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在治理的框架和秩序下能否选拔有才能、有智慧、有德行的人担任董事和高管?能否对他们既进行有效监督又实行有力激励,以激发他们发挥才能、智慧和德行?公司经营会不会因此而繁荣兴旺、市场竞争力增强、创造的价值得到提升、股东和员工的回报得到提高?这就是治理的能力和效果问题。对于社会组织、公共机构也应该问同样的问题。显然,治理能效与治理秩序不是一回事,即使达成了治理秩序,也未必获得好的治理能效。 lGDtCN3jbfEnlNi7HptRd14V608Nch0jj4m+qakOBOlo5igvV5RC7Z2RdWv830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