梁某将自己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概括让与第三人的,无须经旅游服务经营者同意,即可生效。故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将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不同意转让,请求解除旅游合同、追究旅游经营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损害,请求与其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B项正确。

《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小火车司机属于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若韩某选择请求森林公园承担侵权责任,应以森林公园为被告起诉。小火车司机不承担责任,也不承担连带责任。故C项正确,D项错误。

322.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旅游合同 [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2款规定:“旅游经营者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损害,请求与其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乙旅行社将本次业务转让给丙旅行社,此时,受害人可以请求乙旅行社、丙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故C项正确。

《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甲伤害的发生是由于丁公司司机黄某酒驾和违章变道的刘某货车相撞所致,同时,黄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所以应当由丁公司和刘某承担责任。故A、B项错误,D项正确。 ZBaStUoz4WJPsRIWEsyV3C3DvLv6AYSJnQioNc11MRVDPqcmPrmH7NSDqvtU7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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