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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乡村振兴基础

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前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立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二者互为支撑,相互促进。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扶贫攻坚”改为“脱贫攻坚”,并把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同年11月,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阶段性谋划,明确至2020年、2035年和2050年的目标任务,并首次提出了“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

从2009年开始连续实施两轮“双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到脱贫攻坚行动取得全面胜利,广东一直都把解决乡村贫困问题摆在核心位置。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新起点上,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全局性和历史性意义。在从全面小康迈向共同富裕的历史背景下,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以实现城乡融合成为广东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向。

宜人的乡村生态环境(张远文 拍摄)

与脱贫攻坚相比,乡村振兴的任务更为重大,目标也更为宏远。乡村振兴要实现五大振兴,即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这五大振兴是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的,只有各方面齐头并进,才能最终实现乡村振兴的总目标。 MW5HNU5JgCQJGeHYS7VZVArlKNsbvtKuRdvVGv4xFxxKNOFMYJP0prdmalTVeaT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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