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治文明建设载体的政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既为这项伟大建设事业规定着根本的政治方向,也为它提供着重要的政治保障。
政治结构同特定社会形式相对应,是该历史阶段社会生产活动的产物。由政治和法律等所构成的政治结构,在特定社会的全部上层建筑中处于核心地位。
每种社会形式都必然会产生出某种独特的政治结构以与之相适应。正如每种生产形式都产生出它特有的法的关系、统治形式等等一样,同每种生产形式相联系和对应的社会形式,也都会有某种特殊的政治结构与之相对应和适应。这在于,一定的生产方式总是同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并且是具有某种独特特征的社会相联系。而正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条件下,从事生产活动的社会的人们之间才会发生和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如果说,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社会的经济结构,那么,社会政治关系的总和则构成了社会的政治结构。社会主义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形式,社会主义的政治结构就是在这种社会制度和形式中产生并与之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是社会主义,但又是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因而,中国社会政治结构的设置和安排就必须同时体现这两个方面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更加全面完整地解答了这个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探索过程中,围绕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个根本,最终形成了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和统一的政治文明,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构成的完整政治结构。
政治生活受社会的经济活动制约,也对社会经济活动起反作用。正是特定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才产生出了特殊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也才因此而把社会划分为处于特殊政治关系中的阶级或等级,形成了该社会的特定政治生活和政治结构。物质生产生活就是通常所指的经济基础,而政治生活构成所谓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有时甚至是重要的反作用。从处于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来看,虽然物质生产活动的方式是基本确定的,但它的具体实现形式却可能会多种多样。而这多样化的实现方式,很大程度上是由该社会的全部上层建筑所规定的。资本主义国家虽都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资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但它们在具体上层建筑的构成和经济生产的实现方式上却各有特色。在政治生活中产生了议会君主制、议会共和制、总统共和制、半总统制等模式,在经济发展方式上形成了英美模式、法国模式、德国模式、日本模式等表现形式。后者在很大程度上受前者的制约。就社会主义社会而言,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经济生活的基本规定,无产阶级专政是政治生活的根本。但具体到不同社会主义国家,它的实现形式也存在明显差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本质规定,但它在坚持这两个主体的同时允许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分配方式与之并存和共同发展,二者相得益彰。而后者恰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过程中得出的科学结论。
政治结构在特定社会的全部上层建筑中处于中心地位,是全部上层建筑的核心。在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特定社会阶段中,该社会的全部上层建筑都是“由法的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念形式所构成”
。而在全部的上层建筑中,由法的设施和政治设施所构成的政治结构始终处于核心地位。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而言,它虽然也是由根本政治制度、法律体系、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机制、社会意识形态等构成,但在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两个方面,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核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上层建筑中始终处于中心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体现,也是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根基。它不仅规定着中国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政治保障。
总之,政治结构是特定社会的全部上层建筑的核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发展道路的成果,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集大成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规定。在领导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地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规定和要求,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过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探索,在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的同时,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把国家层面的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和统一,成功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集中体现。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道路,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根本属性,体现着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这条道路的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和统一。它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领导力量、依靠力量、建设主体和实施方略。后者是贯穿“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主题,而前者则是“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方向指导。因此,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在正确的方向上全面协调科学永续发展,就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和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结晶。它深深植根于中国社会的土壤,把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属性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换句话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规定和制度保障。中国之所以是社会主义国家,并且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关键就在于此。而以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的成功,关键也在于此。同样,按照总体布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更要一如既往地坚持这个关键和根本。一旦偏离或者丧失了这个根本的政治规定和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存在就会成问题。而没有了社会主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和总任务就更谈不上。因此,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也就是要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更加完善,使社会主义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唯有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建设事业才能真正保持正确的方向,按照总体布局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发展。
总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制度。这个制度就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尤其是政治制度,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进步成果,是总体布局的根本制度保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大以来提出的重大战略布局。它不仅为“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出了新的内涵和要求,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政治指标。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提出,要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其中,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要求达到和实现“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和“民主更加健全”。这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出的具体要求,同时也是衡量是否全面小康的重要政治指标。小康是全体人民的小康,全面小康就是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都能够共享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美好生活。但在以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实现利益诉求存在一定困难。今天,要实现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的全面现代化,就必须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让人民群众能够顺畅地表达利益诉求和充分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进而提高人民群众在全面现代化中政治生活方面的幸福指数。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动力。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则是破除各种阻碍发展的政治体制机制束缚、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动力。但在以往的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的一些民主权利得不到完全有效的保障、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渠道途径受限、部分党员干部的腐败、政治决策的民主透明度不高、政府服务人民的职能滞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人民民主的发展。因而,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就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只有从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入手,才能首先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得到满足,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依法管理国家各项建设事务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也才能不断得到实现。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刻教训和丰富经验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抉择,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它是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离不开依法治国的支撑和保障。民主和法治都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民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过程中,人民主体地位有时得不到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时得不到落实,法治的权威有时得不到保障,部分党员干部和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依然突出。因此,必须按照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推进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实现依法治国。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提出,要构建五大法治体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只有全面而严格地实行法治,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公民的权利义务才能切实得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地实现;只有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才能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根本保障。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作风关系民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一贯原则和要求,是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科学经验。但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其他各项建设的实践过程中,还是暴露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本着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要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核心问题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重点是从严治吏、正风反腐、严明党纪,根本目标是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使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从容驾驶中国现代化的列车,在正确的轨道上奔向远方。这就要求,必须要坚持不懈地反“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党内法规体系等。这是切实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要求。只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才能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政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显然,无论从哪个方面讲,“四个全面”都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环环相扣、紧密联系和相互一致的,既为总体布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总体布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创造了支撑条件、提供了发展动力。
政治文明是社会文明系统的重要构成要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基本目标,而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命和真谛。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政治文明上的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目标。
政治文明是社会文明系统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在社会文明系统中,由政治制度、政治思想和政治实践等方面发展的一切积极进步成果所构成的政治文明,在社会文明系统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它不仅为社会文明系统中其他方面的文明建设发展规定政治方向和提供政治保障,也对该社会文明系统的发展方向发挥着政治规定和政治保障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文明系统更是如此。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与此相对应,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五位”,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文明系统这个“一体”。其中,由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制度保障。而以此为核心和保障,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则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目标,同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一个重要目标。
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追求。马克思主义指出,无产阶级革命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上台执政,争得民主。这意味着,社会主义就是要实现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始终把追求人民民主作为自己的重要历史使命而努力奋斗。新中国的成立,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使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从国家的根本制度层面得到确认和保障。改革开放以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使人民民主得以巩固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了找到符合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个人民民主的真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深化和加强行政体制改革。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明确了目标方向、构建了新格局、丰富了新内涵、拓展了新外延、注入了发展动力、提出了实施方略,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体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方面来看,以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为龙头,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全面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实行全过程民主。以依法治国为保障,努力建设法治中国,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实现。这其中不仅有“四个全面”统领的顶层制度设计和规划,更有实实在在的严厉打击贪污腐败、坚决纠正“四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等具体实践行动。这些都使人民民主不断得到扩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日益巩固,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
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政治文明上的民主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目标。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党的基本路线要求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中的民主,就是指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规定。可以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愈向前发展,民主也必须愈向前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求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实现依法治国,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严治吏、正风反腐、严明党纪,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实现民主;实现中国梦要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自信,坚持中国道路。这些规定和要求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把这些内容总合起来放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之中,就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这个重要的子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实现这个内容的具体路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奋斗目标,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要实现的重要任务之一。
综上所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政治建设是一个重要组成内容,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则是政治建设的具体实践。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和统一为根本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结晶,对整个总体布局的发展走向做了根本的政治方向规定,发挥着根本的制度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