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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枫桥经验”与营商环境保障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企业发展尤其是民营、外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法治是衡量营商环境的关键指标,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是新冠疫情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国人民要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协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

本编聚焦于以“枫桥经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司法实践。在本编的五篇文章中,北京地区的不同法院结合自身工作特色和审判经验,对实践中的特定诉讼环节、特定纠纷领域提出了在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下的创新举措。

从诉讼程序来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诉前化解纠纷的通常做法之外,探索了一条充分利用受理案件、以司法经验推进类案治理的道路。类案诉后治理,既要充分解决当前案件,避免后续延伸纠纷;也要以此作为警示,关注同质同类案件的预防方案。

从纠纷领域来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分别具体阐述了“枫桥经验”与消费案件、商标行政案件结合的可能。法院一方面重视案件审理的中心工作,通过裁判梳理标准、助力立法;另一方面积极与相关领域的行政机关、团体协会合作,深入基层实地了解并化解典型纠纷。

营商环境是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因素,国际商事纠纷法治化、多元化解决方式的建立有助于完善外商投资、经营权益的保护机制。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基于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多元解纷理论的思考,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地方法院经验,依托北京法院国际商事解纷中心打造了“北京样板”。

(专题介绍:刘子赫) hFSw/BFDtO7UYbesCwT9fINQCopqSFwMVO0OceAxbQULwSopVJpgVFm7jB1NV+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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