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对等开放在主要贸易大国之间已越发成为一种趋势,但兼顾规则适用普遍性与成员利益包容性的非互惠制度安排有利于促进渐进式开放,未来将必不可少地体现在多边贸易机制组成和规则设计当中。中国正处于对外开放的新发展阶段,尤其需要利用非互惠获取发展空间和法治保障,维护自身在对外开放中的自主性,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研究多边贸易体制中的非互惠问题,无论对于提高多边贸易规则治理水平,还是对于推动中国改革开放进程都至关重要。以下为多边贸易体制中非互惠问题研究的几点理论和实践意义总结。
(一)理论意义
第一,对互惠与非互惠的含义作出系统性梳理。学界对多边贸易体制中的非互惠缺乏系统、完整、准确的界定。这一概念的模糊性恰恰证明了发展中成员想要在多边贸易体制中推进非互惠所面临的困境。本书试图澄清对对等、互惠、非对等、非互惠等不同概念的基本内涵、特征和相互关系的理解,从而为进一步分析多边贸易体制中的非互惠问题奠定初步的理论基础。另外,本书还结合互惠的多学科背景,全面梳理了多边贸易体制中以及美国贸易政策中互惠的起源和发展脉络,厘清了多边贸易体制中多层次互惠的内涵和类别,澄清了非互惠的含义和表现形式,揭示了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在多边贸易体制中互惠与非互惠演进过程中的双向作用力。
第二,对多边贸易体制中非互惠的治理困境作出结构性分析。现有研究成果大都针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缺陷进行表面化的改革建议,而对影响条款效力的结构性问题的分析不足。本书通过对多边贸易体制中非互惠理论规则体系及其治理困境的研究,能够在理论层面揭示多边贸易体制中互惠与非互惠相互脱嵌,以及非互惠被边缘化的问题,从而阐释多边贸易体制中非互惠的治理困境的症结所在。通过关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非互惠问题,聚焦发展赤字,揭示WTO内部治理结构失衡与制度失范的理论症结,为未来非互惠制度完善奠定重要的理论基础。
第三,为未来完善非互惠制度安排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引。本书在系统分析非互惠治理困境的基础上,呼吁对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互惠原则和规范进行反思,倡导在包容性的互惠原则下构建非互惠制度,推行以发展为导向的价值取向。保障发展中成员对国际经济事务的平等参与权,拓展发展中成员的政策空间和发展空间,调节国际贸易收入分配,以矫正不平衡的等级制治理结构。
(二)实践意义
第一,非互惠制度安排能够为发展中成员享受发展中成员待遇提供可行性方案。虽然发展中成员作为一个具有显著异质性的群体,分类和进一步差别待遇已成为多边层面上不可回避的问题,但发展中成员身份和发展中成员待遇是多边贸易体制中客观存在且不能撼动的重要组成部分。WTO若不能在谈判中融合体现公平价值的利益分配机制,并从根本上调整内部治理的结构性失衡,必将加剧自身谈判陷入僵局的困境。
第二,非互惠机制的构建有利于推动WTO谈判进程。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在非互惠制度完善以及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方面的矛盾已成为WTO改革和规则现代化的主要障碍之一。通过协调互惠与非互惠原则体系的关系,建立起系统且完善的多边贸易体制中的非互惠机制,可以弥合南北双方的分歧,促进双方在给予发展中成员待遇问题上取得进展,并有效开展在其他规则领域的谈判。兼顾科学客观标准和各方利益诉求的非互惠机制可以成为WTO谈判机制的重要补充,指导成员方规则谈判过程中权利义务的分配,降低谈判难度,增加协商一致达成的可能性。
第三,非互惠提供的制度空间有助于推动中国的角色由全球经济治理的参与者向推动者、引领者的方向转换。未来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互惠与非互惠可能会成为各国争夺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主导权的博弈焦点。全面分析互惠与非互惠的法律特征、发展趋势、演进逻辑、制度弱点,以及背后的成员权力的关系,有助于中国积极参与多边贸易治理,平衡治理结构的失衡,有针对性地提出WTO改革与规则现代化的中国方案、贡献中国力量。
第四,多边贸易体制中的非互惠能为中国自身发展赢得必要的政策空间和法治保障。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国需要更主动和对等地开放市场。而非互惠与对等并非全然对立的关系。在主动开放市场以及参与引领国际经贸规则建设的过程中,中国更加需要非互惠制度安排提供的发展空间和政策空间作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