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结构、社会交往结构)是社会有机体结构中社会活动层面的体现,在社会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社会建设的实践形式。作为社会文明建设实践载体的社会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为总体布局提供重要的社会条件支撑。
社会生活是社会有机体结构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和内容,在社会主义社会有机体中同样如此。社会建设的关键是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根本任务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社会生活是社会有机体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具有同等重要性。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从社会有机体的结构来看,任何一个社会有机体都起码包括物质生活(即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四个重要而基本的构成要素。与此相对应,社会实践也就相应地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个方面。这说明,社会建设在社会有机体中从来都是存在的,并且是同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等相并列和具有同样重要性而存在的。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社会更加和谐”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有机体中社会建设内容的更加重视和专门强化,以体现社会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体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党相继形成了包含“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格局(党的十七大提出)和“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大提出)。因而,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现社会和谐与维护社会稳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其根本任务。人是社会的人,是总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而,社会生活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实现社会和谐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应地,社会建设的根本任务就在于如何实现和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通过不断改善民生和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和实现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在任何社会中都是社会生活的关键和社会建设的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就是指社会主义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它必然要求社会的各方面、各领域都要实现全面协调和谐发展。要发展就离不开稳定,稳定是发展的保障。稳定不是要因循守旧、故步自封,而是为了健康持续和更好地发展。也就是要实现社会主义的经济、社会与人之间的全面协调和谐与稳定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全面协调和谐与稳定发展。所有这些方面,归根结底都只不过是社会关系的表现。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说到底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等关系的全面协调和谐与稳定发展。我们也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就是总体布局要求在社会建设领域的具体展开和明确细化。
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根本上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决定,同时它也反过来制约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社会生活是社会中人的生产生活条件、活动方式和存在状态等的集中概括和体现。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他们生活得如何,总是同他们能够生产什么和如何进行生产相一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这从根本上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性质和进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意味着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不够发达。它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必须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开展各方面工作。偏离了这个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就会出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存在的地区发展不均衡,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经济、社会与人的发展不协调和片面化,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度低,社会事业总体滞后等问题,既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发达和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的反映,也是当前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滞后,或社会建设同其他各方面建设失衡的现实表现。这些问题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也严重影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体事业发展的进程和水平。因而,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和困难,实现经济、社会、人的全面协调和谐稳定发展就成为了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但从根本上讲,还必须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通过发展来解决社会建设领域的问题和困难。
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作为总体布局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在总体布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社会建设为总体布局创造和谐的社会关系基础和营造良好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为总体布局注入永续良性发展的社会活力和动力,是总体布局的重要社会条件支撑。
(1)社会建设是国家执行社会职能的重要体现和基本方式,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大局。马克思主义指出,在任何一个有阶级的社会中,“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
。这充分说明了社会建设在一个国家整体建设和发展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具体而言,履行社会职能是一个国家政权的重要而基础性的工作,只有履行好其基本的社会职能,国家政权才能得以存在和持续发展下去。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国家政治职能的根本体现。而要维护和实现这个根本政治职能,就必须切实履行和执行好国家的社会职能,真正使改革和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作为国家执行社会职能的基本实践体现,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民生福祉工作和社会治理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两大根本任务,真正让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2)社会建设为总体布局创造和提供良好有序的社会条件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社会建设领域的具体化和系统展开,是国家社会职能的具体执行和基本体现。解决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直接而密切相关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生态安全与保障等问题,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更是关系人民群众幸福和尊严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社会条件。虽然我国社会总体和谐稳定,但在社会领域也存在诸多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尤其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依然突出,影响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积极开展和加强社会建设,解决好民生问题,不断改善民生和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过上“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生态美丽”的美好生活,不仅有助于协调和处理好社会建设同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的相互关系,为实现“五位一体”全面协调永续的科学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而且有助于改善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为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全面协调与和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社会建设为总体布局创造和提供社会活力和动力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是由基本目标和远大理想目标构成的一个整体。无论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奋斗目标来看,还是从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这个奋斗目标来看,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全面协调的健康永续发展始终都是我们的首要任务。而要实现健康永续发展,就离不开人民主体这个根本力量的参与。一方面,我们的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中国社会整体事业发展永不枯竭的动力源泉。人民群众积极、广泛、有序的参与,又为各项建设注入了十足的活力。另一方面,社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和生力军。社会力量的发展程度,不仅是一个国家政治建设开放程度的重要衡量标准,同时也是该国社会建设发达程度的重要衡量指标。在一定程度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就是要通过不断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社会力量的不断发展壮大拓展出足够广阔的空间,为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其生力军作用提供宽广的舞台,不断释放社会活力和激发社会创造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体事业的发展不断注入新鲜的活力和提供持久不竭的动力。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是国家履行社会职能的重要体现,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大局,在总体布局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条件支撑作用。
让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是最大的民生,民生就是民心所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点就是要不断改善民生,直接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民心向背。
(1)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人类共同的理想诉求和民心所向。古往今来,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过上美好的生活,都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是人心所向。在中国历史上,尽管以下思想都具有浓厚的平均主义和空想色彩,且在阶级剥削和压迫的旧制度下这样的“大同”社会也根本无法实现,但实际上反映了人们对于理想社会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例如,“和为贵”,“天下为公”,“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等社会思想,以及太平天国运动提出的建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保暖”的社会。在西方,从毕达哥拉斯到柏拉图和赫拉克利特,再到空想社会主义者们的“和谐社会”思想,也都蕴含着人们对社会和谐与美好生活的向往。而这些思想只有在实现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历史性飞跃之后,才具有了现实的意义。《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代替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那时,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但只有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和消灭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所有和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才有可能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才有可能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
(2)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目标和民心之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对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为己任和使命而不懈努力奋斗的完美诠释。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无产阶级政党。无论干革命、搞建设和抓改革,中国共产党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正是因为如此,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28年的艰苦浴血奋斗,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提供了实现的可能和现实的途径。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它的领导下又经过70多年建设和改革的艰辛努力探索,才成功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一条带领中国人民追求社会和谐、过美好生活的康庄大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道路,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息息相关,所要解决的恰是广大人民对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和更优美的环境等的期盼的民生问题。
(3)社会建设的重点是改善民生,直接关系着总体布局的民心向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总体布局而言,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是最高的标准。民生就是民心。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所以,民生工作做得如何,不仅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更直接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整体的发展程度和走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民心向背的晴雨表和指示器。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还是中国社会整体事业的发展,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都在于“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和提高。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也好,总体布局也罢,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成效由人民评价。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从根本上都是为了不断改善民生和增进民生福祉,都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只有顺应这个民意则赢得民心,人民就会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才能实现。反之,如果人民群众不能在其中得到真正的实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不到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得不到根本改善,那就是违背民意,则民心丧失,那么,我们的事业就会失去人民的拥护、支持和参与。这是社会建设在总体布局中的民心向背的体现。
显而易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总体布局中具有重要意义,顺民意得民心则总体布局成,违背民意失民心则总体布局败。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关系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只有紧抓社会建设的根本任务,才能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未来取代资本主义旧社会的将会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其他一切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社会化的人和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在最符合人性的前提下合理地控制他们同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这就在本质上规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必然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等关系和谐的和谐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非其他什么主义。因此它必然要加强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保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都需要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既是二者共同的社会基础,也是它们共同的社会条件支撑。党的十六大在首次提出“社会和谐”时,就是把它作为全面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目标。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同样强调和要求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党的十八大,则不仅强调了它同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目标的关联,更明确了它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联系和结合。这足以说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整体事业中具有重要意义。它关系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以“四个全面”引领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就是要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和谐,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和谐统一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社会和谐。放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离不开“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的引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实现现代化,要求实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全面和谐的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在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社会建设必须要有法治保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基础上的社会和谐;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各方面真正把党锻造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坚强的领导核心,更好地带领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建设,不断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实现执政历史任务的重要社会基础和社会条件支撑。只有社会建设搞好了,才能有效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有力地应对国内外各种困难和挑战,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这就要求:一方面,不断改善民生和增进民生福祉,稳固根基。就是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做好民生工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积极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居住条件和环境改善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另一方面,创新社会治理,抓住关键。就是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稳定大局。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实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只有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原则要求和部署,紧紧抓住民生工作和社会治理工作这两项社会建设的根本任务,才能在不断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加强社会建设。
当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矛盾的对立统一运动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存在方式和发展动力所在,没有矛盾的社会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是真正的乌托邦。作为一种实践的社会形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非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恰恰相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社会矛盾越来越呈现出多发多样的特征。这是社会发展变革的客观实际。因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直面和正视矛盾,认真检查和发现各项政策、各项工作中不符合社会实际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需要的问题,容易引发或激化社会矛盾的地方,积极寻找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和正确方法,把矛盾的对立和斗争控制在有序的范围之内,形成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长效体制机制,实现社会治理的稳定有序运行和社会建设的健康持续发展。
概言之,加强社会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只有以“四个全面”为引领,全面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建设,不断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才能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