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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基本目标及工作思路

一 医院落实药品带量采购的目标及工作思路

针对“4+7”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11个城市的各个医院都制定了相应的详细执行措施。虽然不同医院的具体应对措施各有差异,但都是以保障中选药品任务量的完成为目标。

能够进入带量采购目录的药品品种,都是经过一致性评价的,并且在价格上具有较大优势,因此,医院在落实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应当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药品疗效为前提,用价格较低的药品实现同等价值的诊疗服务。

为落实我院“4+7”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早在2018年12月中选药品出台后,医务处就联合药学部门对政策进行了深刻解读与学习,对未来我院实行的具体方案进行了初步讨论。2019年1月初,医务处、药学部、医保处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针对公布的25个中选药品进行种类梳理,对相关中选药品在我院的使用量分布和备货情况进行一对一分析,就供货保障、政策应对等问题进行讨论。

经过前期筹划和组织,我院明确了MDT模式下大数据落实药品带量采购的总体工作思路(图2-1)。

图2-1 我院“4+7”带量采购工作思路

1. 医院高度重视,“一把手工程”。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院领导高度重视,将落实药品带量采购定位成“一把手工程”,并由分管医疗、医保和药学的副院长亲自主导。2019年1月17日,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正式出台后,我院即刻在院长办公会和党委办公会上先后讨论通过“4+7”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实方案,在主导副院长的指示下,联合医务、药学、医保、信息、纪检和临床科室等部门成立专项MDT工作小组,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MDT小组的工作进度、带量采购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向院领导班子和医院党委汇报。

2. 制订方案与流程。由医务、药学、医保、信息、纪检等职能部门与临床科室组成的专项MDT工作小组,通过共同商议与论证,探讨合理科学的执行方案。总体思路与要求如下。

(1)坚持从患者利益出发,不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同时开放中选品种及非中选品种的药品。停用所有非中选品种而只开放中选品种,待完成指标量再开放非中选品种的做法,诚然是最简单易行的方式,但这是对国家政策的曲解。一方面,这种做法与政策允许有40%的非中选药品使用空间这一精神不相符;另一方面,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患者个体化差异及药物在临床使用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停用所有非中选品种,可能无法满足实际用药需求,造成患者利益的损害。

(2)畅通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政策和操作通道,鼓励引导医生优先使用中选品种。前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全面、充分的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各个科室、每个医生对药品带量采购政策的要求及所需完成的任务量有明确的理解;对相关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功能开发和完善,引导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品种,方便操作。

(3)对于不符合中选药品品种适应证的患者,要求医生在履行充分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与患者签署《关于不使用国家采购中选药品的知情同意书》,说明使用非中选药品的理由,方可使用中选品种以外的药品。为减少医生和患者的工作,规定一个采购周期(一年内)只需在第一次开非中选药品处方时签署知情同意书;对于针剂和抗肿瘤药等特殊品种,如选择非中选药品,则要求每次均需填写理由后才能选择其他非中选药品。药学部负责定期统计非中选药品使用情况并进行处方点评,保障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4)按月对带量采购药品品种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指标完成进度不好的品种,则通过医院药事委员会论证研究,在确保临床需求的前提下暂时关闭部分非中选药品,完成带量采购指标后解除限制。同时,通过临床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监控中选药品的疗效与安全性。

3. 落实目标任务。临床医生是药品带量采购方案的具体落实者,统计2018年度各临床科室使用“4+7”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及同类药品的总量,按60%的配比将使用目标任务量落实到各科室及临床医师个人。提前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政策解读及实施方案的培训,使临床医生充分理解政策要求和目标任务。积极做好对病人的宣教和引导,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争取优先使用中标药品。

4. 全方位监管。每月进行带量采购药品品种完成进度的统计,对完成情况不佳的科室深入调查和分析,及时排查影响完成带量采购任务的因素,持续改进,确保使用量顺利完成。除了中选药品品种,同类的非中选品种一起监管。具体监管内容包括:各个科室、医生带量采购药品品种及同类药品品种的使用进度、处方合理性、药品的不良反应、医生及患者对政策执行情况的反馈等。根据定期监控和考核的结果,不达标的科室将对科主任进行谈话或公示,最终任务完成情况与科主任绩效挂钩。

5. 动态反馈持续改进。根据每月监控结果动态掌握药品带量采购任务量完成进度,并汇总医生及患者对政策执行情况的反馈、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不合理处方点评结果等,组织召开MDT小组工作会议,适当调整具体执行方案,使其与实际工作相适宜。

二 成立专项MDT小组推进落实

2019年2月底,我院成立了以分管医疗副院长为组长,由医务处牵头,医保处、药学部、计财处、纪检处、信息处为核心参与部门与各临床科室组成的药品带量采购MDT专项小组。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出台后,MDT小组立即召开会议对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并讨论如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组织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会议初步明确我院2019年“4+7”药品采购量的完成方案,统计2018年度各临床科室使用“4+7”中标药品以及同类药品(非“4+7”中标药品)的总量,再按60%的配比落实到各科室,由科室主任作为责任人。本次会议还初步明确了MDT小组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1.医务处。

(1)作为MDT小组的牵头部门,全面组织小组各项工作,协助小组各部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并监督落实。

(2)是医院药品带量采购MDT小组与院领导及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之间沟通的桥梁,上传下达。

(3)组织各门诊部定期对《不使用国家采购中选药品的知情同意书》进行收集,并反馈药学部进行点评。

(4)制定全院科室指标完成考核标准,对不达标的科室主任予以扣罚管理津贴处理。

2.药学部。

(1)根据“4+7”管控要求,列出《中选药品及类似品种药品清单》,拟定后由医务处审核。

(2)制定《不使用国家采购中选药品的知情同意书》并由医务处审核。

(3)制定针对“4+7”处方点评标准与方案,定期分析点评非中选药品处方,方案制定后由医务处审核。

(4)筹备召开医院药事委员会,决议带量采购药品入院及使用等方案。

(5)组织采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3月底前完成计划量采购。根据中选药品使用完成情况,随时向医务处汇报,由MDT小组视情况讨论调整相关非中选药品的采购量,保证完成指标。

(6)深入临床,向医生和患者宣教,解释相关政策。

(7)统计2018年度各临床科室使用“4+7”中选药品及同类药品的总量,按60%的配比落实到各病区科室,由医务处审核。

3.信息管理处。

(1)根据《中选药品及类似品种药品清单》,所有中选药品在开药系统中作相应标识并设置置顶。

(2)对于慢性病药品在系统嵌入《不使用国家采购中选药品的知情同意书》,如医生不选择中选类药品,系统自动弹出该同意书要求医生打印,打印后才能进行选择。该弹框提醒设置为一年一次(年度按每年4月1日起算),如该患者下次同样不选择中选类药品系统不再提示。

(3)对于精神类、抗菌药物类、消化类药品,如医生选择非中选药品,系统弹框提示医生填写理由后才能选择其他非中选药品。

(4)对于针剂和抗肿瘤药,如选择非中选药品,系统弹框提示医生填写理由后才能选择其他非中选药品,对于同一患者同一种药品,每次均需要提醒。

(5)设置“4+7”药品使用统计报表。分为行政管理报表与科室管理报表,只允许统计“4+7”药品,其他品种不提供统计。具体要求:可查询实时的用量;可统计到各个临床科室(病区)、每位医生等的任务量(指标量)、已使用量和剩余量,完成指标的百分比;可选择按月、季、年统计;可以对选择非中选药品的医生和其填写的理由进行统计;统计报表有权限设置功能,授予级别再议。

4.临床科室。

(1)参与制定医院落实药品带量采购任务的具体执行方案,根据科室以往的业务量和药品用量,将25个药品品规的具体使用任务量进行合理分配。

(2)制定本科室的药品带量采购具体执行方案,将科室任务量分配给各个医生。

(3)督促科室医生调整临床用药习惯,按规定完成中选药品任务量,向患者做好必要的解释和沟通工作。

(4)结合药学部的处方点评结果,综合临床使用经验,评估临床使用效果。

(5)定期在科室对药品带量采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开展相关政策和信息系统功能的宣教和讲解,汇总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馈至MDT小组协调解决,持续改进。

5.纪检监察处。

每月公示“4+7”药品使用情况,对于未达标科室或个人予以谈话、警告或处罚。

6.社保处。

负责探索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协助各相关部门和临床科室解决落实执行“4+7”药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7.计财处。

细化“4+7”药品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规范采购及结算行为,做好药品预付款的结算及资金管理。 Rwc+NqwEfTmjI7k1ialmkHxsntUgvGyIGeeJoY3kNnOQ33ICVVhOs2tpTcQeau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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