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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肺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一、肺切除

肺切除是治疗肺部疾病的一个重要方法,是肺部严重损伤、肺部感染性病变有效措施之一。肺组织的切除影响肺泡毛细血管进行血气交换面积,肺切除范围越大,对肺脏呼吸功能妨碍越严重。同时,也影响胸腔内血液循环系统的功能。

肺切除一般可分为全肺切除、肺叶切除、肺段切除、肺组织楔形切除或局部切除。肺切除的适应证如下:

1.严重的肺裂伤无法修补或有大血管损伤出现难以控制,可行肺叶或全肺切除术;

2.胸部损伤引起各种病原菌在肺组织中发生炎变、坏死、液化,继而形成肺脓肿,行肺切除术;

3.外伤性肺不张是指损伤后引起肺组织萎缩,行肺切除术;

4.胸部外伤造成气管和支气管破裂一经确诊,都应及时手术修补或肺叶切除。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肺脏外伤史,并且伤后行肺叶切除术。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病理报告、影像学检查等。

2.体格检查:胸部可见手术瘢痕。

3.必要时作影像学检查确定肺切除手术方案。

4.需要排除自身疾病行肺切除术。

5.鉴定时机:叶切除、肺段或者肺组织楔形切除术为伤后120日,一侧全肺切除术为伤后18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二、肺修补

肺修补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肺破裂,通过手术修补肺脏破裂之处的治疗措施。肺裂伤的裂口较大,应及时进行修补。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肺破裂外伤史,并且伤后行肺叶切除术。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和影像学检查等。

2.体格检查:胸部可见手术瘢痕。

3.鉴定时机:伤后9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三、气管或者支气管成形术

气管或者支气管成形术是指交通事故造成气管或者支气管损伤,手术切除一段受损的气管或者支气管,气管或者支气管的两个断端再行吻合,这样可避免行肺的切除。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气管或者支气管外伤史,并且行气管或者支气管成形术治疗。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影像学检查、病理检验等。

2.体格检查:可见胸部有手术瘢痕。

3.病理检验报告中有受损的气管或者支气管记载,或者确证术中切除了部分受损的气管或者支气管。

4.鉴定时机:伤后12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四、呼吸困难

(一)呼吸困难概述

呼吸困难是指患者感到空气不足、呼吸费力;客观表现为呼吸运动用力,重者鼻翼煽动、张口耸肩,甚至出现发绀,呼吸辅助肌也参与活动,或伴有呼吸频率、深度(如呼吸快而浅、慢而深)与节律的异常。

引起呼吸困难的原因很多。本标准的呼吸困难评定伤残等级仅为外伤的后遗症。主要致残原因:①肺损伤后肺切除范围较大,影响肺的血气交换,造成呼吸困难;②胸膜损伤,遗留广泛的胸膜粘连,限制肺的呼吸运动,造成呼吸困难;③胸廓骨折畸形愈合,致使胸廓畸形,限制胸式呼吸,造成呼吸困难;④气道损伤瘢痕愈合,致使气道狭窄,外界的空气和肺呼出的气体进出气道受限,造成呼吸困难。

(二)技术规范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

4.5.4 颈部损伤后遗症检验

4.5.4.4 呼吸困难:行喉镜检查明确有无声门狭窄,行气管镜检查或CT扫描明确有无气管狭窄以及狭窄的部位和程度。根据体力活动受限的程度,呼吸功能障碍分级:

1级:与同年龄健康者在平地一同步行无气短,但登山或上楼时呈气短。

2级:平路步行1000米无气短,但不能与同龄健康者保持同样速度,平路快步行走呈现气短,登山或上楼时气短明显。

3级:平路步行100米即有气短。

4级:稍活动,如穿衣、谈话即气短。

4.6.7 胸部损伤后遗症检验

4.6.7.2 呼吸困难:见4.5.4.4。

(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附录B

B.25 呼吸困难分度(见表B-2)

表B-2 呼吸困难分度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参与呼吸的器官外伤史,并且伤后遗留呼吸困难的症状。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影像学检查、病理检验等。

2.体格检查:除了检查有无参与呼吸的器官损伤的表现之外,还要检查被鉴定人体力活动后有无呼吸困难的临床表现。

3.肺功能检查:肺功能检查结果是否准确与被检查人是否配合密切相关,因此需要作两次以上的肺功能检查。并且肺功能检查结果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附录B.25 呼吸困难分度的规定。

4.血气分析:对评定极重度呼吸困难和重度呼吸困难,必须作血气分析。血氧分压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附录B.25 呼吸困难分度的规定。

5.鉴定时机:伤后18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五、肺移植

肺移植就是将共同的肺脏及其相连接的大血管移植给受体。肺移植的适应证:晚期纤维性肺部疾病、晚期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而其右心功能尚好者。

在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中行肺移植还没有见到,往往是交通事故的受伤人员作为肺脏的供体较普遍。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有胸部外伤史,并行肺移植术。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等。

2.病理检验:肺部疾病为外伤史所致,而非自身疾病。

3.体格检查:胸部可见手术瘢痕。

4.呼吸困难分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附录B.25 呼吸困难分度确定。

5.鉴定时机:伤后18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六、肺脏异物存留

肺内异物滞留是由胸部穿透性损伤所致。有金属性异物,也有非金属性异物。

肺内异物滞留的临床表现:外伤后出现间隙性咯血与前胸痛,咳嗽,咳脓性痰,反复发热。个别较小的金属异物可无临床症状。较大的金属异物,特别是邻近肺门和纵隔者,可引起肺内血肿,可发生大咯血。异物长期存留,将引起肺化脓性改变,继发肺不张。

肺内异物经确诊后,须手术摘除异物。手术适应证为下列情形之一:

1.有咯血及感染等临床症状;

2.异物直径在1.5cm以上,并外形不规则;

3.异物位于大血管、气管、纵隔和心脏附近等。

【伤残等级评定要点】

1.胸部有穿透性损伤史。要有病历资料证实,包括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影像学检查等。

2.伤后出现肺内异物滞留的临床表现。

3.X线检查:可显示金属异物和较大的碎骨片。

4.CT扫描:可以确诊和定位。

5.鉴定时机:伤后90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SjLCnnr8X+5tgslneInlJaLTR+WNKqNFmoG8v1v0qQ0/MjAX1HjyApUzXgLd8gQ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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