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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下GDP统一核算若干问题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

刊发于《调研世界》(ISSN 1004-7794)
2020年第3期(总第318期) P52—58

摘要:本文基于广东省分级核算遇到的不衔接和不一致问题,从上下统一核算的视角,结合现实核算操作实际,通过对比分析现行快报、年报与经济普查年度情况3种不同核算方法逻辑,发现其在操作技术层面存在“三个挑战”,并提出破解统一核算面临问题的路径方向,对于正在进行的统一核算改革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GDP;统一核算;分级核算;核算方法

一、地区GDP分级核算面临问题梳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统计系统采取多种有力措施,统计数据质量得到一定提升,生产总值数据不衔接问题有所改善,但下级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上级生产总值数据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已成为当前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滕蔓提出,各县区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设区市地区生产总值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行业内部结构 [1]

造成GDP上下级核算数据不衔接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各级实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以来,地区生产总值的核算一直采取分级核算制度,数据由不同机构核算,必然存在统计误差,不可能完全相等;二是各级GDP核算的基础资料来源渠道不尽相同,核算方法也因基础资料不同而有所差异,核算的结果必然存在差异;三是跨地区生产经营活动站在地区核算的角度,容易在地区间重复计算。因此,要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必须由上一级统计部门按照统一的核算方法、统一的数据来源,统一核算下一级的GDP数据。

从广东的省、市数据来看,在较长时期的核算中,全省总量明显小于各市汇总数,但是近几年尤其在2018年,广东省统计局采取规范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夯实专业数据基础、加强数据审核评估等多种举措,省市数据差距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为接下来的广东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初步核算结果显示,各市生产总值汇总数比全省多3 748亿元,差距比上年缩小了1 022亿元,相对差缩小到3.85%,比上年缩小1.5个百分点,为近7年来的最小差距。

从广东19个 地级及以上市(以下简称地市)与其所辖县(区)数据看,2018年前,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已实现GDP统一核算,全市与分县(区)GDP汇总数完全衔接,佛山市、河源市的全市与分县(区)GDP汇总数也基本衔接,其余地市与分县(区)GDP汇总数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中:6个地市比分县(区)汇总数小,相对差在5%以内;8个地市比分县(区)汇总数大,其中4个地市相对差在5%以内,4个地市大于5%。除了分级核算的原因外,市直部分仅在市级统计而未纳入分县(区)统计是造成差距较大的原因,最大的市县(区)相对差甚至达17%。

2019年后,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广东统计系统全面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解决上下级数据不衔接问题,不仅实现上下级数据的高度衔接,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数据矛盾,还大大提升各级GDP的数据质量,增强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数据可比性,维护政府统计的权威。2019年11—12月,广东省统计局对21个地市GDP实施了统一核算,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结果修订了2018年GDP,统一核算结果显示,修订后的21个地级市GDP汇总数为99 945.22亿元,与广东按经普资料修订后的GDP完全一致,这是广东核算史上第一次实现了省市两级GDP的完全衔接。21个地市统计局也随即对所辖县(区)实施了地区GDP统一核算改革,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普资料统一核算了2018年分县(区)GDP,实现了地市与分县(区)GDP的完全衔接或基本衔接。

国内统计学界和统计工作者也普遍认为,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是解决上下级数据不衔接问题的有效途径。马现强认为,GDP统一核算实施后,基层核算数据将更加准确,在一定程度上会缓解基层核算人员的工作压力,改变以往GDP不统一的问题 [2] ;许宪春等认为,“2019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正式开展地区GDP统一核算工作,地区与国家GDP数据的差距问题有望得到根本解决 [3] ”。学者也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马现强提出,要加强行业统计和部门统计,还要建立公示和申诉制度 [2] 。王忠诚提出,要不断夯实基础数据来源,完善政府考核工作机制,提高核算人员整体素质。可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具有全省GDP“一盘棋”衔接的现实意义与重要方法的完善价值 [4]

二、现行快报、年报与经济普查年度3种不同核算逻辑方法

目前,中国GDP以统计快报核算出的经济结果为初步核算数,是国民经济进一步核算的重要基础;而以分专业年报财务表为基础的GDP核算为最终核实数,则是对快报GDP核算的检验与修正;以我国5年一次的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则是对年度GDP的最终核算。

对这种统一核算安排,笔者认为具备时间与技术逻辑,有利于从中央到地方进一步出清经济数据,科学全面准确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成果。

(一)初步核算数核算方法

初步核算数时效性强,一般在元旦后20天左右公布,其依据月度、季度相关基础指标数据材料,并采用增加值率法、相关指标推算法等间接核算方法,分类较粗。目前全国统一使用的《季度生产总值核算方法》,采用24个行业基础指标、17个换算系数、14个价格指数和20个比重指标,核算出GDP的13个行业、3个产业增加值数据(见表1)。行业基础指标、价格指数每季度一变,是影响季度GDP变化的主要因素,资料来源于联网直报企业资料、抽样调查资料、价格调查资料及部门统计资料;年度比重指标、换算系数每年一变,年度比重指标取决于年报数据,换算系数由国家统一反馈,对季度间GDP趋势变化影响不大。

各行业增加值总量及增速主要受核算基数及行业基础指标的影响,核算基数决定行业增加值总量的基本构成,行业基础指标决定行业增加值增速的趋势变化。以广东省为例,2018年快报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4.2%,与核算基数的53.6%相差0.6个百分点,可见行业结构基本取决于核算基数结构。全年GDP增长6.8%,比2017年同期下降0.7个百分点,增长趋势变化主要受24个行业基础指标影响,24个行业基础指标因行业结构、换算系数不同对GDP增长影响各异。对于广东省来说,按2018年快报测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财政8项支出增速、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是影响GDP增长排名前三的指标,它们各增长1个百分点,共可拉动GDP增长近0.5个百分点。

表1 季度核算统计分类、数据来源及影响因素 [1]

①② 非营利性服务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二)常规年度的核算方法

GDP快报后,随着统计系统专业年报、财政部门财政决算年报和有关部门年度财务年报等陆续完成,GDP核算的基础资料不断增加与完善。基于更全面、可靠的基础资料,采用生产法、收入法等方法进行核算,对初步核算数据进行修订,形成GDP最终核实数。年度GDP核算分“生产、收入和支出”三种方法,它们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

因地区间货物和服务流入流出难以核算,地区GDP以生产法和收入法核算结果为准,支出法主要用于核算最终消费和资本形成总额。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生产法,而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主要采用收入法。在常规年度,年报核算无法取得覆盖全行业且能直接核算增加值的基础资料,则采取直接与间接相结合的方法推算增加值。

此外,从2016年开始,GDP核算还包括研发新增GDP核算,季度的研发新增GDP混合在行业增加值中一并推算,年度的研发新增GDP单独核算,主要依据科技和教育部门研发数据、联网直报企业研发内部经费支出等资料采用永续盘存法进行核算,核算范围和资料来源见表2。在广东省2018年年报中,全年研发新增GDP为1 744亿元,占GDP的1.7%。

在常规年度核算中,GDP年报要以最后一次经济普查认定的数据为基准进行核算。一般来说,直接核算部分增加值与经济普查年度数据衔接得较好,尤其是“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与经济普查年度几乎无缝衔接,其他直接计算部分数据主要取自行业主管部门。然而,大部分部门统计未覆盖国民经济全行业,因此在常规年度很难统准统齐全行业数据,其与经济普查年度的数据仍将存在较大差异。在广东省2017年年报中,直接核算部分增加值63 717亿元,占GDP的71.0%。其中统计系统“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增加值49 417亿元,占GDP的55.1%。

表2 研发新增GDP核算数据来源、受影响因素及对GDP影响

对于行业增加值间接推算的部分,为保证与经济普查年度数据相衔接,通常以经济普查年度数据作为基数进行推算,主要方法有比重推算法,即利用经济普查年度的有关比重推算常规年度缺少资料部分的数据;相关指标外推法,即以经济普查年度的数据为基础,利用相关指标外推常规年度的数据。通过这种衔接,理论上推算的数据范围口径与经济普查年度是一致的。对于间接推算部分可分成非企业和规模以下两个部分,非企业部分采用财政资料或行业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数据进行推算,规模以下部分包含规模以下企业、个体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专业统计的规模以下抽样调查资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资料进行推算。在广东省2017年年报中,间接推算部分占GDP近三成,虽然占比不高,但对于市场活跃度高、中小微型企业数剧增、业务发展较快的行业,这种推算可能会与行业真实发展情况产生较大偏差。

从上述核算方法可见,影响年度GDP核算的主要因素有:联网直报企业数量、企业规模,财务报表中的营业利润、职工薪酬、应交税金、折旧等指标情况;规模以下或限额以下抽样调查企业营业收入(增加值、销售额或营业额);住户调查资料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私房比重、家政家教支出等数据;部门资料,如财政部门资料中的经常性业务支出,金融部门的企业经营效益、工资支出、税金、折旧等指标情况,卫生和教育部门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指标情况。

(三)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基本方法

5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有助于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的变化,从而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这类修订依赖的基础数据详尽、使用的核算方法和分类规则符合当前国际国内最新核算制度和规范,且修订后的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相对较高,历史年度数据均以修订数为准。

在经济普查年度,通常采用收入法或生产法直接核算GDP,直接核算的总量占GDP总量的90%左右。由于报表种类和核算方法不同,可以分别按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行政事业及民间非营利团体、个体4部分进行核算,其中法人企业、行政事业及民间非营利团体采用收入法直接核算,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增加值率法核算,个体采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大部分行业核算基础资料来源于地方普查资料,个别行业(如铁路运输业、金融业)由国家利用部门普查资料直接核算。

除此之外,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GDP口径还包括由住户资料直接计算的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增加值,由国家分劈的关税及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未观测经济增加值、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FISIM)及异地经营增加值。虽然经济普查为核算提供相当完备的核算基础资料,但在核算上仍有不少难点,例如:总部经济增加值核算及划分地区,跨地区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值核算,多种经营法人单位附属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值核算,跨年度结转收入类企业增加值核算,研发周期较长的备产企业增加值核算,筹建企业增加值核算,间接计算的金融中介服务分摊核算等问题。在每一次经普年度核算GDP时,这些核算难点都需要专门深入研究,结合最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国内标准制订相关核算方案,科学合理统一核算。

影响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因素主要有以下3个:一是基本单位数,这关系到核算GDP总量;二是单位财务指标情况,如企业法人的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利润、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及附加等指标情况,行政事业单位法人的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固定资产原价等指标情况,这关系到核算GDP质量;三是个体抽样调查数据情况,如雇员支出、缴纳税费、营业收入等指标情况,这直接与GDP的质与量相关联。

三、现行3种核算逻辑方法在操作技术层面存在的“三个挑战”

(一)不变的专业方法难以适应地方经济业态变化

过多囿于统计制度定式,使得统计方法对多变的经济形态业态“抓不住、厘不清、匡不到”,成为影响季度、年度快报核算常态,使得核算基础数据的源头出现缺失。

互联网经济因缺乏核算基础资料未能在快报GDP核算中充分反映,存在较大程度的漏统。一方面是该类单位缺乏行业部门管理,传统统计调查方式方法难以采集这类单位的数据;另一方面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从范围到概念再到核算框架缺乏对这类新经济的研究,按传统核算原则难以准确捕捉该类企业对社会产生的经济价值,毕竟联合国最新的SNA(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8)发布时,互联网经济尚未兴起。在年度核算中,容易忽略新经济企业所特有的创新性和先进性特点,低估新经济数据。在季度核算中,用于推算行业增加值的行业相关指标往往以传统经济活动为主,对新经济的反映明显不足,造成该部分数据低估。

新金融企业核算资料也存在很大缺口,仅有地方金融部门掌握一小部分资料。广东省2017年初步测算增加值约为254亿元,大部分新金融企业无经济指标统计,地方金融部门2017年掌握新金融企业共9 072家,但能提供经济指标的仅4 253家,相当一部分的新金融企业未纳统。另外,新金融业态变化快速,其交易方式、金融工具和金融企业模式日益复杂多样,核算增加值时厘清核算范围和甄别核算指标的难度也随之增大,要反映出该类企业创造的价值情况,显然传统金融行业核算方法已无法适用于新金融企业核算,需探索建立针对新金融活动的核算方法。

(二)不变的专业方法难以体现地区经济“结构差异化”

在年度GDP核算方法修订中,来自各个专业核定的基础数据,依然存在计划均衡生产思维,并以此应用于统计数据推断,而设计出各类数据质量公式,但这难以全面反映经济外向度高、民营经济程度高的真实经济情况。

在季度核算中,统一核算过于强调“统一性”,往往忽视地方的“特殊性”。地方的“特殊性”不仅是体现在各地行业经济结构不同、同行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还体现在统计人员力量和业务水平的不同。简单采用统一的基础指标、统一的换算系数、统一的核算方法及统一的差额分摊方法,虽然便于上下级数据衔接,但未能体现不同地区经济存在的差异。

在年度R&D研发支出纳入GDP的新增核算因素中,核算方案规定采用调整系数将内部经费支出调整为带来经济利益的经费支出,这种处理符合核算原则,但各地采取统一的调整系数,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各地区研发成果转化的差异性,存在年度核算方法的简单粗糙。另外,各地统一采用5%的固定增速推算自有房地产服务,未考虑到地区人口流入、生活水平等不同因素,绝大部分地区的居民居住总面积及居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都有明显改善,这些都将支撑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的较快增长,增幅超过5%。从这一点看,这对年度核算的GDP尤其人口流入的较发达地区经济存在低估情况。

(三)满足现有GDP快报、年报核算时间窗口要求,存在“不全等”基础数据扭曲数据背后“经济存在”

要满足各级管理层对GDP数据的需求,往往通过快报、年报核算时间窗口的基础数据来源难以做到全面准确,需预防数据注水虚增和少漏低估,以全面辩证思维统一核算。

从核算数据完整性上看,在统一核算实际操作中,往往会通过折扣系数、平摊系数、制定地方新增企业纳统规则等方法达到上下级数据的衔接,但一般来说在企业联网直报平台上直接获取核算基础数据,而不使用折扣系数后的数据,新增企业也可及时甚至动态纳统,能够更全面客观体现行业实际情况。从核算数据全面性上看,上下均存在“不全等”情况。如现行GDP核算制度在测算交通运输业季度增加值时,使用运输总周转量增速这一实物量指标作为核算基础指标,而实物量指标仅反映运输的实物量变化,未能反映运输质量的变化,不能真实体现交通运输的转型升级成果,从而低估交通运输业的价值增长。以铁路运输为例,随着高铁的普及,铁路运输产生了质的飞跃,也带来了收入的快速增长,而高铁运输带来的价值增长一般会高于普通的铁路运输,现行核算这一块GDP总量则是按照统一的物量增速推算,显然存在“不全等”核算基础数据问题。

在实行统一核算中,并不是要刻意把GDP数据上下衔接,而是要使核算方法更加科学,使GDP核算的基础指标数据有来源、有支撑,推动常规统计调查资料和部门统计资料的规范协调,确保基础资料的概念、范围、口径与统一核算逻辑方法全面衔接。

四、破解统一核算面临问题的路径

当前,统一核算实践面临的“三个挑战”,无疑是“三个核算”逻辑方法现实应用产生的问题,既有历史性方法因素累加,也有实行统一核算中共性应对方法。

(一)创新改革、审慎甄选基础指标

基础指标对行业增加值核算起决定作用,也是上下级数据统一衔接的基础。核算基础指标缺口问题,使省以下GDP统一核算的技术难度大于国家对各省的统一核算。省级核算中使用的基础指标是经过国家统计局对部门和专业报表制度、统计指标等深入挖掘和反复研究后确定下来的,对反映省一级行业增加值具有良好的代表性和可操作性。但在省与地市、地市与县(区)级核算中,除了经济普查年度时省、市、县(区)三级核算获得的基础数据基本一致外,在非经普年度和季度时,各级核算所获得的基础数据有较大差别,与省级相比,地市和县(区),尤其县(区)核算基础资料有较大缺口。据不完全统计,季度核算24个基础指标在县(区)核算时指标缺失率约为30%,季度核算14个价格指数在县(区)核算时缺失100%。此外,有些经济总量小的地区基础指标变化较为不稳定,往往一两个大企业变动就造成基础指标大幅度波动,甚至出现奇异值,严重影响行业增加值甚至GDP核算。

基于此,统一核算要破解上下级基础指标不一致难题,一是要增强基础指标代表性,切实推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一些抽样调查在制度设计上尽可能考虑对市、县(区)一级具备代表性;二是审慎选取基础指标,要从合理性、可比性和可获取性等方面科学选取基础指标,县(区)级核算从提高工作效率出发可以考虑使用统一的基础指标、直接分劈行业增加值等方法,简化基础指标来源;三是加强基础指标评估,对代表性差、反映行业发展不足的基础指标可适当增加其他基础指标作为推算指标或评估指标,弥补使用单一基础指标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公开透明、科学制定统一核算方法

统一核算方法应用的过程与结果,使用的基础数据来源必须科学真实可靠。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公开透明的根本原则,让各方核算力量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制定统一核算方法。统一核算所使用的基础资料应向各地反馈,公开统一核算的基本方法和主要核算结果,接受各方面监督,推动核算方法不断改进,促使统一核算工作不断完善。在省以下GDP核算实践中,核算方法是实现上下级数据衔接的关键。受专业指标本身上下不一致情况、专业基础指标与核算增加值地区比重的差异、上下级价格指数同步性的差异、部分行业如交通业分地方基础数据难以分劈等因素影响,即使地市、县(区)采用与省一级一样的计算方法,使用统一的换算系数、统一的数据来源,地市核算结果汇总数与全省结果、县(区)核算结果汇总数及全市结果也不会完全相等。此外,省级数据经过与全国数据统一衔接后,也会造成省级与各市合计数据产生差额。因此,我们在制定统一核算方法时,既要确保最大限度地反映地区实际发展情况,更要考虑到实现上下级地区GDP数据的衔接,这是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的目标所在。省以下核算实际操作中,一般通过衔接基期数据、行业系数调整、行业差额分摊等方法完成从基础指标方面不能解决的上下级数据衔接任务。

(三)全面评估、科学控制差异在合理区间

GDP统一核算,不仅有上下级GDP核算总量的衔接,还有速度与行业结构性的衔接,这“两个衔接”在现实核算中存在较大难度,给统一核算的工作与方法使用带来很大的挑战。2018年为统一核算基准年,基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核算的GDP可以达到上下级现价总量的完美衔接,但以2015年为价格基期计算的速度要完成上下级衔接需要依赖全省、各市、各县(区)GDP历史数据修订结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为了更好地反映实际经济情况,部分行业在核算时需考虑地区基于地理位置、产业特殊结构等原因产生的核算偏差问题,这也加大了行业上下级数据的衔接难度。为此应直面“两个衔接”问题,除夯实基础数据质量、深入研究核算方法、制订科学合理实施方案外,要加强对省以下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质量全面评估,严格控制差异在合理区间。一是趋势匹配性评估,各行业增加值的发展趋势要与核算依据的基础数据的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二是数据协调性评估,利用货运周转量、税收收入、财政支出、全社会用电量等相关指标,对省以下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进行匹配性、协调性评估,从供给、需求等角度分析省以下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质量,确保核算结果真实可靠,达到统一核算数据的新衔接。

参考文献

[1]滕蔓.夯实专业数据基础拓宽部门资料来源: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框架下的基层核算问题思考[J].中国统计,2018(9):47-49.

[2]马现强.GDP统一核算带来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4(16):182-182.

[3]许宪春,吕峰.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建立、改革和发展研究[J].经济研究,2018(8):6-21.

[4]王忠诚.GDP统一核算的条件与方法研究[J].统计与管理,2015(7):9-10.


[1] 营利性服务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cvvweI2rMPjxSFy10wJ/1J57IYs/AoW5CyOQNozX3Yos1YDjs48sNW8GYOPzn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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