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邱云亮
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主任法医师,副教授。1993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系,后在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在职法学硕士学位,并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10年之前在南京市公安局从事法医鉴定工作,2010年迄今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担任专任教师从事科教工作。在本职工作之外还担任了其他社会兼职,主要有: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评审员,公安部特聘培训教官,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南京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成员,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特聘法医专家,南京监所暂予监外执行鉴定特聘法医专家,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法医专业副主任委员。
在南京市公安局工作期间,主办了6000多起案件的法医学鉴定工作,主办或参与了大部分大案、要案的鉴定工作,如南京大学的碎尸案、南京汤山陈正平特大投毒案等。早年和其他同仁一道率先在南京地区开展了法医骨龄鉴定项目,为南京及周边地区的骨龄鉴定开创了先河。多次受邀为司法专业协会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业务授课及专业培训。
在警院从事科教工作以来,编撰了适合警校教学的《法医学》教材,主编了《司法鉴定简明实用读本》(河海大学出版社)。获得过15次教学质量优秀奖,在2015年首届教学大赛中获得了高级职称组一等奖,被推举为青年教师中的校级导师。讲授的课程有:《法医学》《现场勘查》《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在科研方面,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主持中央高校课题4项,参与中央高校课题4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项目1项,主持编撰国家林业标准2个,参编标准1个,撰写了相关学术论文30余篇。
2.戴晓明
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主任法医师,专职执业律师。1986年毕业于苏州医学院医学系,后在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在职法律硕士学位。2016年之前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射阳县公安局从事法医鉴定及其他工作,2016年迄今从事律师,现为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鉴定质证中心主任。曾担任江苏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南京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江苏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和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的鉴定专家。
主编和合著的著作有《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和处理实用指南》《〈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理解与适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解读与适用》《伤残鉴定与赔偿全书》《伤残鉴定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医疗事故》等。撰写了相关学术论文30余篇。
3.龚鹏飞
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在江苏警官学院长期从事道路交通管理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美国辛辛那提大学交通系统工程试验室访问学者,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江苏警官学院“十三五”重点建设学科——交通管理工程学科带头人,江苏警官学院第五届教学名师,已主持完成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余项,公开出版专著2部,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曾获江苏省公安厅首届警务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二届警务实战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江苏警官学院第九届科研成果一等奖。
4.张颖
女,汉族,1966年2月出生,法学硕士。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中盟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7年第四届南京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
主要讲授课程:《商法学》《经济法》《商法专题研究》《国际环境法专题研究》等。主持省厅级、校级课题20余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4项。在《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宁夏社会科学》《国际经贸探索》《经济导刊》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教材1部;合作出版专著及教材7部。主持的《经济法》课程评为江苏省教育厅二类优秀课程,主持的《商法学》课程评为南京财经大学精品课程。
5.左跃先
男,汉族,1958年7月出生,理化检验高级工程师(正高级)。1981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化学系,从事刑事理化检验工作30余年,曾任职于南京市公安局刑事技术科学研究所,完成涉爆、火场、交通事故等案件、投毒、中毒等案(事)件的的现场勘验、微量物证分析、毒物毒品检验鉴定逾万起。曾任南京市突发事件处置专家组成员、公安部首届毒物与毒品分析特长专家、南京医科大学法医系兼职教授。
6.张志威
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医学硕士,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系讲师,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室主任,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临床专家委员会委员,省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专家,资深法医鉴定人,从事法医临床及法医病理教学与鉴定工学20年,主讲《法医临床学》和《法医法学》等本科课程,参与编写多部法医学教材,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